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论和唯理论总结|近代哲学
近代哲学中,经验论和唯理论共有八位极其重要的哲学家,这八位凭其鲜明的哲学思想,在西方哲学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作为西方哲学史的学习者,必须深刻掌握这八位思想家的主要思想。编者在此做一个简单的总结。
一级重点知识点梳理
一级重点是指各大高校历年真题中反复出现的考题,这些知识点必须完全理解并能够清晰流畅地解释或讲述出来。
1. 四假相(培根)
培根是近代英国经验论的开启者。培根在理论上对经院哲学进行的深刻批判主要体现在“四假象说”上。所谓假象,即盘踞在人的头脑中的一些错误观念,形成了成见或偏见,使人们不能正确地认识到真理,严重妨碍了科学的复兴。根据来源不同把假象分为四类,即族类的假象、洞穴的假象、市场的假象、剧场的假象。
族类的假象是人类天性中普遍存在的缺陷。由于人类在认识事物时,总是以自己的主观感觉为尺度,而不是以客观事物本身为尺度,从而陷入主观主义,歪曲了事物的真相。
洞穴的假象指由于个人的特性而产生的假象。因为每个人的天性、成长环境、所受教育等不同而形成的个人偏见。这就像一个人站在狭小的洞穴内看事物一样。
市场的假象指人们在相互交往过程中由于语词的错误和混乱而产生的假象。
剧场的假象指从各式各样的哲学体系以及错误的论证方法中移植到人们心中的假象。一切流行的体系都不过是许多舞台上的戏剧罢了。
培根提出“四假象说”的目的是清算经院哲学所散播和灌输给人们的种种迷信谬说、空论和诡辩,以及各种编造的神学唯心主义体系,而且深刻揭示了导致人们主观性和片面性的种种认识论根源。
2. 我思故我在(笛卡尔)
笛卡尔是近代哲学的奠基者和唯理论的创始人。笛卡尔从普遍怀疑出发,首先肯定了“自我”的存在。在他看来,“自我”的存在是完全自明的。因为,我虽然怀疑一切,但有一件事怎么也不能怀疑的,那就是“我在怀疑”这件事本身,而怀疑活动是思想活动,所以说我在怀疑也就是我在思想。既然我在怀疑、思想是无可怀疑的,那么作为怀疑主体的“我”的存在也就是确定可靠的了。换言之,怀疑必然有一个怀疑者在怀疑,思想必然有一个思想者在思想。于是就得出“我思故我在”这个命题。
笛卡尔把这个命题看作是绝对可靠、牢不可破的真理,甚至认为连怀疑派的任何最狂妄的假定都不能使它发生动摇。于是他把“我思故我在”当作形而上学的第一原理。
3. 实体(斯宾诺莎)
斯宾诺莎给实体下的定义是:“实体,我理解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从这个定义出发,斯宾诺莎推演出关于实体的一系列基本规定:实体即自因、实体是无限的、实体是不可分的、实体是永恒的、实体是唯一的。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经常称实体为神或自然,实际上,实体、神、自然是从三个方面对同一个东西的不同表述。
4. 自因(斯宾诺莎)
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用语。在《伦理学》第一部分论神的界说中提出:“自因,我理解为这样的东西,它的本质即包含存在,或者说它的本性只能设想为存在着。”实体就是“自因”,实体独立自存,其在本质上就是存在,不可能由他物产生,也不受他物限制。
5. 白板说(洛克)
英国经验论哲学家洛克提出。洛克批判唯理论的天赋观念论,认为没有必要在哲学上假设天赋观念论,人们单凭运用他们的自然能力,不必借助于任何天赋的印象,就能够获得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知识。于是提出了白板说。在洛克看来,心灵原是一块“白板”,上面没有任何记号。后来通过经验便在“白板”上面印上了印痕,形成了观念和知识。人类只具有接受感觉、形成观念和知识的“天赋能力”。所以,洛克哲学的基本原则是“心灵是一块白板”,“知识源于经验”。
5. 反省(洛克)
洛克是第一个将经验论构造为完整的理论体系的哲学家。洛克指出,我们全部的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的,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导源于经验的。经验分为对外的感觉和对内的反省,我们思维的全部材料即观念都从这两者而来。这就是说,作为知识的来源的经验有两个,一是感觉,二是反省。反省也被称为“内感觉”,是观念的内在来源,心灵通过感觉得来的观念进行反思,从而得到新观念。当心灵反省各种心理活动时,它们提供的观念有:知觉、思想、信仰、认识、意欲以及心灵的一切作用。
