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方须注意药量配比
中国中医药报2011-09-06
□ 毛进军 河南省驻马店市第四人民医院
中医自古流传一句话:“中医的不传之秘在于药量”,就是说中医治病,在辨证准确的前提下,必须药量轻重适宜,才能取得良好的疗效。
笔者认为,这里所说的“药量”,不仅仅是指方剂中药物的剂量,更重要的是指药量间的配伍比例。特别是应用经方,一定要合乎经方药量之间的配比法度。《伤寒论》、《金匮要略》上所载的经方,因药味少而精,药量配比法度谨严,出神入化,疗效肯定,可重复性强而被历代医家公认为最能体现中医临床学术价值的精华。如桂枝汤,其药物配比是桂枝、芍药各3两,炙甘草2两,生姜3两,大枣12枚,功效在于解肌祛风,调和营卫,治疗太阳中风证;而同样是这五味药,如果将芍药的剂量加至6两,功效就不仅解表,而且能温通,除腹中血痹而止“腹满时痛”;再同样是这五味药,如果将桂枝的剂量加至5两,功效就在于温通降逆,主治表虚而又有下焦寒饮上逆的奔豚证。如小柴胡汤,其药物配比是柴胡半斤(据中国国家计量总局编写的《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汉代1斤=250克;1两=15.625克),黄芩3两,人参3两,半夏半升,甘草3两。柴胡为主药,其用量非常重要,现在虽然用不了这么大的剂量,但无论开出的药量大小,柴胡与黄芩、人参、甘草之比为8:3:3:3的这个比例是最好要遵循的,特别是对于治疗发热等病证,如不按此比例用药,其疗效就不会理想。再如五苓散功效为解表通阳,化气利水,主治水肿,微热,心烦口渴等水湿内停不化津液,兼有表证者。应用此方也要注意药物间的配比,泽泻的量一定要大于其他药物的量,否则疗效就差。
笔者临证体会,用经方遵守经方的药量间配比,应按原方规定的比例,要多全多,要少全少,不能随意为之。如果方证辨准了,按原方的剂量一定可以获效,有时依据患者病情及体质状况而用药,如果药量间的比例相符,用轻量亦能取得良好的疗效。以下是笔者治疗的一个病例。
石某某,男,40岁,2011年8月8日初诊。1周前因为感冒服用退热药过量而大汗,此后便汗出不止,动辄更甚,全身肌肉感觉发凉,心慌头懵,乏力,渴喜热饮,愈喝水则汗出愈多,舌淡苔白微腻,脉沉数。脉证合参,辨为少阴中风证,方拟桂枝加附子汤加味:炮附子9克,肉桂、白芍、炙甘草、生姜各15克,生龙骨、生牡蛎各30克,红枣6枚(掰)。3剂,水煎服。患者服1剂后汗出就明显减少,3剂服完痊愈。
按:患者因服药之误,致使汗出伤津损阳,阳气不足,心神不敛而致诸症。因为患者体质相对较强,故给予小剂量桂枝加附子汤温阳固表敛汗。生龙骨、生牡蛎重以镇心,涩以敛汗,加之暗合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意,能通阳宁心。方虽小,但药量之间的配比正确,疗效亦很好。桂枝易以肉桂,温阳固表敛汗力量更大。《本经》所载牡桂,就是肉桂、桂枝、桂心。汉代时桂枝和肉桂是不分的,所以仲景方中桂枝可以据证用肉桂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