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信箱关于固废法第112条问题的回复:相关条款处罚下线是20万的三倍60万元

2021-07-13

来信: 

第一百一十二条罚则中: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对这一罚则的处罚金额存在异议。请问这里表述的不足20万,是指罚款不足20万还是指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换句话说,这里的处罚下线是20万还是20的三倍60万?

回复:

  关于新固废法第112条相关条款处罚下线是20万还是20的三倍60万的问题,根据第112条“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拾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处罚下线应是60万元。

转自: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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