6. 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洛克)
洛克指出,要发现观念的本质,研究观念和事物性质的关系,必须从观念和物体的性质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洛克把物体的性质区分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所谓第一性的质,就是物体各部分的大小、形状、数目、位置、运动和静止。这是物体的根本性质或“原始性质”,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为物体所固有的、与物体不可分离的性质,不论我们知觉与否,这些性质都在物体之中;所谓第二性的质则是物体中的一种“能力”,它可以借物体各部分的大小、形状、组织和运动等,在我们心中产生色、声、味等感觉。这些性质依赖于第一性的质的变化,因而也可以被称为“附属性质”。
7. 单子(莱布尼茨)
莱布尼茨认为单子是作为世界的本质的实体,一方面是必须是不可分的单纯性的,必须具有统一性,另一方面必须在其自身之内就具有能动性原则。所谓“单子”就是客观存在的、无限多的、非物质性的、能动的精神实体,它是一切事物的“灵魂”和“隐德来希”(内在目的)。单子的特性包括:单纯性、复多性、永恒性、独立性、质的区别、单子是自因。单子之间可以划分为无限多的等级、但这些等级之间没有分离的间隔,整体是连续的(连续性原则)。每个单子的变化发展由于上帝安排的预定和谐而协调一致。
8. 预定的和谐(莱布尼茨)
德国莱布尼茨用语。在《单子论》中提出。连续律只能说明在静态条件下宇宙的连续性,莱布尼茨提出预定的和谐解释单子动态的变化发展。
世界是由无数精神实体即单子构成的,单子之间有质的区别,不能相互作用,彼此孤立。但上帝在创造每个单子的时候就已经预见到一切单子的全部发展情况,他在安排好了每个单子各自独立的发展变化的同时,也使其余的单子各自作相应的变化发展,因而全部单子的变化发展就自然而然地和谐一致,始终保持着整体的连续性。因此,整个宇宙就好像是一支庞大的交响乐队,每件乐器各自按照预先谱写的乐谱演奏不同的旋律,而整个乐队所奏出来的是一首完整和谐的乐曲。
莱布尼茨还以“预定的和谐”来解决笛卡尔遗留下来的心身关系问题。在上帝的预先安排之下,灵魂遵守自己的规律,形体也遵守自己的规律,它们的会合一致,就是由于一切实体之间的预定和谐。
莱布尼茨还以“预定的和谐”来证明现实世界是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由此可见,在莱布尼茨的哲学中,“预定的和谐”既是宇宙整体的连续性秩序的基础,也是心身关系协调一致的保证。
9. 存在就是被感知和感知
18世纪英国经验论哲学家贝克莱在《人类知识原理》中提出。
贝克莱继承并改造洛克经验论的基本原则,以此作为其哲学的出发点,不过其哲学的目的却不仅仅在认识论方面,而实际上它要论证的却是非物质主义,最终目标则是证明上帝的存在。
贝克莱指出,在我们的认识之中包含两个因素,一是认识的对象即“观念”,二是认识的主题,即心灵、精神或灵魂。像洛克一样,他认为人类知识的对象是“观念”,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它们不可能离开心灵而独立存在。因此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
既然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那就意味着感觉事物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因而一切事物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因为具有一个观念与感知一个观念完全是一回事,事实上,对象和感觉原是一种东西。所以,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亦即“存在即被感知”。
而认识中的另一个因素,即感知观念的心灵或精神,可以说是能动的,其存在就在于能感知。贝克莱认为,心灵这个名词不代表观念,它也不与任何观念相似,或为它们所代表。心灵和观念的区别就在于:“心灵的一切不能思想的对象,都同样是完全被动的,而且它们的存在只在于被感知;至于灵魂或精神则是一个能动体,它的存在不在于被感知,而在于感知观念和思想。”所以这条原则的更确切的表述应该是“存在就是被感知和感知”。
10. 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
