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看: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文末附电子版)

法律经典 昨天

以下文章来源于豫章律师事务所 ,作者肖杰

作者 / 肖杰     来源 / 豫章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当夫妻感情破裂无合好可能,

却又无法达成协议办理离婚时,

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准备起诉离婚时,

当事人常会问律师,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在咨询律师起诉离婚时候,一般律师希望当事人能准备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以时间为主线来说明恋爱、结婚、财产支付、感情不和等情况。提供情况说明一方面便于提高咨询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律师分析案件。其次,建议当事人按照以下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第一部分
主体身份材料
第一部分

1.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 夫妻身份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被撕毁,可以要求婚姻登记处出具一份婚姻证明。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可提供结婚酒席时候的邀请函、结婚照片等。(民法典司法解释第7条)

3. 小孩身份证证明材料。小孩的户口本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等可以证明小孩身份的材料。

第二部分
感情不和的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1079条)
第二部分

1. 一方出轨、嫖娼等具有重大过错的证据。例如:与他人的亲密照片录音录像、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淘宝购物记录、保证书、共同居住的物业证明、开房记录、嫖娼的付款记录、公安抓获嫖娼记录等。

2. 一方吸毒、赌博等恶性的证据。例如:公安机关抓获的相关证明、戒毒所的记录、多次赌博的照片视频及银行流水、保证书等。

3. 一方经常虐待、家暴的证据。例如家暴的照片、录音录像、医院诊疗记录、公安报警记录、一方承认家暴的保证书等材料。

4. 分居满1年、2年的证据,例如搬家的记录、租房协议、水电费缴纳记录、居委会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5. 一方存在重大疾病的证据(民法典1053条)。例如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

6. 亲子鉴定鉴定报告。(民法典司法解释第39条)

7. 曾经起诉离婚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8. 其他认为感情不和的证据材料。

第三部分
分割财产的证据
(民法典第1062条)
第三部分

1. 结婚时彩礼、陪嫁等大额支付款的相关证据。(民法典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

2. 婚前、婚内财产协议书(民法典1065条)。

3. 不动产证据: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等证明权属。

4. 特殊动产证据:车船购买合同、贷款合同、车船行驶证。

5. 银行卡账户、股票账户、基金账户、保险单、游戏账户信息。

6. 生产经营投资的相关证据。

7.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民法典司法解释第24条)。

8. 对外的债权债务,例如借条、欠条等。(民法典1064条)

9. 对方转移隐藏便秘损毁的证据(民法典1092条)

10. 相关赠与、遗嘱等证据(民法典1063条)。

11. 其他有关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证据

第四部分
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民法典1084条)
第四部分

1. 自己负责小孩吃穿住用行的证据:例如小孩生活用品购买记录、家长群聊天记录、幼儿园接送卡、作业批阅材料、医院医疗记录、游玩照片等。

2. 已经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材料。

3. 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材料。

4. 各自的工资收入(民法典1085条)

5. 以及双方父母工作及收入材料。

6. 其他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材料。

《起诉离婚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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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材料清单》
借用2016年重庆巴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一段送给大家:

“时间是一杯毒药,足以冲淡任何浓情蜜意。幸福婚姻的原因自由万千,不幸的婚姻理由只有一个,许多人都做了岁月的奴,匆匆的跟在时光背后,迷失了自我,岂不知夫妻白头偕老、相敬如宾,守着一段冷暖交织的光阴慢慢变老,亦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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