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引狼入室的做法要不得,做老板慈不带兵
01
我的一个学员兰总,在深圳开一家做打印设备的公司。他曾经招聘一个有创业经验的人才,担任业务部门的营销总监。给他30万的年薪,还有10%的股份。
当时,他对这位营销总监有很高的期望。他认为有创业经历的人才,一定会非常懂得珍惜工作,非常懂得为老板操心。
现在把他引进来,给他高薪、股份。但结果是,人才进入公司之后,表现出几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第一,他为公司的员工争取利益,要增加提成。
他认为公司的业绩不好,是员工的提成不够。其实这家公司的提成,在行业里来讲,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并不低。
这个人加入公司之后,为员工争取利益,没有考虑到公司的运营成本。
这和他自己创业做老板时的思维是不一样的,现在即使公司给他股份、 高薪,他仍然还有打工者的心态。
他为什么要给员工争取利益?实际上是有目的。
一个领导经常为员工争取利益,可以快速获得员工的支持和好感,其实这是不职业化的行为。
第二,他喜欢在员工面前做好人,收买人心。
刚到公司时,他希望可以获得员工的支持,不仅为员工争取利益,而且对该处罚的员工不处罚,该批评的不批评。
因为他不想得罪人,想要所有部门的人都支持他,所以没有坚持原则。属于像唐僧一样的烂好人,这是严重的错误。
第三,不忠诚。
当他摸清楚公司的产品、经营模式、产品利润以及定价之后,觉得这个行业非常有前途。不仅没有忠诚于公司,还带走公司两个核心骨干和一批客户出去创业。
因此兰总非常受伤,原以为请他来公司做高管,还给他股份,没想到干不到一年,就带走公司的员工和客户,对公司造成巨大的伤害。
02
我另外一个学员包总,是成都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他也招了一个有创业经验的人,直接到他公司做总经理。他也觉得人家是做过老板的人,一定会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但这位人才进入公司后,也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
第一,表现不职业化。
不敬畏规则,经常越权办事情。对老板没有授权给他的东西,直接就予以审批。这都是属于没有敬畏之心的表现。
第二,不愿意做黑脸,做烂好人。
跟前面那个案例的营销总监一样,为了讨好员工,让员工支持他,所以在公司里不做黑脸,只做红脸。
包总就觉得不对,怎么都是我在处罚员工,我在检查问题呢?你作为总经理,不能检查出问题,不能发现问题,也不能批评员工,不能处罚员工,只做烂好人,那我请你来干什么?
这就是一个不职业化的管理者,造成极其恶劣的错误影响。
第三,培养亲信,搞人情管理。
这位总经理在公司干了九个月,就带走公司的员工和客户,出去创业,成为公司的竞争对手。
同样,这件事情也对包总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03
这两个错误案例都有共同特点,都是在用人上犯了大忌。
第一,他们认为有创业经验的人,更有干劲,更愿意付出。
第二,他们认为有创业经验的人,一定会为公司操心。
第三,他们认为有创业经验的人,能够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第四,他们认为有创业经验的人,更珍惜工作。
第五,他们认为有创业经验的人,更懂得感恩。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规避这些错误?
首先,你要认识到有创业经验的人,是有野心的人。
特别是创业失败,亏钱的人,他永远都会寻找机会,东山再起。
这是我辅导大量的企业,遇到很多案例,得出的共同结论。
当你公司的规模不是很大的时候,招一个这样有野心的人进来,就是引狼入室,会养虎为患。
如果你的公司很大,那么招一个这样的人,他也翻不了天,对公司不会带来颠覆性的破坏。但中小微企业要慎用这样的人才。
第二,尽可能不要用创业失败的人,这种人的破坏性非常强。
他都把自己的公司搞死了,难道还能把你的公司搞活吗?可能性不大。
他过去犯的错误,有没有总结?能不能从中吸取教训?未必能够吸取教训,一个人失败是有原因。
我也奉劝各位同学,如果你曾经创业失败,不要带着野心,带着寻找东山再起的心态,带着一颗不忠诚的心到人家公司去工作,这是极其不道德的。
你要继续去创业,像马云也是经过不断创业,最后才成功的。
作为企业家,你在用人的时候,尽可能不要用有创业失败经验的人,甚至连正在做微商的员工,都不能用。
这样的员工,他到底是把微商当成正业,还是把你的工作当成正业呢?说不定他到公司上班,只是他的副业而已,而真正的主业是他的微商。
所以,无论是有过创业经验的人,还是在做微商的人,我都建议你不要用。
除非你的公司平台非常大,你的制度非常健全,你能驾驭这样的人,就可以用。记住,驾驭不了的人就不能用。
做老板一定要学刘邦,刘邦能驾驭韩信的时候,就用他。后来韩信封王封侯之后,驾驭不了了,刘邦就要杀他。不杀,他将来造反就晚了。
请你记住,老板只能用你驾驭得了的人,驾驭不了的人到你公司来,破坏力极大。这不是胸怀格局的问题,而是你有没有能力驾驭这种人才的问题。
所以马云说,一个像拖拉机一样落后的公司,装上喷气式发动机的马达,公司很快就会被摧毁,飞不上天去。
公司不是引入一个大神、大侠,就可以把公司救活。公司成功靠的是体系、团队、机制,而不是某一个人。
老板请记住,慈不带兵,发现这个人不符合要求,苗头不对,果断放弃,不能养虎为患。等到破坏性很大的时候,再来收摊子,你的损失就很大。
第三,不职业化的人,千万不要用。
无论他过去是不是创业做老板,还是在其他公司做管理层。如果他不职业化,就不要用。
他如果不能为老板分担,到公司来,就批评公司,不解决问题,这种人用他干嘛?
请人到你公司来工作,就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制造问题,不是来批判公司,不是来做裁判,而是做运动员。只有老板,才是裁判。
所以前面两个案例,都是这种错误。两个高管都不职业化,不敬畏规则,做烂好人,破坏制度,培养亲信,培养自己的实力,都是有野心的表现。
第四,一定要警惕使用人才。
如果你非要用那些创业失败的人,一定要警惕使用这种人才。提前签好竞业保密协议。
如果哪天他真的野心很大,想带着员工、客户出去干。你可以提前通过竞业保密协议的方式进行控制,让他交违约金100万。
所以要提前思考制度,制度就是防火墙。
第五、邀请这样的人一起创业,给股份的时候,要有考察期。
一个人到你公司来,没有做出业绩,只是用烂好人的方式,稀泥的方式让人家认同,而不是用他的才干和结果来证明他的能力,这种人能用吗?所以一定要有考察期。
对通过考察期的人,在给股份时,一定要让他出钱购买。交钱才会交心,交钱才能真正把公司当作自己的,才能真正有感恩之心,才能站在老板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一定要让他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