休谟指出,因果关系并不是普遍必然的自然规律,因果观念的基础乃是习惯。因为任何一种个别的动作或活动重复了多次之后,便会产生一种倾向,使我们并不凭借推理或理解过程就重新进行同样的动作或活动,这种倾向就是习惯的结果。
于是休谟得出结论:根据经验来的一切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而不是理性的结果。假如没有习惯的影响,那么我们除了当下呈现在记忆和感觉中的东西之外,对于其他所有的事实都一无所知。这样一来,不但一切行动无法开始,而且思想也难以进行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休谟强调说,习惯是人生的伟大指南。
11. 休谟问题
休谟在《人性论》中提出的著名问题。1.归纳问题:休谟指出,归纳推理如何能够从全体过渡到结论、从个别过渡到一般,即归纳的合理性问题在逻辑上是得不到证明的;2.因果问题:休谟指出,虽然我们能观察到一件事物随着另一件事物而来,但我们无从得知因果之间的关系,只能得知某些事物总是会连结在一起;3.伦理问题:即从“是”或“不是”为连词的事实命题,向以“应该”或“不应该”为连系词的伦理命题(价值命题)的跃迁,既缺乏相应的经验的说明,也缺乏逻辑上的根据和论证。
12. 印象(休谟)
休谟像贝克莱一样是从洛克经验论出发的,不过洛克和贝克莱称之为观念的东西,休谟则称之为知觉。知觉是知识的基本要素,包括感觉、情感、情绪、思维等所有的意识活动。知觉分为两类,一类是印象,一类是观念。两者的差别在于强烈和生动程度不同,只是量的差别而已。
所谓印象指的是一切比较生动的知觉,包括听见、看见、爱好、厌恶时的知觉,即当下所生的感觉、情感和情绪等生动活泼的知觉,它们是一切思想的来源和材料。印象又分为两种,一是感觉印象,二是反省印象。洛克将反省与感觉并立为认识的两个来源,休谟则消除了这一矛盾,强调一切知识都最终来源于感觉。
13. 比较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在“自然状态”中,由于每个人都要去实现自己占有一切的自然权利,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出于“自我保存”的本性,理性就指导人们遵循“自然法”。仅仅依靠自然法,人们还是无法摆脱人人自危的困境,人们便相互约定,把他们的自然权利转让出去,交付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这种权利的互相转让就是所谓的“契约”。洛克: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与独立的,自然状态是和平的状态,有一种人人遵守的自然法在起作用。由于在自然状态中存在着违反自然法、侵犯别人的自然权利的现象,于是人们通过协商,订立契约,建立政府来保护公民的自然权利。
霍布斯借用《圣经》中的巨大海兽“利维坦”来比喻威力无比的国家,认为只有它才能保护我们。国家的实质就在于,它是担当起大家的人格的一个人格,集中了大家意志的一个意志,掌握了大家所交付的所有权利和力量的一个公共权力;它可以使用大家的力量和工具来谋求他们的和平和公共防御;按照洛克的学说建立起来的政府是一个以保护公民的自然权利为唯一目的的民主政府,必须制定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
霍布斯认为君主制最为优越,是最强有力的统治形式。订约是人们把所有的权利交付给统治者,统治者不是缔约的一方,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人民不能解除对他的服从。统治者的权利不能转让也不能分割。洛克大力宣扬人民主权思想,认为人们所放弃的唯一自然权利只是维护自然法、惩罚犯罪者的执行权,还保留着生命、财产和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统治者也是参加契约的一方,人民有权反抗甚至推翻他们。统治者也只能根据法律进行统治,提出了政权分散、互相制约、三权分立的“分权”学说。
卢梭坚持性善论,他将自然状态描绘成一个完美无缺的“黄金时代”。然而私有制和不平等的产生,自然法不能发挥它的功能,无法在原来的状态下继续生活。于是人们相互约定,“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共同体就是国家。政府就成了集强制的权力和自由的权利于一身的“公意”。他主张公民的权利是让渡给人民全体,由人民自己管理自己,因为转让部分权利的做法是不可行的,一旦人民的权利有所保留,就会滥用权利,最终影响公意的公正性,导致专制。
二级重点知识点梳理
二级重点是指某些高校考过、但并不普遍出现的考题,这些知识点当作内在的知识储备也是必要的。
1. 形式(培根)
