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救下跳河轻生女子遭停职,给不出满分答卷的警察,应该被唾弃吗?

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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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网上出现了一个争议很大的视频。
事情发生在安徽望江县,视频中,一名身穿白衣的女孩站在河中,水已经没过她的小腿,而在离她不远的岸边,有几名警察,似乎正在和她说着什么。
看情形,似乎是女孩想跳河轻生,而警察正在规劝她,并试图将她拉回来。
说实话,我在看的时候心是悬着的,毕竟从他们的衣着也可以看出来,天气已经很冷了,要是女孩一直站在冰冷的河水中,谁也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
然而下一秒,最揪心的事情发生了。
一名警察伸出手臂,似乎在叫女孩回来,但女孩似乎没有回应,反而突然扭过头,整个人往远处更深的水里跳了进去,一个大活人,不到半秒钟,就变成了江面上的一个小白点。
屏幕前的我此刻是震惊的,由于事发太过突然,视频画面外的人群也响起一阵骚动,可以听到不少人着急的呼救声,事已至此,唯一的希望,就是警察能够把女孩救回来了。
然而,这个时候,发生了争议最大的一幕:离女孩最近的两名警察,并没有跳下水救人,而是似乎相当犹豫,往江面上张望,另外两名站得远一点的警察,此时才小心翼翼走到岸边。
最后,四个警察站在岸边,但于事无补,没有人跳下去救人,为首的一名警察慢慢走进水里试探,然后才指挥剩下的警察排成一条人链,但显然,无论是速度还是效果,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都不可能令人满意。
然后,人链走到水没过腰部的时候,就已停下返回。
这时,有热心群众跳进水里,但女孩的身影已经肉眼不可见,后来消防人员也到场了,在一番折腾之后,人们才将女孩打捞了出来,然而遗憾的是,一切已经太迟,女孩送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样的一幕令人心惊,也令人唏嘘,可以说,这名女孩是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失去生命的,而这条视频在网上发酵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警察玩忽职守的舆论占据了很大声音,甚至还传出一些说法,说警察是因为怕冷才不下水救人的。
然而,当官方回应出来之后,人们似乎又看到了警察的苦衷:不是不想救,而是当时参与营救的警察之中,的确没有一个会游泳。
于是这里便出现了拷问灵魂的两难问题:警察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看见已经跳下水的群众,应不应该冒险营救?
救人是警察的职责,不救,似乎令人难以接受;但救么,谁都无法预料风险,一旦营救失败,很可能就会白搭一条人命。
在我们常见的新闻语境中,占主流的是对施救成功者的歌颂,或者是对失败者和牺牲者的钦佩,比如前段时间上热搜的英国大使,人救到,大家都没事,自然皆大欢喜;
不会游泳,但下水尝试了,即使人没救回来,大众也会表示肯定,比如前段时间某位抱着石头下水救人的辅警;
最坏的结果,就是人没救回来,自己反而牺牲了,这种情况下,大家也不会说他当初就不应该这样做,而是会给予抚恤和哀荣。
也就是说,从主流的层面来说,大家还是会赞扬救人的行为,纵观这些凭借一腔孤勇下水救人的人,他们心态几乎出奇的一致:“当时没想那么多。”
而这次的望江县民警之所以引起这么大争议,恰恰就是因为,他们想了。
因为想了,所以犹豫,虽然他们是警察,但对于不会游泳的他们来说,下水救人就是一件力所不能及的事,因此为首的副所长采取了他能想到的最稳妥的方法:先试探,再搭人链,最后发现水太深了,就返回。
这似乎向我们展示了“见义勇为”、“不假思索”的伟光正语境极力隐藏的事实:人性是软弱的,很多没那么伟大的人,会从实际的角度看问题,也会怕,也会犹豫,也会放弃,这是人之常情。
勇敢跳下去了,不论最后救不救到,人们一律赞美歌颂;没那么勇敢,不想白白送死,就得遭受唾骂,我们的判断标准,是不是也太过两极分化了?
警察不是超人,也有他们做不到的事,如果他们真的尽力了,但最后没有获得好的结果,只能说非常遗憾。
我们可以讨论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这类问题,吸取教训,但如果单凭警察不下水就断定他们玩忽职守,似乎就太过武断了点。

2

回到当时的情景,从事后诸葛亮的角度来说,这件事有没有可能被处理得更妥善一点,避免悲剧发生呢?
也是有的。
首先,当初出警的时候,既然知道是有人可能会跳河,就应该挑一两个起码会游泳的警察或者辅警帮忙——当然,这里也有现实条件的限制,有可能那个派出所当时没有会游泳的。
其次,在营救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可以改善的因素,比如当时虽然来了4个警察,但走近规劝的只有两个,另外两个站在更远处待定,这其实就是一种警力浪费,人再多也于事无补。
那么,可不可以两个人规劝,一个人待定,另一个返回所里或者向附近群众借救生用品呢?假如当时多一个救生圈,多一条绳子,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不过,这同样也有现实条件限制,视频很短,我们并不知道,在女生跳河之前,警察已经来到了多久,如果只是刚到不久,那么即使派人去拿用品,也大概率来不及了。
还有一些网友骂警察,说他们处理方式不当,女生跳河之后,警察应该马上呼叫总部送救生圈,而不是傻乎乎犹豫不决,或者做搭人链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操作。
道理是如此,但我想说的是,呼叫总部也不一定来得及,只是说听上去比较符合流程。而且罗翔老师说过,要以事前一般人,而不是事后理性人的角度看问题。
警察也会慌,眼看着一个大活人在自己眼皮底下跳下去,不着急是不可能的,要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问题,更是容易进退失据,离女生最近的他们,只能采用当下他们觉得最可能救到她的方式。
因此,我反而能理解警察搭人链的做法,在当时那种危急关头,还要他们去远处借物品、找救援,才是不合情的,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用当下能够找到的东西来救人,而他们能找到的东西,就是自己。
黑格尔说过,真正的悲剧不在善恶之间,而在两难之间。
我们很难以“好还是坏”、“对还是错”的标准来衡量这次警察的行动,只能说,他们做得不完美,就像一张试卷,满分100,他们拿了70,算不上优秀,但如果以此断定他们不及格,那就太苛刻。
目前,鉴于舆论压力,当时参与营救的民警和辅警都已经被停职处理,我倒觉得值得商榷,与其在警察个人上面纠结,还不如思考一下,怎样才能吸取教训,做得更好。

3

我们对警察总是抱有期待,比如和普通人相比,他们要体格好、心理素质强、能力强、正义感爆棚,人设是这样不假,但事实上,很多基层民警,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小县城的民警,很多时候都是力不从心的。
像这次的警察那样,他们不是不想做好,而是真的能力不够,这不是他们个人的问题,无论游泳、随车携带救生圈、还是英勇无畏,都不是警察的硬性指标。
很多基层地方的派出所,地方相对落后,民警待遇也一般,正经警校毕业的年轻人不会选择,那里的警员的理论和实操水平都不太够用,更不要提辅警了,只能在实践中不断累积经验。
这次出了这样的事,最重要的其实是要吸取教训,用悲剧给当地相关部门提个醒,多选拔综合能力高的人才,加强对警员队伍的培训,以及加大资源的投入,比如救生用品之类的重要的东西,可以在所里或车上常备着,让警员遇到情况就第一时间拿来用。
提前做好准备,总要比出事之后再想方法兜底要好得多,这不是停职一两个警员就能解决的事,治本之计,是令类似这样的两难局面不要再出现。
最后,也想问问小伙伴们,你对这件事的看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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