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园区企业所得税按照0.8%核定!增值税按80%扶持
我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创业者做出的贡献,中小企业不仅是GDP的主要贡献者,也是纳税的主力军。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总会存在各种资金开支,一些支出是可以取得相应发票的,但是难免也会出现一些支出无法取得相应的发票(普票或者专票)。这种情况,企业就得面临多缴税,不管是商贸企业还是服务型企业,都会存在这种情况。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节税精灵》
出现这种情况的企业,首先考虑的是企业内部进行管理,尽量避免出现无法取得成本或者进项的业务支出,然后就是合理享受一些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洼地),税收洼地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或者办公,全国各地企业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不同类型的企业存在不同方面的税负问题可以选择不同的园区。下面我们来列举一下目前有哪些政策扶持园区可以帮助咱们税负重的企业合理合法降低企业税务负担。
商贸型企业
年营收千万以上的商贸企业,长期存在缺进项造成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居高不下的情况可在江苏某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承接主体企业业务,这样税收就落在当地园区,增值税缴纳之后可享受地方留存40%-80%的奖励扶持(具体奖励比例根据年纳税额来定),这样就能大幅降低企业增值税的压力。而且企业所得税还能够按照0.8%-2%核定征收,,直接核定开票额。
举例:假定某贸易企业入驻江苏园区之后,年销售额1000 万,其中进项抵扣400 万,该公司
增值税应为:(1000 万-400 万)÷1.13×13%=69 万,
附加税为 :69 万×12%=8.3 万,
企业所得税:1000万×0.8%=8万
增值税按照地方留存40%奖励:69 万×50%×40%=13.8 万
则实际年纳税额为69 万+8.3 万+8 万-13.8万=71.5万,
比起正常纳税至少节省了几十万的税务支出。《节税精灵》直接对接的江苏园区特点:税收奖励月兑现,当月纳税次月就会奖励到企业账户,非常及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奖励比例高,且企业所得税还能够低税率核定征收
服务型企业
许多服务型企业都会存在大量支出无法取得成本票,可在重庆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户,直接让个独企业去签合作协议,然后个独企业按照园区的核定征收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营业额的10%为应税所得额,核定之后税率为0.5%-2.1%),增值税(税率目前1%),附加税(税率目前0.06%),总税率3%左右。个独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提现到法人私卡。
举例:广州xxx有限公司年在重庆园区注册成立了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主体企业每年将500万利润通过业务分包的形式转给个独企业业务报酬,这样个独企业年营收就有了500万(开票额500万),增值税附加税正常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核定征收
增值税缴纳: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核定营业额10%为应税所得额)×35%-6.55万(速算扣除数)=11万;
纳税总计为:16.3万;总税率:3.2%,500万利润正常纳税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总计200万,相当于省去了180多万的税务支出!且是通过地方政策来合理合法来降低的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放心的。
重庆园区特点:目前入驻园区整个流程(注册、开户、开票、后期注销)无需到场,政策稳定,没有任何进项和成本要求。
还有一些服务型企业缺少量成本票(几十万到100万区间范围内),或者一些个人与企业发生业务企业需要个人提供相应的发票,这种情况的企业或者个人均可选择自然人代开,不需要设立公司,无需自然人到场,通过园区可进行个税核定征收、核定为0.5%,总税率1.56%,相当于开票100万,纳税总额为1.56万。如需了解税收优惠园区详情请关注 g ong——《节税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