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煤炭自燃的应急预案
预防煤炭自燃应急预案
一.煤炭的主要特性
1.煤炭的主要成分是固定碳,挥发物(氢、氧、一氧化碳、硫、磷、甲烷等),水分、灰分。其与运输有关的性质主要有:1)氧化性,煤炭在运输保管过程中会和空气中的氧气发生缓慢的氧化作用,促使煤温不断升高。而影响氧化作用强度的主要因素是黄铁矿含量,粒度,水分和碳化程度;
2.自热和自燃性。因氧化作用,而自热,使得舱内温度升高,当达到煤的自燃点时,就会发生自燃现象。在此过程中,会产生一氧化碳气体。一氧化碳具有易燃和有毒的危害性,其可燃极限为12%-75%,吸入对人体有害。
3.煤炭易产生甲烷气体。甲烷比空气轻,易存积于货舱或封闭空间的上部。其爆炸极限为5%-16%,遇明火即发生爆炸。另外,煤炭粉尘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10-30g/m3时,遇明火也会引起爆炸。
二.预防煤炭自燃的相关措施:
1.装运前,获得货物详细的资料,特别说明是否货物会释放甲烷或自热;
2.监控货物温度。当煤温超过55度,货物过分潮湿,含水量大,应拒绝装船;
3.配备合适的气体探测仪,温度计,PH试纸,以便对整个航程中货物的监控;
4.检查货舱相关的电器设备,烟雾探测,CO2 灭火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
5.货物积载,尽可能远离船上热源,并禁止明火作业,杜绝火源热源;
6.按规定测量货舱气体含量,货物温度,污水井PH值,保持对货物的连续监控。
三.煤炭自热、自燃后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1.将货舱完全封闭,并用密封胶带对舱盖进行密封。停止一切通风,尽力隔绝货物与空气的接触;
2.准备货舱前后共四条消防皮龙,通知机舱送消防水,用海水持续冷却货舱外围;
3.船长应及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告知详情,并咨询公司专业人士的意见和指示;
4.在公司的指示下,准备向托运人等各方发送海事声明;
5. 如果火势明显,进行淡水浇灌灭火。但在浇灌前,应先通知公司和船东互保协会,以免造成纠纷和索赔;确保淡水数量足够,确保通往甲板的淡水管及阀门畅通,备好淡水管,通过货舱通风窗,向舱内喷洒淡水。灌注淡水数量要将舱内约2米深度的表面层浇透,以免产生助燃作用;
6.若淡水浇灌方式对灭火作用不明显,则需要进行海水浇灌。但在海水浇灌前,应先通知公司和船东互保协会,以免造成纠纷和索赔;开舱进行海水浇灌时,在足够将所有货物浇灌到位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小舱盖开度,减少货物与空气的接触面;海水浇灌后,立即关闭舱盖,并进行密封处理。同时进行观察和温度监控,同时继续冷却舱壁外围;
7.通知大副,针对海水浇灌方式,进行船舶稳性计算,确保船舶稳性,局部强度等在安全的范围;
8.如若货物温度持续上升,并冒出白烟,船长可考虑驶往就近的港口,借助外部力量做进一步的应急处理。但在早期,船方应尽可能的使用自身力量进行合理的处置;
9.煤炭自热自燃发生在港口卸货过程中时,立即用抓斗卸去,然后浇筑淡水加以扑灭。如船上对火势估计不可控,还应按实际情况,在合适的时机通知港口方,以寻求港方的支持;
10.整个过程,持续对货物及货舱内的温度进行监控,以判断灭火过程中的实际灭火效果,以有助于采取下一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