也就是这些横幅,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甚至有学生直接用一把火点燃了它们,犹如1857年3月8日,美国纽约的制衣和纺织女工走上街头,抗议恶劣的工作条件和低薪,燃起妇女权利运动的第一把火。在这些横幅中,大部分还在将女性作为“女友”“妻子”“母亲”的合格人选当做女性最大的优点,这与妇女节的意义不符合。这要先从妇女节的由来讲起。1908年3月8日,美国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的女工和全国纺织、服装业的工人举行规模巨大的罢工和示威游行,要求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获得选举权。这是历史上劳动妇女第一次有组织的群众斗争,充分显示了劳动妇女的力量。斗争得到全国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妇女群众的广泛同情和热烈响应,最后取得了胜利。美国社会主义党(Socialist Party of America,SPA)于 1909年宣布设立“全国妇女日”(National Women's Day)。1911年3月25日,纽约三角内衣厂火灾致140多名女工丧生, 震惊美国,导致后来一系列社会改革和劳工法改革,同时也成为美国女权运动发展的重要契机。后来,女权运动史上一位重要人物,德国妇女运动领袖克拉拉·蔡特金(Clara Zetkin)提议把美国的全国妇女日升级为国际妇女节。蔡特金在1910年哥本哈根举行的国际劳动妇女大会上提出了这个倡议,来自17个国家的100名女代表一致同意。事情就这样定了。1911年3月19日,在奥地利、丹麦、德国和瑞士的女性首次集会游行庆祝“三八妇女节”。德国各地也举行了争取选举权的集会。女性真正想要的,不是成为谁的“女神”,而是成为不被定义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