培根最早致力于恢复自然作为科学研究对象的合法地位,建立了以“形式”为核心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他所说的“形式”是指事物运动的规律、决定物体的单纯性质的法则和事物的本质规定性。“形式”有许多重要的特征:1.形式和物质不可分离;2.形式是事物的内在本质规定性;3.形式的普遍性;4.形式是为数不多的、永恒的和不变的;5.形式的效用性。由于形式的发现,我们就可以在思想上得到真理而在行动中得到自由。
2. 笛卡尔的方法论原则
笛卡尔在《方法谈》中提出了四条规则,以确保理性演绎的正确进行。
第一条:“决不把任何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做真的加以接受,也就是说,小心避免仓促的判断和偏见,只把那些十分清楚明白地呈现在我的心智之前,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放进我的判断之中。”
第二条:“把我所考察的每一个难题,都尽可能地分成细小的部分,直到可以而且适于加以圆满解决的程度为止。”
第三条:“按照次序引导我的思想,以便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到对复杂的对象的认识,即便是那些彼此之间并没有自然的先后次序的对象,我也给它们设定一个次序。”
最后一条:“把一切情形尽量完全地列举出来,尽量普遍地加以审视,使我确信毫无遗漏。”
3. 严格来说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
[我思故我在]
笛卡尔通过普遍怀疑确定了“自我”的存在,至于“我”是什么,笛卡尔认为,一方面,我因为怀疑或思想才能存在;另一方面,如果我停止了思想,我就不存在了。所以,我发现只有一种属性属于我,与我不可分,这就是思想。因此,“严格来说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这就是说,“我”是一个心灵实体,这个实体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它不需要任何地点以便存在,也不依赖任何物质性的东西。笛卡尔所说的“思想”范围很广,它包括一切意识活动,诸如怀疑、领会、肯定、愿意、想象、感觉等等。
4. 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斯宾诺莎)
斯宾诺莎给属性下的定义是:“属性,我理解为由知性看来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所谓属性即实体的本质。“从知性看来”亦即就人的认识限度而论,我们只知道其中的两个属性,就是思想和广延。
思想和广延的统一的,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因为凡是无限知性认做实体的本质的东西全都只隶属于唯一的实体,因此思想的实体与广延的实体就是那唯一的同一的实体,不过时而通过这个属性,时而通过那个属性去了解罢了。这就是说,凡是在形式上从神的无限本性而出的任何东西,即客观上在神之内也是依同一次序和同一联系出于神的观念的。
就心身关系而言,我们身体的次序与心灵的次序是同时发生的,因为心灵与身体乃是同一的东西,不过有时借思想的、有时借广延的属性去理解罢了。
5. 真观念
斯宾诺莎改造了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论,提出了“真观念”学说。真理本身、事物的客观本质(即思想中的本质)或事物的真观念三者指的是同一个东西。所以,真观念就是关于事物的本质的真理性认识,它的特性是:1.真观念是简单的或由简单的观念构成的;2.真观念能表示一物怎样和为什么存在或产生;3.真观念的客观效果在心灵中与其对象的形式本身相符合。
真观念与它的外部对象是一致的,认识活动并不是从事物到观念,而是从观念到观念。
6.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
斯宾诺莎认为,情欲是人保存自己的努力、本能、冲动、意愿等情绪。这些情绪都随着人身体状态的变化而变化。正如自然界中其他的事物一样:一切情绪“皆出于自然的同一的必然性和力量。”他认为,真正的自由乃是在于对必然性的认识。只要认识了自然的必然性,人们就能控制自己的情欲,把它纳入理性的轨道,获得自由,使人处于主动者的地位。因此要取得自由和主动,就要求人的思想和行为严格遵循理性的指导。真的在于争取人的自由和主动的资格,达到道德上的完满境界。
[补充](斯宾诺莎的幸福:真正的幸福是精神幸福,通过对形而上的对象的思辨而获得心灵的快乐,这样的快乐是持久的、和平的、求诸自己的。)
