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7个孩子为什么会死?

文:蔡垒磊

重庆潼南区有8个小孩子在河滩玩耍,期间有一个孩子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个前去施救,造成施救学生一并落水,8个孩子全部溺亡。

如果说第一个孩子是不慎的话,后面那7个呢?

我想极少有学校会不普及溺水时候的救人知识,小孩子怎么救援?一定是求助、找有能力的人来救。

但孩子们为什么还是要直接行动?

可能是仗着人多,也可能是太近的地方没有找到可求援的对象,那为什么不跑远一点去求助呢?因为那样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或许小孩子并不懂什么是价值观,但有些东西会影响孩子们的本能。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我们从小开始,什么样的人是我们的榜样,什么样的人可以被挂在墙上,什么样的人可以感动中国?

一定是舍小家为大家,一定是拥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其中付出了一定代价的人可优先录用。

而那些能够“游刃有余”地解决别人问题的,尽管也很厉害,却不够崇高——很多人讨论ONE老师的《一拳超人》里琦玉和无证谁的人格更崇高,琦玉是无敌设定,似乎维护世界和平就是举手之劳,就是应该做的;而无证作为一个没有力量的人,去阻止一群怪物,则更需要勇气——大家都认为无证骑士更崇高。

我们佩服无证,但我们真的会去教育自己的孩子成为无证吗?

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遍地都是无证骑士的世界,但唯独不会让自己和亲人成为他。

我亲耳听到一个父亲对孩子说:孩子,你当了警察以后要为人民服务,但万事首先要想到我们二老,你是人民的孩子,但首先是我们二老的孩子,我们比其他人民投入了更多的心血和情感在你身上。

一个人不考虑跟自己最亲近人的利益,而去考虑亲缘关系更远的人的利益,是奇怪的,如果强行要每个人这么做,也是不长久的,只会让一些人喊着口号占了另一些实际去做的人的便宜。

前段时间有人激辩,说感动中国到底要不要让“自己已然很穷,但依然捐出了全部身家,供很多山区孩子读书或供武汉度过难关”的这样的老人入选?

这样的情操让不让人感动?感动,但它却有一定的负面意义。

比老人捐得更多的人比比皆是,把自己捐空并不代表对别人的帮助更大。而拼命宣传这样的案例则会抬高“崇高”的门槛,让这个社会充斥着“明知力有不逮,还是拼命前行”、“帮人不收分文”、“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才是真英雄的价值观。

一个人在照顾好自己以后再为别人做贡献,真的就可耻了吗?

不,我相信人们也会说不,但他们会直接定义你的“照顾好自己”——如果这7个孩子各自跑开去呼救,最后死的只是一个孩子,会不会有人提出来“难道7个人合力都不能找到一些工具,或者把衣服接在一起扔到河中去救人”这样的观点?一定会。

很多人都喜欢上帝视角,当你不做那些自己觉得力有不逮但并没有现实证据的事情时,他们会直接把你定义成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群体价值观有时比刀子更锋利,我会教育自己的孩子,只有你自己才可以定义自己的“能力范围”,只要不伤害别人,你可以选择做能力范围内的事,不做能力范围外的事,谁要不同意你的能力范围,让他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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