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信托-悦享融汇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
建信信托-悦享融汇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事务管理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5日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发起设立的建信信托-悦享融汇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20年2月10日依法设立,本信托计划期限为2年。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在建行北京中关村分行设立了信托专户,开户名称: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1050163360000002441。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成立后2020年第一次报告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我公司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一、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情况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本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募集的信托资金10亿元用于收购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持有的对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10亿元的未偿应收账款债权。
报告期内,我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切实履行受托人的职责,对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监督,资金用途均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二、信托计划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规范、状况良好,无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计划财产、受益人利益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融资人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及更名事宜并未对融资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变化。
三、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报告期内完成了第一次信托利益分配。
四、信托经理执行情况
本信托计划由郑昊、周伟强担任信托经理,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及信托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报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