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部房务中心日常工作程序
早班:8:00—16:30
第一条:与夜班交接、查阅客情报告单,熟悉客情;明确当日进店、离店的接待要求和规格。核对钥匙和对讲机。
第二条:核对夜班所做的预计入店的贵宾表,核对夜间进店、离店的房号,把6:30—7:00之间进店、离店的房号分别抄给当天的主管,处理夜班移交的有关事项,若有待处理的事项,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记录,根据前台的信息,把急待出租当天未打扫的房间及时通知领班。
第三条:根据未进店的客房报表核对电脑,如常住客人、重点客人确实未进的,通知楼层服务员搬出鲜花、水果恢复夜床。
第四条:根据楼层需要的数量(贵宾房、常住房、全价房、EOD布置所需量),及时预订鲜花。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一天预订。
第五条:负责接听客人的电话,用规范的语音、语调回答客人的询问,对客人提出的要求,要准确及时的用电话通知有关各点,做好记录,并督促办妥,若电话繁忙,可以呼叫领班转告服务员完成。
第六条:负责对客服务用品的登记,保管及文具用品的增补。
第七条:清晰、公正地填写工作日记,认真落实每一件事。
第八条:每日中午12:00、16:00时打一份VD房报告给领班核对,然后将OK房输入电脑;核对贵宾房中有无已离店的房号,及时进行更改,同时保存旧表。
第九条:若有重点客人进店,应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准备,以便迅速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条:及时电话通知工程部各楼层所报的急修项目并做好记录。12:00、16:00由文员填写或在电脑上登记各楼层的所需维修项目单,(普修),一式二联,将第二联送至工程部。
第十一条:及时将楼层电话反馈已维修好的项目(急修)在维修单上注明。
第十二条:分类登记客房遗留物品,包括时间、房号、内容、物品名称及牌号、尺码、数量、颜色、质地等。
第十三条:及时整理各有关方面送来的通知、报告,由经理过目后,通知有关人员完成。
第十四条:随时将服务员提供的客人特殊要求信息抄写在宾客要求登记本,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以便做好针对性服务。
第十五条:中班15:30—24:00
一、做好与早班的交接工作
二、16:00将领班所报因“请勿打扰”(DND)或双锁(DL)未打扫的房间记录下来,电话与客人联系何时可以清扫,若无人接听电话,通知大堂副理和下一班接线员。
第十六条:对宾客租用的物品,做好记录;负责检查、保管、回收、保养及增补。
第十七条:将所有需交办事项及借出物品转抄在交接本上,直至办妥为止。
第十八条:装订当日领班工作单,并予以保存。(领班工作单保存三个月,服务员工作单保存一年)
第十九条:打印两份待修:“000”房报告,一份注明待修原因,另一份根据情况将明日到期的待修:“000”房延期,一并交经理,以便及时掌握信息并与各有关部门之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催促由客房服务中心通知尚未完成的有关事项,并将结果反馈给主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