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污泥法的运行需要众多控制参数的合理调控,其中包括活性污泥回流的控制,它是污水系统日常运行中最常用的指标之一。
回流污泥指曝气池混合液经二次沉淀池沉淀浓缩下来的污泥中回流至曝气池的那部分污泥。回流污泥的目的是使曝气池内保持一定的悬浮固体浓度,也就是保持一定的微生物浓度。
有时污泥回流入曝气池前的再生池进行再曝气,以恢复活性污泥的吸附能力。污泥回流比是污泥回流量与曝气池进水量的比值。当回流水质水量变化时,希望能随时调整回流比。污水在活性污泥中一般要停留8h以上,以回流比进行某种调节后,其效果往往不能立即显现,需要在几小时之后才能反应出来。因此,通过调节回流比,无法适应污水水质水量的随时变化,一般保持回流比恒定。但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中,通过调整回流比作为应付突发情况是一种有效的应急手段。为了实现污泥回流浓度及曝气池混合液污泥浓度的相对稳定和操作管理方便,控制污泥回流的方式有三种:这种方式可避免出现因二沉池泥位过高而造成污泥流失的现象,出水水质较稳定,其缺点是使回流污泥浓度不稳定。污泥沉降比测定比较简单、迅速,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其缺点是当污泥沉降性能较差、即污泥沉降比SV较高时,就需要提高污泥回流量,结果会使回流污泥的浓度下降。分析回流污泥和曝气混合液中的污泥浓度使用烘干法,需要时间较长,直接指导运行不太现实,一般作为回流比的校核方法。4、根据污泥沉降曲线,确定特定污水处理场活性污泥的最佳沉降比再通过调整污泥回流量使污泥在二沉池的停留时间正好等于这污泥通过沉降达到最大浓度的时间,此时的回流污泥浓度最大,而回流量最小。这种方法简单易行,在获得高回流污泥浓度的同时,污泥在二沉池的停留时间最短,此法尤其适用于反硝化脱氮及除磷工艺。在生物处理系统中必须保持足够且恒定的生物群体,因此在二沉池中所沉淀的生物固体(污泥)一部分必须返回到曝气池,另一部分从二沉池中排放掉。返回到曝气池的生物量,是用来维持系统所要求的污泥浓度,降解进入系统中的有机物质。有机物越多,需要的生物量越大,要想维持系统所要求的污泥浓度,就必须保证回流污泥的量。式中:R ---污泥回流比%;
Xr---回流污泥浓度kg/m3;
X ---混合液污泥浓度MLSS kg/m3由此式可看出:(1)想要得到预期的X(MLSS)值,就必须保证有一定的回流污泥浓度和回流污泥量;(2)X<Xr。回流污泥量,一般用回流比控制。对于平流式和辐流式二沉池一般采用R≤1.5;竖流式沉淀池R≤2.0,因为较大的回流比会加大二沉池分离区紊动程度,而影响沉淀过程。回流污泥浓度在很大程度上与活性污泥的性质和二沉池内污泥浓缩条件有关,活性污泥的浓缩性能不仅取决于SVI,还受到浓缩区高度、停留时间的影响。浓缩区的高度和停留时间与下列因素有关:固体负荷;二沉池进、配水方式;刮泥机种类与性能;污泥回流量及二沉池的池型等。在我国一般认为,混合液在量筒中沉淀30min后形成的污泥浓度基本上可代表混合液在二沉池所形成的污泥浓度,也即为回流污泥浓度。回流污泥浓度(Xr)与SVI之间有下列关系:式中的r是考虑污泥在二沉池中的停留时间、池深、污泥层厚度等因素有关的系数,一般取1.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