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孙逖到底是不是涉县人?山雨先生以汉唐户籍法律制度史为主视角,再说孙逖籍贯问题

浅说孙逖籍贯公案问题之生成
——以汉唐户籍法律制度史为主视角
深入了解汉唐户籍法律制度史,权威性史籍资料应是《旧唐书》而不是《新唐书》。
学者对史料进行比较性研究,得出了如此肯定的结论!
理由是,《旧唐书》系“唐人说唐史”(指后唐和后晋虽隔代修史,但多直接抄袭“唐实录”),原滋原味,而《新唐书》经宋祁和欧阳修对史书重修,虽秉笔直书,简要顺畅,且文采飞扬,但许多历史人物的名言都换了样,有失真感。
鉴于此,作为法制史学科爱好者,山雨更看重也更信赖《旧唐书》关于孙逖户籍籍贯信息的粗始记载。
比较史学学者更一针见血地指出:“旧书史料原始”,”更接近历史原貌”。“宋祁和欧阳修”“”在叙事及论赞中会夹带一些私货,加入自己的观点,导致本应客观的史书带有了主观性。”
那么,《旧唐书》怎么就更客观了呢?
因为,《旧唐书》直接以“唐实录”为本,五代乱世成书,编者“较懒”,多直接抄写“实录”,虽曰粗糙,却不失事相本真和历史原貌。
凭什么说《旧唐书》关于孙逖籍贯的记载确也同样不失事相本真和历史原貌呢?
这与汉唐户籍法律制度的完备性和周密性关系甚大。
汉唐户籍均三年一造,谓之“大比”。上计即地方官将本地区户口状况上报,汉朝是三年一报,唐朝一年一报。
大比,由民户自己申报户口,记入“手实”;里正据“手实”造籍。两次造籍中间年份按每年手实注于册籍,相当于异动登记。
据此,孙逖在《旧唐书》中被记载为“潞州涉县人”,是自己或家长申报为手实,手实又被里正造籍的。也就是说,《旧唐书》中孙逖的籍贯是他自己或其父亲孙嘉之亦或其外曾祖父刘士杰申报的。
《新唐书·孙逛传》说得更清楚:父嘉之,少孤,依外家,客涉、巩间。
客,指客居,成为“客户”。
查知,客户,是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中的一类户口,与主户相对而言,泛指非士著的住户。
唐宋时期户籍中并有主户、客户的区别。多指无地佃客。也泛指外地迁来的住户。
结论:孙逖被称为“潞州涉县人”,是因为其祖父孙希庄是外来的,始居于涉;其父孙嘉之四岁而孤,依外家,也客涉、巩间。
父祖两代均为涉之客户,也是当时户籍登记之一类。
多半,孙嘉之生下孙逖后有那么一两年或几年,把头首子孙逖报成了“涉县户口”。此“手实”被里正造籍。后,孙嘉之在洛阳报家庭户口时,又异动登记孙逖为洛阳户口。
五代(十国)修史,尊重初始登记信息。到北宋时期,重修唐史,斟酌再三,以郡望定籍贯,但迁户信息也保留了:依外家,客涉、巩间。
《新唐书》并没有否定涉县、洛阳也是孙逖的居住地或祖居地。
是(长久)祖居地,那就算是籍贯!
山东,不用说。
涉县,不用说。
洛阳,从父系说,孙逖是第二代,对于他自己来说,不算祖居地(籍贯);从母系说,孙逖是第四辈,洛阳也是他的祖居地和籍贯了——颜真卿说“公讳逖,河南巩人”,没错!!!
山雨 辛丑正月之末 于古沙安乐窝
作者简介:张海旺,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家事团队团队长,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师从西南政法大学博导、法制史学科带头人张培田教授,曾主办或参与韩志英诉魏县康复医院医疗事故赔偿、吕文贤等犯组织、领导黑社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等有较大影响的民、刑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办案经验,学术论文主要有《谢方樽人格论》。业余喜爱地方文化研究,精考据,善长联词赋,颇有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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