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价值的重构与超越
教师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一种职业。作为人,教师就必然有人的追求:追求自我发展与生命的完善。但教师自我价值的实现不全是自我发展,它与学生、学校的发展乃至整个教育的发展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不断发掘、培育和发挥自身的生命价值,不断为生命赋予新的创造性的内容以充实生命的意义,既是教师的核心任务,也是教师所拥有的最高尊严。教师只有让自我的生命更有价值和意义,才能用自己的灵魂去唤醒和推动另一颗灵魂。
人的价值从来都具有二重性的,它具体的表现为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而以往社会对于教师的要求,几乎都是从其社会功能角度提出的。而教师社会价值实现的同时,教师的自我价值被忽略了。
一、教师价值缘何异化
首先,个性化教育与教师专业化之间的矛盾。当下的教育已经对个性化教育的目标达成共识,培养个性化的人是教育的重要目标。而要达到这个目标,首先需要有个性化的教师。目前,教师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教师的职业定位越来越精细,教师的技术性越来越明显——教师作为个性人的那一面逐渐被掩盖,种种职业和技术的规范犹如重重桎梏,使得教师几乎没有个性可言。自然,培养个性化的学生就成为空谈,教师的价值便难以真正实现。
其次,教师习惯了传统教学模式中按部就班的传授,不懂得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寻找自己生活的意义,创造生命的价值,忘却了对自身的观照。
再次,受制于评价制度的束缚,教师的创造性得不到发挥,生命价值得不到体现。教师的优劣要靠学生的成绩来评判,而学生成绩的获得,需要通过考试。
最后,教师在课堂教学当中发挥创造性的空间不大。教师只需要按既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与教科书,在规定的学时内完成该学科教学任务。其实,教师在教学的同时,既有学生的发展,也有自身的发展;既有学生生命的充实和提升,也有自身生命的充实和提升。
二、教师价值的重构与超越
重构教师价值远比异化它更为艰难。“作为教师的人”与“作为人的教师”两种身份并非彼此割裂。因此,必须超越传统的教书育人的观念,回归本真地进行独具个性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这是重构教师价值的哲学意蕴所在。
教师价值之独特,是它关乎学生的人格与道德的涵养,此乃其他任何职业生命所不能。教师价值不仅在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些都是社会角度的价值期待;还在于追寻自我价值的完满,并通过自我生命价值的完满涵养学生的生命和创造学生的精神。教师的生命价值关乎学生生命的生长和精神的创造,这是教师不同于社会上任何职业的独特价值,也是其他生命所无法企及的。即使是在价值的享受上,教师的个人价值享受决不是简单地向社会索取,而是同学生的生命与精神的生长相关,同教师自身生命和价值的完满相关。
学生成长是教师的幸福,这种“雅福”是其他职业难以获得的幸福感和生命价值的实现方式;同时,教师在教育生涯中不断发掘、培育和发挥自身的生命价值,不断为生命赋予新的创造性的内容以充实生命的意义。其实,这既是教师的生命价值的享受,也是教师所拥有的最高尊严。只有尽可能多地拥有人类的精神资源,才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最优化地设计自我,让自我的生命更有价值和意义,才有资格有能力去教化学生的生命。
“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唯有认识教师的价值创造的个性在于创造人——包括学生和教师——的精神生命的本质,才能真正认识教师价值创造的个性,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教师独特的生命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