7. 偶然真理(莱布尼茨)
莱布尼茨区分了两种真理:推理的真理和事实的真理。检验这两种真理有两个不同的原则,即矛盾原则和[充足理由原则]。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它们的反面是可能的。事实的真理是通过经验认识的,所以它们的真实性是偶然的。对于一个事实的断定,只有通过经验才能知道,如果一个事实是真实的或实在的,它必定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充足理由存在于散布在包含各种创造物的宇宙中的各个事物之间的联系中。宇宙间的事无穷无尽,如果加以分析的话,在其全部的细节中包含着一些在先的或更细的偶然因素,这些因素又需要以一个同样的分析来说明其理由,如此类推,以至无穷。因此充足的理由应该存在于这个偶然事物的系列之外,所以事物的最后理由应该是在一个必然的实体里面,这个实体就是上帝。
(补充: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的,它们的反面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用分析的方法找出它的理由,把它们归结为更纯粹的观念和真理,一直到原始的真理。在莱布尼茨看来,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伦理学、神学以及法学等学科中的原理都是必然的真理。)
8. 单子论的意义
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其明显的特征是复活古代哲学中的辩证法因素和能动性原则来克服机械论的缺陷。1.他将能动性引入了实体概念;2.与当时自然观中盛行量的观点相反,莱布尼茨强调质的规定性;3.无论是“连续性原则”还是“预定的和谐”都体现了普遍联系的辩证思想;4.关于一与多的辩证关系。每个单子都是一与多的统一:它是单纯的一,但又可以反映多。
莱布尼茨哲学所倡导的能动性、个体性和内在性等原则的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德国古典哲学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莱布尼茨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限制:1.视物质为僵死的被动的存在;2.单子各自独立互不影响;3.将连续性原则极端化,把发展变化看做是上帝的预定。
9. 物质是虚无(贝克莱)
贝克莱继承并改造洛克经验论的基本原则,是为了论证非物质主义,最终目标则是证明上帝的存在。在他看来,一切唯物论、怀疑论和无神论的根源就在于物质概念。
贝克莱首先批判了洛克的关于两种性质的学说:1.观念只能与观念相似;2.第二性的质与第一性的质是不可分离的;3.所谓第一性的质都是一些量的规定,而量的规定统统与感官相关,并无心外的存在。得出结论:所谓物体的性质不过是我们所感知的观念,物是观念的集合,并无心外的存在。
贝克莱的“非物质论”是以反对抽象概念为基础的。他认为“物质实体”只是一个抽象的名词,因为在外部世界中根本就不存在一般的存在,而只有具体的存在即外物的存在。
贝克莱反对洛克的“作为支持各种偶性的基质”的物质实体,他认为这种物质实体是无法通过感官感知的,因此我们就不能断定它的存在。“物质”经常被人们理解为某种迟钝的、无感觉的、有广袤的、有形相的、被动的实体,但是如果把广袤、形相和运动等等可感知的观念排除出去,所谓“物质”就一无所有了。所以按照贝克莱的观点,物质实体是一种莫须有的东西,既非实体,亦非偶性;既非精神,亦非观念;它是不存在的。这就是说,“物质”等同于“虚无”。假如有外物的话,则我们不可能知道它,假如没有的话,我们亦可以有同样的理由相信我们仍会有现在所有的观念。
10. 休谟的人性科学原则
在休谟看来,哲学就是研究人性的科学。提出了人性科学的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条原则可以称为印象在先原则,强调观念是印象的摹本,一切知识来源于感觉,实际上是经验论的基本原则;第二条原则可以称为想象自由原则,即是说,观念虽然由印象产生,但是在心中却可以自由地结合,从而产生出印象中所没有的东西。但这种“自由”不能创造观念,因此无论观念多么荒谬,都可以在印象中找到根据。
11. 观念的关系(休谟)
休谟认为人类理智的对象可以分为两种,这就是“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探讨,观念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完全取决于观念自身,另一类则不经过观念而变化。第一类关系包括相同性质的不同程度之间的相似、数量和相反关系,第二类关系包括多样性的同一、时空以及因果关系。
