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副册判词》赏析之二
《红楼梦》第五回
读红品诗词-26
《又副册判词》赏析之二
文/墨吟 筱蕊
宝玉看了又副册首页,又见后面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也有几句言词写着: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这是袭人的判词。
前二句是说袭人的性格温柔和顺,人品似桂如兰。
袭人本名珍珠,原是贾母之婢。贾母溺爱宝玉,又素喜袭人心地纯良,遂与了宝玉。宝玉因知她本性花,又曾见旧人诗句上有“花气袭人”之句,遂更名为袭人。这袭人亦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如今服侍宝玉,心中眼中只有一个宝玉。她是唯一与宝玉有过肌肤之亲的丫鬟,渴望能取得妾的地位。这个连黛玉也看出来,曾叫她“嫂子”。然而事与愿违,终成“枉自”与“空云”。
后二句是说袭人最终嫁给了戏子蒋玉菡,蒋玉菡算是有福之人。
这一结局,其实在二十八回“蒋玉涵情赠茜香罗”中就埋下伏笔。宝玉何以将袭人送的松花绿汗巾子转赠给了蒋玉菡?而蒋玉菡送给宝玉的茜香罗大红汗巾子怎就系在了袭人腰上?原来曹公早有此意,要令“公子无缘”吧!
配图与判词相合,其中“鲜花”隐含袭人之姓,“破席”之“席”与“袭”谐音,隐含袭人之名;同时以鲜花之芳香与破席之污秽象征袭人性格的双重性。
关于这一点,书中有三次大起大落的描写,极为精彩。
第一次是袭人为了规劝宝玉好好用功读书,先以母兄“要赎她回去”相要挟,后则采用欲擒故纵之法,说是任凭宝玉去胡闹,从此再也不理不睬。两次都把宝玉惹急了,不得不听从她的规劝,答应她提出的三个条件,即不再胡言乱语,不再弄花弄粉,不再视读书上进为“禄蠹”。袭人的规劝比宝钗还有效,难怪令宝钗刮目相看:“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她说话,倒有些识见。”
第二次是宝玉挨打之后,袭人乘机向王夫人进言道:“论理宝二爷也得老爷教训教训才好呢!要老爷再不管,不知将来还要做出什么事来呢。”袭人发出宝玉有可能越出礼法之外的警告,赢得王夫人的充分信赖,并将宝玉托付于袭人,言下之意即许诺将袭人纳为宝玉之妾。
第三次是晴雯、四儿、芳官均被王夫人撵出大观园,书中明显暗示袭人是告密者。宝玉对此心知肚明,他直犯嘀咕:“谁这样犯舌?况这里事也无人知道,如何就都说着了?”后来又直接问袭人:“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了,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问得袭人“无话可答”。宝玉在《芙蓉女儿诔》中所言“毁詖奴之口,讨岂从宽”,即暗指袭人。
又副册的两首判词,一首写晴雯,一首写袭人,可见她们虽然身份低下,才貌人品却极被推崇,是曹雪芹用心塑造的人物。掩卷深思,晴雯与黛玉、宝钗与袭人在性格上的诸多相似之处,频频在书中出现,犹如晴雯是黛玉的影子,袭人是宝钗的轮廓,故有“晴有林风,袭乃钗副”之说。
如此说来,黛玉与宝钗为情所累的恩恩怨怨,多多少少也波及到了晴雯和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