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责任书

绿化养护责任书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

(地方标准)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绿化养护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绿化养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绿化养护责任。

内容包括对养护范围内植物采取的整形修剪、松土除草、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改植与补植、绿地防护(如防台风、防寒)等技术措施;其他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质量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

¨                 (地方标准)中    级标准。

三、考核标准

由发包人按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   级标准进行考核,相关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四、绿化养护期

绿化养护期    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五、养护责任

1.为确保养护质量,承包人应安排专业队伍和人员进行养护管理。

2.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造成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因承包人操作不当、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紧急事故需处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置。

3.苗木成活率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及时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绿化养护期满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其他责任约定:

六、养护费用

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其他约定

绿化养护责任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绿化养护期满。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