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利益:婚姻背后的博弈
蓝字
在美国,对于婚姻的幻灭往往是从离婚开始的;
在中国,对于婚姻的幻灭往往是从恋爱开始的。
在美国,人到中年才知道婚姻的成本是如此高昂;
在中国,爱情进入到彩礼的环节就足以扼杀很多年轻人对爱的幻想。
A离婚就是输家
在美国,任何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如果没有签订婚前协议,只要他离婚就是最大的输家。
上面这句话有两层意思:
不管是你老婆出轨还是你出轨,也不管是你老婆提出离婚还是你提出离婚,只要你离婚了,你都是唯一的输家。
为什么呢?
因为美国的婚姻法对于夫妻之间离婚分财产有以下原则:
1.谁带孩子,孩子就跟谁;
2.孩子跟谁,财产分割的时候就偏向孩子和经济上相对弱势的一方;
3.离婚后,有收入的一方需要向经济的弱势方支付赡养费,并且赡养费是按照过去(注意这个词)的生活标准发放。
特别说明,这个赡养费需要支付两份:
一份是给孩子的,支付到孩子满18岁为止;
一份是给前妻的,支付到前妻改嫁为止。
有以上三条原则,则基本上只要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判给女方,并且女方可以名正言顺的拿走男方大部分的财产,以及按月得到男方支付的赡养费。
而且是两份。
这里我们举个例子来方便你们理解:
假设你人到中年,好不容易混到中产阶层,有房有车、有一个老婆,还生了几个孩子,人生看似完美。
但是有一天,你老婆出轨了,也或者是你出轨了,夫妻双方最终协议离婚。
那么离婚之后,你的结局大概率是这样的:
1.首先,孩子们多半归你老婆;
因为在美国让孩子单独呆在家里是违法的,同时由于请全职保姆很贵,所以很多中产阶层家庭往往是妻子牺牲事业做全职太太。
2.因为孩子们归你老婆,所以包括房产之类的大部分财产都归你老婆所有;
3.在孩子满18岁之前,你得按照离婚之前的生活标准支付赡养费;在妻子改嫁之前,你也得按照离婚之前的生活标准支付赡养费。
所以,当你离婚之后的生活发生如下改变,你的人生就基本完蛋:
1.如果你前妻就是不改嫁,你就得一直支付赡养费到她死;
2.如果你失业,或者工资收入下降,不好意思,赡养费一分都不能少;如果你敢少给一分钱赡养费,你前妻如果心狠一点,可以在法院里告到你怀疑人生;
3.如果你离婚之前是贷款买房买车,不好意思,离婚之后这些东西虽然归前妻了,但是还贷依然是你来;
4.如果你生病了,哪怕看病要花很多钱,但是赡养费依然一分钱都不能少。
。。。。。。
也就是说,离婚之后,你不但失去了一切,同时会背负更沉重的财务负担。
在以后的生活中,这些财务负担会如影随形的跟着你,只要你的经济收入稍有下滑,就会扑出来随时击垮你。
我以前看美国的综艺节目,有一个综艺节目叫《莫里秀》,专门帮各种人做亲子鉴定来作为节目的热点。
最开始我没看懂,为什么亲子鉴定结果一出来,确实自己不是孩子父亲的男人们多半高兴的手舞足蹈,好似对戴绿帽一事毫不在意,后来才明白过来这个鉴定结果省了男人好大一笔钱!
美国人不相信道德,他们相信法律。
为了确保家庭的稳定,也为了妇女和孩子的权益,他们制定了近乎严苛的法律,规避了男人们在婚姻中对妇女和孩子们所有可能的伤害。
因为女人和孩子在家庭生活中往往是经济上的弱者,同时判定婚姻的具体对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所以才会一刀切的要求只要夫妻之间离婚,就让男人在经济上承担最大的压力。
这种法律看似充分维护了弱者的权益,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它确实导致了两个超出人们预期的恶果:
1.很多无辜的中年男人因为离婚而背负了沉重的财务压力,这种经济压力让他们陷入了破产的境地,进而沦为流浪汉;
(因为离婚而破产的中年男人是美国流浪汉的一个重要来源。)
2.部分女性利用这种婚姻法无情的吸血男性,导致很多“醒悟”的年轻人直接拒绝结婚。
(根据美国卫生统计中心的最新数据显示,从2017年到2018年,平均每1000人中只有6.5人结婚,这是自1867年美国政府开始追踪该项数据以来的最低水平。)
为什么一个好的法律最终导致了糟糕的结果?
因为它符合道德的标准,但是不符合人性的逻辑。
当少部分女性借助这个法律疯狂的套利男性之后,男性们最终选择了只恋爱不结婚。
对于绝大多数好女人和绝大多数好男人来说,这是双输的结局。
B结婚就是输家
中国人相信道德,不相信法律,他们认为道德可以约束婚姻中男女双方的行为。
讽刺的是,中国人的婚姻关系在开始阶段就充满了利益的算计。
但是对于弱势的中国女性们来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虽然社会的主流思想是男女平等,但是在资本家眼里,男女显然是不平等的。
对于资本家来说,雇佣一个女性的隐形成本要远远高于男性:
没结婚的女性只要怀孕就会影响她被剥削的时间,结婚的女性只要有孩子就会影响她被剥削的时间。
所以,在职场上男女确实不平等。
对于女性们来说,结婚和生育无疑是一件亏本的买卖,因为这些事情会大大影响女性的职场竞争力。
最糟糕的是,中国的婚姻法其实并未充分保障女性结婚之后的权益。
按照最新的婚姻法,只要男方愿意,是有足够的方法去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的,而且离婚之后,男方也只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外这个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并不高。
我知道上面这句话会让很多男同胞内心反感:
愚者啊愚者,没想到你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也背叛我们了!
别急,听我把话说完。
正因为法律并未对女性结婚之后的权益做充分的保障,所以中国的女性们将预期的损失前置了。
她们在恋爱阶段就要求中国的男性提前支付这些成本:
车、房以及彩礼!
因此在婚姻关系中,中美两国的女性对待男性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在美国,因为法律充分保障了女性的婚后权益,所以女性敢于与一个穷小子结婚,只要这穷小子敢离婚,女性就赢了,所以美国女性的最佳策略是恋爱阶段相对不那么物质,只要结婚就行。
在中国,因为法律并未充分保障女性的婚后权益,所以女性会对结婚对象千挑万选,并且在结婚之前就设置足够高的物质门槛,因为这是保障自己婚后权益的唯一选择。
对于中国的女性来说,如果不在结婚之前非常物质和功利,结婚之后无疑是“亏本”的。
最后的最后,让我们也来看看中国的结婚率数据:
一是结婚对数和结婚率自2013年开始下滑:
2013-2020年,我国结婚登记对数从1347万对的历史高点持续下滑至813万对,2020年同比下降12.2%。
2013-2019年,粗结婚率从9.9‰降至6.6‰。
二是“晚婚”现象突出:
25-29岁接替20-24岁人群成为新的结婚“主力军”,高年龄层段(40岁以上)结婚登记占比大幅上升。
和美国一样,我们的结婚率也出现了“雪崩”的趋势。
美国人讲法律,不讲道德,结果结婚率雪崩;
我们不讲法律,讲道德,结果结婚率也雪崩。
为什么会如此呢?
在两种博弈环境中,部分女性利用婚姻疯狂套利男性的做法,确实对于男性的“恐婚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真正的原因远远没有如此简单。
今天这篇文章的字数超标了,所以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有空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