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家里充电桩被勒令拆除?广东警方乱执法!

前天晚上大虎悠被广州的一则新闻给惊呆了!有网友爆料,自己安装在地下停车场的私人充电桩,被派出所民警开具了一张“治安防范隐患整改建议书”,根据照片中建议书的内容,因“车位装有充电桩”,要求其“五日内自行拆除”,对此引起了车主们的热烈讨论。

在随后曝出的视频中,网友声称自己的充电桩是合法安装的,已经经过供电、消防、物业三者审批,按照法律规定安装,充电桩本体与安装工程均有保险,安全检测报告一应俱全,不存在违法问题。

那么一个完全合法的充电桩,又是如何会被警方开具整改单的呢?有消息称或是因小区地下车库的消防措施不满足充电桩安装标准。那么这个所谓的“消防存隐患”的说法到底站得住站不住脚呢?今天大虎悠就火冒三丈的来说说这个事情!因为大虎悠对这个有发言权!

大虎悠对新能源汽车,太有发言权了!

2015年的年底,大虎悠自己一来舍不得高达9万元的“沪牌”,因为大虎悠实在无法理解,为啥2块铝合金牌子会价值9万元。因为就算是24K纯金打造也要不了这么贵啊!这“沪牌”又很难拍,连续2年多来没拍到。

其二,大虎悠本人上下班是天天必经高架快速路,你说没有“沪牌”也难搞啊,手里的老越野车却因为排放没达到上海当地标准而被告知禁止进入市区……无奈之下,大虎悠选择了2015年最便宜的一款混动车,没有之一。

当时为了买到新能源汽车,大虎悠是前前后后跑断了腿:首先按照当时的政策,上海车主享受赠送沪牌的资格,前提是必须拥有产权车位或者长期固定车位。产权车位就是自己花钱买下的车位,而后者指的是长期租下来的固定车位,租期不低于2年。

需要车主出具车位的购买合同,或者小区物业的长期固定车位的租令合同。之后得去4儿子把车子买下来。很多人不理解为啥先要去买车,万一后续手续办不下来,那买来的车子不就???大虎悠告诉各位,虽然不合理,但当时规定就是如此!

车位、消防、电力,一个都不能少!

因为买完车就可以得到一份购车发票。然后需要拿着发票、车位的合同去消防部门,证明自己有车位,而且已经购车,要求消防部门来实地看一下车位,是不是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至少不存在火灾隐患。消防确认后会开具《火灾隐患排查确认书》。

然后车主需要带着购车发票、车位的合同、《火灾隐患排查确认书》跑一次供电局,去证明自己已经购车,而且车位符合消防要求。并提出让供电局来现场,看一下车位里要是安装了充电桩之后,供电的线路方面会不会存在安全隐患。检查无误后,就会安排师傅上门来安装“充电桩专用电表”,并交给你一份《充电桩专用电表安装完工证明》。

然后呢你要带着购车发票、车位的合同、《火灾隐患排查确认书》、《充电桩专用电表安装完工证明》跑一次充电桩公司,出具所有的证明文件,要求充电桩公司到你家的车位来安装充电桩!安装完毕后,他们会给你一份《充电桩安装完工证明》。

新能源车的购车门槛,其实是一连串的认证

然后你就可以高高兴兴去提车了!但是提完车之后你是上不到车牌的。你需要开着你的新车,回到家,停到你的车位上,然后下车给你的新车充电(把充电枪插入车辆的充电口),然后你下车,打开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手扶车门,让朋友给你拍照片(证明你是你,车是车)!

最后一步,到了上牌环节!你需要带着购车发票、车位的合同、《火灾隐患排查确认书》、《充电桩专用电表安装完工证明》、《充电桩安装完工证明》,和你拍的那张照片,跑去车管所,最终你才有资格获得一张“沪牌”!

广州警方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骚操作真是让车主们跑断了腿,怨声载道!一会儿需要面对物业不同意安装充电桩,然后需要车主拿起法律武器来和物业争斗,一会儿需要面对消防部门的“那个啥”(不能明说,你懂!)……为了一块“沪牌”忙前忙后,还要时不时请假去办理。

——所以,大虎悠就在这里喊话广州警方!问问黄埔区警方!你们是如何判定私家充电桩是非法的,又是如何知道充电桩存在“消防隐患”的?你们是代表消防部门,还是代表电力局?或者说你们可以推翻相关专业部门的鉴定结论?是谁给你们的权利?需不需要帮你们@一下紫光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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