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我,不要被「相互保」蒙蔽了你的双眼
因为产品形态简单,我本不想多花笔墨,但听闻朋友加入后有退保其他重疾险(不是我的单子)的打算,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作本文以协助大家看清「相互保」的本真。
1 「相互保」的运作规则
与传统的商业健康险基于「预估赔付额和经营费用」反算保费并承担经营风险不同,「相互保」让参保人先免费加入,等理赔案件发生后,再将「实际赔付额和管理费」均摊给全体参保人,整个运营过程更加透明且不用承担经营风险。
1.1 加入
要加入,须满足以下5条:
必须是蚂蚁会员
芝麻分达到650分及以上
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未满59周岁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健康告知的要求
已加入的参保人可以为满月未成年,且符合健康告知的子女申请加入
以上条件以极低的获客成本为「相互保」甄选出了一批年轻体健,信用较好,且有一定消费能力的参保人,从业务源头上对传统商业保险形成了超越。
1.2 保额
保额按年龄分为两档:
「初次确诊」疾病时年龄不满40周岁,保额为30万
「初次确诊」疾病时年龄为40~59周岁,保额为10万
根据《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 40~59周岁人群的重疾风险要远高于40周岁以下人群的重疾风险(如下图所示),因此,保额的分档设定照顾了体系内部的公平性。
1.3 理赔
流程如下:
健康体、高信用人群参保 → 个体出险 → 申请理赔 → 审核 → 公示 → 异议处理(二次调查) → 均摊 → 自动扣款 → 赔付退出。
1.4 市场反馈
上线8天,超1000万人加入,市场热度已无需多言。
有网友大呼:
这样的良心保险必将颠覆传统黑心保险!
支持这种公益保险,让那些骗子保险公司都去死!
还有一位某乎网友这么怼我:
谁告诉你(保障期间)一年的,是20~30年!唯一的缺点就是60岁终止……否则你们这些商业保险将无立锥之地!
天下苦保久矣!
2 关于「相互保险」
相互保险公司,是指不发行股票,以保户互助的模式经营的保险公司。保户就是公司的所有者和投资者,因此没有短期获利的压力,可以专注于企业经营。
「相互保险」起源于共同海损分摊制度,而股份制保险又是在「相互保险」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所以「相互保险」并不是一个新型业态,只是在国内属于新鲜事物罢了。
相互保险和网络互助的区别在于,前者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符合银保监的监管要求,后者的经营主体为普通商业公司,可以自主决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式,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要高得多。
数据来源:ICMIF
由上图可见,相互保险在我国的市场占比(颜色浅)远低于发达国家(颜色深),未来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
但是,在过去十年中,相互保险在全球保险行业的市场占比虽然有所提升,却没有实现持续地高速增长。因此,国内的相互保险,短期内应该难以把股份制保险竞争出局。
数据来源:ICMIF
另外,1995~2005年的美国寿险业中,大都会人寿、恒康人寿等相互保险公司纷纷转制为股份公司,筹集资金和监控管理能力有限,是阻碍美国相互保险前进的最大羁绊。
3 「相互保」的风险解析
3.1 产品细节
精简如下:
产品全称: 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 相互保 团体 重症疾病保险(手动空格断句)
承保方: 信美人寿 相互 保险社,以下简称「信美人寿」,成立于2017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为10亿人民币,是国内首家持有相互制寿险牌照的相互保险社。
投保人: 蚂蚁会员(北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网服」,由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被保险人: 你、我、他,每一个加入这项计划的人
投保方式: 通过「蚂蚁胜信(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蚂蚁保险平台」投保
代理人: 「蚂蚁保 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参保人行为准则:《蚂蚁互助成员规则》
说人话,我等千万民众自觉自愿,遵循《蚂蚁互助成员规则》的规定,在「蚂蚁保险平台」上网络组团,由「蚂蚁网服」出面,替我们找保险代理人「蚂蚁保」团购了一款由「信美人寿」承保的「团体重疾险」,它的小名叫「相互保」。
大家有没有觉得少了点什么?对的,支付宝去哪儿了?不是说「支付宝」联手「信美人寿」推出的「相互保」吗,怎么落实到产品细节和具体运营上时,支付宝就消失了呢?
我们知道,支付宝和以上竖括号里面的各家公司,不是血亲就是姻亲,在家族事务中这样的大场面里,作为新生代家族领袖的「支付宝」,不出来露露脸总是不合时宜的,于是他在官微上图,为「相互保」背书了一把:
单个案例分摊每人不超过1毛钱,多出部分由支付宝承担。——支付宝这是要做慈善吗?
