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设备进口清关如何办理?
俗语说:民以食为天,在我国从来都不是一句话的事,我国对粮食安全问题一向是管控严格,现今大多数食品厂家都在往生产机械化发展,解放劳动力,所以对食品设备的要求就提高了。设备进出口笔者都接触过不少,食品的机械设备在进口的要求尤为严格,申报细节也更多,申报时不注意的话,很可能会导致无法清关或因清关迟滞产生额外费用。
食品设备进口首先根据设备功能用途进行海关编码归类,及确认海关税率:
8438100009 通心粉、面条的生产加工机器
进口关税税率:7% 进口增值税率:13%
综合税率计算方式:[(1+关税)*(1+增值税)]-1
进口监管条件:A 入境货物通关单 R 进口食品危险监督检验
结合具体的海关编码,确认申报要素:1)品名;2)品牌类型;3)出口享惠情况;4)用途;5)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6)型号;7)GTIN;8)CAS;9)其他[非必报要素,请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准备进口清关需要的基本文件:
文件包括:装箱单,发票,外贸合同,报关委托书,申报要素,海运提单,企业营业执照,海关注册备案登记号等。
食品加工设备进口需要注意:
①进口货物清单一定要做详细,尤其是食品设备,属于法检货物,如果有配到的小机器或辅助配件,要标注清楚,不能少报、漏报,法检货物海关会一项一项核对审核;
另外,如果有单独使用的独立机台,务必单独申报;如果是不能独立使用的辅助机台,需要向海关提供相关的设备组装示意图说明。
②对于企业,当然怎么省事怎么操作,所以如果是东莞的企业要进口设备或其配件,笔者建议选择东莞虎门港进行清关,配合起来方便且能减少部分物流费;
③食品设备通常是先放行再查验的,也就是报关口岸放行后,货物运抵收货人工厂或仓库之后再做商检,期间设备不能拆封使用,必须等企业所在地海关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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