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夫|辨“虎兕相逢”
按:本文从两大方面辨析:
1、“虎兔相逢”解为“卯年寅月”后的四大矛盾;
2、“虎兕、虎兔”三个区别辨析:版本异同、常用字与冷僻字误认分析、典籍中各自连用例举。
一
在《红楼梦》的诸多版本问题中,第五回元春的判词,是一个尚须进一步探究的问题。读者的一般印象,这首判词是: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官闱。
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通行的梓印本以及大多数钞本,如庚辰、甲戌、王府、戚序(包括张、正、宁三本)、梦觉、舒序本等,都没有异文。也许是由于这个原因, 读者对此很习惯,迄今没有提出什么疑问。可是,在己卯本和杨本中,这首判词的末句却作“虎兕相逢大梦归”。 也就是说,这里存在着“虎兔”和“虎兕”的版本歧异。
简单地看,“虎兔”与“虎兕”,不过一字之差。然而,这一个字的差异,却关系到《红楼梦》创作中的某些重大问题。
己卯本的元春判词
梦觉本的元春判词
我们知道, 《红楼梦》是未了之作。 曹雪芹原著的前八十回,大多数人物的归宿尚未最后掲晓,可是,在某些章回中,特别是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副各册的画页及其判词和十四支《红楼梦曲》,对这些人物的命运和结局又作了暗示。红学家们就是据此测想八十回以后的情节。元春的这首判词,暗示了她的结局。因而,当这首判词出现文字的讹误时,就必然带来研究这个人物的种种混乱。而且,在十二金钗中,元春又是个特殊的人物。作者刻画这一艺术形象虽然所花的笔墨不多,八十回书,她仅出场一次,此外则都是通过其他人物的语言和活动牵及她。然而,这个人物在小说中的地位却十分重要,不仅许多情节是因她的存在而展开,而且更主要的是小说的中心内容,即贾家宁、荣两府的兴衰荣败,与她的命运直接相关。因而,“虎兔”与“虎兕”,作为版本歧异的一例,尽管只是一字之差,但却是牵涉到小说思想内容的大问题。所以,一辨“虎免”与“虎兕”究竟孰正孰讹,也还不是毫无意义的 。
二
上文已及,对于元春判词中的“虎兔相逢大梦归”句,以往很少有人从版本方面提出过什么疑问。这恐怕是后四十回续书与曹雪芹原著合在一起而广泛流传起了很大的作用。续作者不仅把 “虎兔相逢”解作“卯年寅月”,而且后四十回续书还据这种解释,敷衍成一 大段情节。也就是说,续书中第八十六、九十五两回,元春命中注定死于“卯年寅月”的情节,是在续作者解释“虎兔相逢”的基础上形成的。
续书的第八十六回说: 一位算命先生推算了元春的生辰八字后,下断云:“这位姑娘若是时辰准了,定是一位主子娘娘”,“贵受椒房之宠”。“可惜荣华不久,只怕遇着寅年卯月”。小说是为的说明,元春的经历及早逝,都是命中注定 。 似乎这位江湖术士的推算, 还是相当有准头的 。“贵受椒房之宠”一语,已在元春的生活中有了着落,而命中注定不利于“寅年卯月”,在第九十五回也有近似的结果。 第九十五回直接写元春之死,“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第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 “卯年寅月”,确实恰巧是“虎兔相逢”,续书所安排的情节,前后呼应,言之凿凿,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置疑的馀地。
可是,联系前八十回书中有关元春命运和结局的其他暗示,细加推究,又觉得以“卯年寅月”解释“虎兔相逢”,颇有不少勉强之处 。
其一,这种解释不合曹雪芹原定的创作计划。按照第五回《红楼梦曲》透露,原著全书的结局是贾家宁、荣两府彻底败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上文已及,元春的命运直接关联着两府的兴衰荣败。第十七、十八合回的前后,环绕着元春的奉旨归宁,写她的宠遇给两府带来“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盛况。“烈火烹油”,其结果必然是加速了油枯灯烬 。
此与书中关于元春命运影响贾府兴衰的暗示相悖。最为值得注意的是第十八回元春点戏的情节和脂砚斋的几条批语。 书中写元春点了《豪宴》《乞巧》《仙缘》《离魂》四出,在这个戏单下,脂批分别有“伏贾家之败”、“伏元妃之死”、“伏甄宝玉送玉”、“伏黛玉之死”语,并有关于四出戏的合批:“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脂砚斋熟知曹雪芹的创作计划,如果说八十回以后的书稿大致写就,脂砚斋也是读过的 。 所以脂砚斋的这几条批语,绝非泛论。 由此推知,贾家从全盛,即所谓“烈火烹油”,到了一败涂地,其间,元春之死是转折性和关键性的大事件 。