如前文所述,单个案例的赔付额是30万或10万,若以30万计,加上10%的管理费后,全体参保人要为这个案例均摊总共33万元。如果当期的参保人数恰好是330万人,则每人只用均摊1毛钱;如果当期的参保人数不足330万,则每人的均摊额就要超过1毛钱。
这时就该支付宝出钱补窟窿了,可是《蚂蚁互助成员规则》第五条第3款中写道:「相互保」运行3个月以后成员数少于330万,我们有权终止「相互保」。
我只想说:我走过最远的路就是您的套路,支付宝先生,您想为家族成员站台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您可能不太有机会上场比赛,因为当您热身完毕准备替换上场时,您亲戚基本就终止比赛了。
好在大家给力,三天时间,参保人数突破330万大关,支付宝先生也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地在自己的管微上点燃了礼花:
那么,支付宝在「相互保」计划中到底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我认为,他是该计划的宣传者和扣费渠道,而不是合同方。
也请支付宝先生放心,被骗子坑了钱不能怨银联,让微商误了病不能怪微信,这个道理我们懂的。
3.2 稳定性风险
「相互保」对参保人的承诺是单件案例的均摊不超过1毛钱,但是每个月要均摊的案例数却只是基于精算模型,参保人数增加,单件案例的均摊额会减少,但是案件数量却会上升,而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参保人每期的均摊额是上不封顶的。
假设当前参保人都是健康体,那么项目初期的每期均摊额应该不会很高,但是随着参保人群年龄的增长,其重疾风险随之增加,每期的均摊额必然会提高,这时触发的对冲机制就是40岁后保额降为10万,如果这一机制仍无法把逐渐攀升的每期均摊额拉下来,部分健康人群可能会选择退保,留下亚健康的参保群体继续留在「参保池」中,赔付必将进一步恶化。
这时,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有更多年轻体健的人能够加入「参保池」,参与均摊的同时拉低人群的重疾发生率。可是,我们届时有足够的年轻人加入吗?这个困局不就是我国社保基金的困局么,只不过社保基金可以依赖国家财政,而「相互保」则只能依靠我们自己。
赔的少我们一起狂,赔得多我们一起扛!
3.3 道德风险
① 参保端
千万量级的参保人群中,会不会有不符合健康告知的人,因为没有看到或者故意隐瞒,最终参加了这个保险计划呢?我相信会有,只是比例多少的问题。
② 核赔端
「信美人寿」针对每一起理赔案件都会收取理赔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赔得越多收得越多,如果不单独设立「相互保」计划的管理费账户并公开收支明细,如何让广大参保人相信,「信美人寿」不会通过滥赔来搜刮更多的管理费呢?
③监督端
不符合健康告知却强行参保的人出险后,假设通过了「信美人寿」的审核,进入了3天的案件公示期, 这时,其他参保人员如要举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实名举报
提出明确的举报理由
提供能够证明举报理由的证据材料
能满足以上三点的参保人,基本上是在工作和生活当中,与出险的被保险人有过交集的人,那么,他们在面对这样的理赔案件,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时,是该举正义之旗而坚持举报,还是该怀仁爱之心而缄口不言呢?毕竟,自己因为这次的不举报而蒙受的损失不过1毛钱而已!
最后,我还有一个疑问:
在当下的保险市场,几乎所有被媒体报道的拒赔案,都会引来网友的一片谩骂。那么,我们作为「相互保」计划的参保人和分摊人,是希望「信美人寿」能够严格审核每一件理赔申请,该拒赔的拒赔,还是更希望「信美人寿」不要过多地深入调查,尽可能多的赔付呢?
4 结论
4.1 要不要加入「相互保」
请仔细阅读健康告知,符合就马上加入,不要犹豫!
不说献爱心,让自己拥有一份基本的保障,本身就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退一步说,加入不花钱,退出又没有实质性的代价,为什么不加入呢?
尽管我不认为「相互保」属于公益项目,但我却希望大家能够抱着做公益的心态来参与,共同维护这个体系的稳定,而不要轻易退出最终引发整个体系的崩溃。
4.2 加入后,要不要退保商业险
我们可以从下面三个维度去考虑这个问题:
40岁之前30万的保额,40岁以后重疾风险升高时只有10万的保额,够吗?
「相互保」的保险责任不含轻症、中症以及身故,只包含一点点伤残责任,那么当发生重疾之外的风险时,我们是否还有应对之策?
「相互保」的责任期间是不保证的(如怀疑可以看看条款),那么当将来我们的身体健康状况变差,不够重疾理赔标准却又难以转投其他健康险时,「相互保」计划一旦终止,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4.3 「相互保」的意义
我想最少有两点:
取代一部分网络互助,减少骗捐行为,节约社会爱心
国内保险业一次极具价值的尝试,尽管有不足,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