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已发文通知,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哪些人应当办?什么时候办?在哪办?......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又到一年汇算清缴季,以下汇缴结束日大家一定要分清,不要漏报漏缴!1、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1日开始,6月底结束。【注意】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要汇算清缴: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除了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以外,经营所得也可以允许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但是注意不要重复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注意】同一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中既有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又有综合所得的,应在综合所得计税时减除费用6万元,不再在经营所得计税时减除。春节假期已结束,各位会计朋友已投身一年一度的汇缴工作中,在这里小编需要再次提醒大家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31日结束,还没有办理的小伙伴要抓紧时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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