关于观念的关系的知识包括几何、代数等数学知识。这类命题只凭想象的作用,就能将它发现出来,并不以存在于宇宙中的任何事物为依据。因为这类知识只关系到观念自身的关系,与外部事物无关,所以只要它们与自身相符就是真理,因而是必然的知识。
12. 休谟问题为何成为难题
休谟将从培根到洛克以来的经验论原则贯彻到底,要求知识以人的感觉经验为基础的,不能越出感觉经验的雷池一步。由此考察了因果关系问题,把因果关系看成是经验观察的对象,是基于心理习惯的“恒常联系”。根据这种理论,所有知识都被限制在经验范围之内,经验之外的自然对人类将永远是个斯芬克斯之谜:不但理性不能帮助我们发现原因和结果的最终联系,而且经验给我们指出它们的恒常联系后,我们也无法凭理性把它扩大到所未曾观察过的那些特殊事物之外。我们只是假设,却永远不能证明。严格理论上休谟是驳不倒的。后继者康德试图避免认识论的难题,却不得不承认物自体的存在;黑格尔认为绝对观念本身就具有普遍必然性,通过反思自身达到客观的统一,从而获得对普遍必然性的认识;逻辑实证主义或者承认休谟问题的无解、或者用概率统计法避免从特称过渡到全称的麻烦,但都无法得到真正的解决。直到今天,休谟问题尚未真正得到解决。
13. 近代经验论的发展逻辑
经验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培根、霍布斯、洛克、贝克莱、休谟。他们都承认知识和观念起源于经验这一基本原则。
(1)在近代哲学中,培根第一个提出了经验论的基本原则,主张一切知识都起源于经验,同时亦认识到感觉经验的局限性,主张将经验与理性结合起来。所有这些都为经验论的产生准备了基本的条件。
(2)霍布斯虽不是典型的经验论,但也以经验论为基本原则,吸收了伽利略机械力学思想,建立了一个典型的机械唯物主义体系。
(3)洛克是第一个将经验论构造为完整的理论体系的哲学家。他提出“白板说”,批判天赋观念论,断言心灵是一块白板,上面没有任何记号,通过经验形成观念。在观念范围内,人的理智可以通过抽象作用形成物质实体的观念,只是一种假设,但洛克固执于经验论的立场而承认了心外有物。另一方面,将知识局限在观念的范围内,因而不能证明知识与外部对象的符合,暴露了知识的实在性问题,遭到贝克莱的攻击。
(4)一方面,贝克莱继承了洛克的经验论思想,意识到其哲学中蕴含的内在矛盾。[批判洛克哲学的矛盾,三点] [物质是虚无]。另一方面,他着重发挥了洛克哲学的主观主义因素,证明心灵实体的存在。他认为知识的对象是观念,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因而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贝克莱认为,具有一个观念和感知一个观念是一回事,感觉和对象是一个东西。于是把可感对象等同于事物本身,得出了存在即被感知的结论。而感觉不能没有主体,观念只存在于心灵之中,所以心灵实体是存在的,有限的心灵实体是人的心灵,无限的心灵实体则是上帝,它使我们的感觉得以可能。
(5)休谟彻底贯彻了经验论的基本原则,[知觉:印象和观念],批判唯物主义者(如洛克),唯心主义者(如贝克莱),[温和的怀疑论]。意义:暴露了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缺陷;划清了理性和信仰的界限;对现实生活的指导;第一个不可知论的体系,启发康德;实证主义的先驱。“英国经验论的逻辑终局。”
14. 如何看待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之争
(1)围绕着认识的来源和基础、真理的标准、认识的方法论等问题,哲学家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形成了两大对立的派别,即经验论和唯理论。
(2)[代表人物]、[两者分歧]
(3)实际上不存在纯粹的经验论者,也不存在纯粹的唯理论者,经验论者的思想中有唯理论的因素,唯理论的思想中也带有经验论的因素。经验论和唯理论各自以经验或理性为原则,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进,分别把经验论和唯理论系统化,深入探讨了认识的来源、认识的方法、知识的确定性和真理标准等问题。当然,他们的根本目标都是为了追求知识,探索真理,共同推动着人类认识的发展。虽然最终将其基本原则发展到了逻辑终点,但是它们毕竟未能走向综合,从而为康德哲学留下了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