续书中元春之死的处理,却不是这样。这位“贵受椒房之宠”的妃子,碰到“卯年寅月”、“虎兔相逢”,流年不利,溘然而逝。平平淡淡,根本谈不上什么“大过节大关键”。她死后,也看不出给贾家带来什么重大的影响。谥“贤淑贵妃”,享受死去的妃子应有的尊荣, 即使看作是例行的官样文章,但是,贾家“沐皇恩延世泽”,却完全是皇帝顾念这位死去的妃子的表示。第一百十九回,贾宝玉、贾兰中举后,皇帝阅巻(顺天乡试有无这种殊举是另外问题),看到二人姓贾,又都是金陵籍,就问“是否贾妃一族”。得知贾宝玉系贾妃胞弟,并于出场时走失,遂降旨寻找,之后,还赏以“文妙真人”道号。 同时,贾政升官,贾赦免罪,贾珍复袭宁国世职,等等,可以说依然皇恩浩荡。这一切,与曹雪芹原定计划却大相迳庭。
其二,“卯年寅月”这个解释本身,也是矛盾百出。续书第八十六回说,元春生于甲申年元日,第九十五回,写她死于甲寅年岁末,“存年四十三岁”。可是从甲申到甲寅,实际只有三十一年。又,如以年月各与十二地支相属,那末,每十二年“寅年卯月”和“卯年寅月”就可各重复一次。从甲申到甲寅,其间庚寅、壬寅、甲寅年的二月,都是“寅年卯月”,辛卯、癸卯、以及甲寅岁末立春后的乙卯等年的正月,都是“卯年寅月”。加起来共六次(如果四十三岁则为八次) 遇到“虎兔相逢”。前五次(或七次)都平安无事,为什么偏在这一次才“大梦归”呢?又,前面这些矛盾都不算,那末,这与判词的首句“二十年来辨是非”怎么理解?如果说二十岁死,那么,甲申到甲寅和四十三岁”云云,是从何说起?如果,在宫中二十年,那末,四十三岁死,她入宫时已经二十三岁。在那个“二八芳龄”作为女子及笄出嫁标准年岁的时代,以二十三岁的老姑娘入宫,不合情理。如果三十一岁死,入宫时又只有十一岁,黄口无知,更不合情理。这些地方都说明“卯年實月”的解释,完全是顾此失彼,自相矛盾。
以上,无论是这种解释与曹雪芹原著的设想相抵牾,还是解释本身的矛盾不能自圆,都说明了把“虎兔相逢”解作“卯年寅月”是很勉强的。出现这许多难以自圆的地方,续书作者的才力不够固然是一个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在于“虎兔相逢”本身就存在问题。
三
续书把“虎兔相逢”解作“卯年寅月”的种种矛盾,近年来有不少研究者注意到了。因而,他们又各自寻求新的解释。
一种意见认为:这是通过比喻象征性地揭露皇权。“虎”代表至高无上的皇家势力,“兔”代表入宫的弱女元春。
比喻象征,当然也未始不可备一说,可是,把整句联系起来看,就不免有解释不圆的地方。元春的“大梦归”,不是在与“虎”相逢”之时。从“相逢”到“大梦归”,中间还经历了一段“虎”给“兔”的家族带来一段“烈火烹油”的荣盛岁月。实际上,“虎”“兔”相处过不短的时间后才“大梦归”。 看来,这种比喻象征的说法,还有可疑之处。
另一种解释“虎兔相逢”是指清初康、雍两朝的交替。从政治背景来考虑元春的命运,也是一种思路。 而且,康熙六十一年死去,岁属壬寅,次年,雍正改元,岁属癸卯,前后恰好是虎兔交替之年。从历史事实看,这时皇位继承权的争夺十分激烈。曹家又在这场斗争中受到牵连,被抄败落。曹雪芹是否通过元春的命运来影射?元春是个小说人物,曹家败落是生活真实,二者还是有距离的。如果说这不过是有感而发,那末,曹家被抄是雍正五年岁末下谕,六年岁首被抄,已经是“虎兔相逢”后的五年了。所以,这种影射也是很勉强的。
四
既然把“虎兔相逢”解作“卯年寅月”存在着矛盾,各种新解又都还不能尽如人意,那末会不会还有别的解释呢?肯定还是会有的。 这里想从版本的角度来考虑,也就是说,有没有可能“虎兔相逢”系虎兕相逢”之讹?
从各个版本的异同情况看,作“虎兔相逢”的,是绝对多数,而作“虎兕相逢”的,仅己卯本和杨本两个本子。但是,多数本子作“虎兔相逢”,并不说明这就是原著的文字。 无论是研究版本还是校勘古籍的学人,都不会采取投票选举的方法,以得票多寡来确定某些字句的正误,而是要考虑各本之间的复杂关系。其实,府本与戚序三个本子,最初祖本来自庚辰本,舒本的若干回也可以说是出于庚辰本, 比较特殊的是甲戌本和梦觉本。而杨本前七回,来自己卯本。考虑元春的命运,有一定的道理。曹雪芹是否通过元春的命运来影射?元春是个小说人物,曹家败落是生活真实,二者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 如果说这不过是有感而发,那末,曹家被抄是雍正五年岁末下谕,六年岁首被抄,已经是“虎兔相逢”后的五年了。所以,这种影射也还须进一步研究。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解释,也都是从“虎兔相逢”这句话上寻找出路。
这些解释,说法尽管不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都看到了“卯年寅月”这个旧解的问题。 并且,这些解释也都在占有一定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因而都是很有启发意文的。不过,这些新解, 也都存在不够圆满的地方。其原因,恐怕是过于认定了“虎兔相逢”的缘故。
五
判词文字今存“虎兔”与“虎兕”之异,从版本上考虑,必有正讹,孰者更有可能为曹雪芹原著的文字?
上文已及, “虎兔”解作干支寅卯有诸多不可通之外,那么,“虎兕”又是如何呢?
(一)“虎兔”与“虎兕”之异,主要表现于今己卯本和庚辰本之间。而这两个本子,经研究,最初同出一源,即跨年度修订完成的己卯庚辰本。 二者相比之下,从种种迹象看,作“虎兔”的庚辰本传抄过录的讹误要比作“虎兕” 的己卯本为多。 这当然不足以绝对证明正误,此外还须看其他多种因由 。
(二)“兔”字为常用字,凡粗识文字者都能认辨,而“兕”字则不然,具一定文化素养者才认得。在传抄中,冷僻的“兕”字易讹为常用的“兔”字,而常见的“兔”字,则不大可能讹为冷僻的“兕”字。 正如杂乱的人群中,易将不认识的人误认作一向认识的友人,决无可能将熟人误认为从未识面的某甲 。 故书中出现的“兕”字,决非毫无来由 。
由此,还可举一个极有说服力,而又十分有趣的旁证。那就是古代载籍中亦有“兕”字讹为“兔”字的先例。《太平广记》(卷236) “袁广汉”条,其中有语目:“旄牛青兔”,欠亨,其出处为《西京杂记》(卷3 ) ,此语恰为“旄牛青兔”,不折不扣是“兕”字讹成为“兔”字,真可谓无独有偶 。
(三)再看古代典籍,无论是经史典籍,还是稗官小记中,“虎兕”连用之例,极为频数,而“虎兔”二字,却绝少连用例子。
今列举如次:
(1) 《诗·小雅·何草不黄》:“匪兕匪虎,率彼旷野。 ”
(2) 《论语·季氏》: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 ”
(3)《老子·下篇第三十五章》:“陆行不避虎兕。”又“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 ”
(4) 《庄子·秋水》:''陆行不避兕虎者,猎夫之勇也。 ”
(5) 《荀子·礼论》:“寝兕持虎,,……所以养威也。 ”
(6)班固《西都赋》:“穷虎奔突,狂兕触蹶。 ”
(7)张衡《西京赋》:“威慑兕虎,莫之敢伉。 ”
(8)枚乘《七发》:“烟云暗暮, 兕虎并作。 ”
(9)王逸《九思、逢尤》:“虎兕争兮于庭中 。 ”
(10)马融《广成颂》:“暴出虎,搏狂兕。”
(11)刘劭《人物志》:“柙兕而樱虎,其可乎? ”
(12)谢灵运《康乐集·过瞿溪山饭僧》: “忘怀押鸥鲦,摄生驯兕虎。”
(13)《王子年拾遗记》:“水断虬龙,陆斩虎兕。”(转引自《太平广记》巻229
(14) 《晋书·郭璞传》:“山潜之畜,匪兕匪虎。 ”
以上十四例,仅就我手边有限的几本常用书所及。又,《孔子家语》引《诗经》,《韩非子·解老》述《老子》,均未引录。此外,《战国策》《淮南子》以及唐宋以来的大量诗词中,也有不少“虎兕”连用的例子,但这篇小文章已写得十分沉闷,遂不敢再罗列下去了。这里,之所以如此不惮单调,列抄这古代文献中的不少资料,目的只是想说明一点:“虎”“ 兕 ”并提,是古代文献中的一 种惯常的用法。
那末,“虎”“免”连用,是否也有出典呢?当然也是有的。最常见的是以十二种动物分属十二地支的“寅虎卯兔”。但在正规的文献中却较少见。《元史·刑法志》: “诸常人鞍鞯 ,画虎兔者听,画兕云龙犀牛者禁之。”这里,只是列举性的并列,二者并无内容上的联系。比起“虎兕”并提来,还是有区别的。此外,当然也还会有一些书中存在“虎兔”连用之例的。由于我读书甚少,且复读得漫不经心,也许是很常见的书都没有举出来,只得待博洽者赐教。不过,相比之下,“虎兕”连用之例远比“虎兔”连用为多,而且内容的联系也更密切,这样说大约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至此,是否可以说,判词中“虎兔”系“虎兕”之误,末句应是“虎兕相逢大梦归”,己卯、杨本为是。
以上只是从版本的角度提出一点初步想法,辨订一个讹字。至于如何解释“虎兕相逢”的含义,不是本文的任务,这个问题只得留待他日。如能为专家们研究《红楼梦》的结局提供一点可资参考的资料,也算是完成本文的任务了 。
——本文摘自《红楼梦版本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5月版,第445-455页
明日预告:《共批红楼第三十八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