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的学习 (一)词汇

作者简介:王力(1900-1986)字了一,生于广西博白县。早年贫寒辍学,在家自学。1924年到上海,先后入南方大学、国民大学学习,1926年考进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1927年赴法国留学,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王力是北京大学中文系一级教授,中国现代语言学奠基人之一,杰出的语言学家、教育家、翻译家、散文家和诗人。

文言和语体是对立的,然而一般人对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常常分不清。普通对于语体的解释是依照白话写下来的文章,反过来说,凡不依照白话写下来的,就是文言。这种含糊的解释就是文言和语体界限分不清的原因。所谓“白话”,如果是指一般民众的口语而言,现在书报上的“白话文”十分之九是名不副实的,所以有人把它叫作“新文言”。如果以白不白为语体文言的标准,“新文言”这个名词是恰当的。但是,现在书报上又有所谓文言文,它和语体文同样是和一般民众的口语不合的。那么,文言和语体又有什么分别呢?原来这种文言文就是把若干代词和虚词改为古代的形式,例如“他们”改为“彼等”,“的”改为“之”,等等。它和语体文的分别确是很微小的。如果语体文可称为“新文言”的话,这种文言文可称为“变质的新文言”,或“之乎者也式的新文言”。

这种“变质的新文言”如果写得很好,可以比白话文简洁些。有人拿它来比宋人的语录。在简洁一点上,它们是相似的。但是,宋人的语录是古代词汇之中杂着当时的词汇,语法方面差不多完全是当时的形式。现在那些“变质的文言文”所包含的成分却复杂得多了,其中有古代的词汇,有现在口语的词汇,有欧化的词汇;有古代的语法,有现代口语的语法,有欧化的语法。总算起来,欧化的成分最多,现代口语的成分次之,古代的词汇又次之,古代的语法最少。由此看来,现在一般所谓文言文并不是民国初年所谓文言文,后者是严复林纾一派的文章,是由古文学来的,前者却是纯然现代化的产品,古文的味儿几乎等于零了。

现在一般人所谓文言文,既可称为“变质的文言文”,又可称为“变质的语体文”“白话化的文言”“文言化的白话”等等。这些都可以说明,它和语体文是没有界限可言的。但是,我们所谓文言却和现在一般人所谓文言不同,它是纯然依照古代的词汇、语法、风格和声律写下来的,不杂着一点儿现代的成分。若依我们的定义,文言和语体就大有分别了。语体文是现代人说的现代话,心里怎样想,笔下就怎样写。有时候某一些人所写的话超出了一般民众口语的范围,这是因为他们的现代知识比一般民众的高,他们的“话”实在没有法子迁就一般民众的“话”,然而他们并没有歪曲他们的“话”,去模仿另一个时代的人的文章。文言文却不是这样。作者必须把自己的脑筋暂时变为古人的脑筋,学习古人运用思想的方式。思想能像十九世纪中国人的思想就够了,至于词汇、语法、风格和声律四方面,却最好是回到唐宋或两汉以前,因为文言文是以古雅为尚的。必须是这样的文言,才和语体有根本的差异。我们必须对于文言给予这样的定义,然后这一篇文章才有了立论的根据。

说到这里,读者应该明白我们为什么向来不主张一般青年们用文言文写作了。我们并不排斥那种“白话化的文言”。我们只以为它和普通的语体文的性质相似到那种地步,语体文写得好的人也就会写它,用不着一本正经地去学习。至于我们所谓文言,纯然古文味儿的,却不是时下的一般青年所能写出来。科举时代,读书人费了十年或二十年的苦功,专门揣摩古文的“策法”,尚且有“不通”的。现代青年们脑子不是专装古文的了;英文、数学之类盘踞了脑子的大部分,只剩下一个小角落给国文,语体还弄不好,何况文言?中学里的国文教员如果教学生写两篇“白话化”的文言文,我们还不置可否,如果教他们正经地揣摩起古文来,我们就认为是误人子弟。因为学不好固然是贻笑大方,学好了也就是作茧自缚。文章越像古文,就越不像现代的话。身为现代的人而不能说现代的话,多难受!况且在学习古文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学会了古人运用思想的方式,于是空疏、浮夸、不逻辑,种种古人易犯的毛病都来了。所以即使学得到了三苏的地步,仍旧是得不偿失。

什么时候可以学习文言呢?我们说是进了大学之后。什么人可以学习文言呢?我们说是中国语言文学系的学生。研究中国语言史的人,对于古代语言,不能不从古书中寻找它的形式;研究中国文学史的人,更不能不研究历代的文学作品。语史学家对于古文,要能分析;文学史家对于古文,要能欣赏。然而若非设身处地,做一个过来人,则所谓分析未必正确,所谓欣赏也未必到家。甲骨文的研究者没有一个不会写甲骨文的,而且多数写得很好。他们并非想要拿甲骨文来应用,只是希望写熟了,研究甲骨文的时候可以得到若干启发。语言史和文学史的研究者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如果你对于文言的写作是个门外汉,你并不算是了解古代的语言和文学——至少是了解得不彻底。

但是,模仿古人,真是谈何容易!严格地说起来,自古至今没有一个人成功过。拟古乃是一种违反自然的事情。自己的口语如此,而笔下偏要如彼,一个不留神,就会露出马脚来。姚鼐、曾国藩之流,总算是一心揣摩古文了,咱们如果肯在他们的文章里吹毛求疵,还可以找出若干欠古的地方。至于一般不以古文著名的文人,就更常常以今为古了,例如《三国演义》里所记载的刘备给诸葛亮的一封信:

备久慕高名,两次晋谒。不遇空回,惆怅何似?窃念备汉朝苗裔,滥叨名爵。伏睹朝廷陵替,纲纪崩摧;群雄乱国,恶党欺君。备心胆俱裂!虽有匡济之诚,实乏经纶之策。仰望先生仁慈忠义,慨然展吕望之大才,施子房之鸿略。天下幸甚。社稷幸甚。先此布达,再容斋戒薰沐,特拜尊颜,面倾鄙悃,统希鉴原。

如果现代的人能写这样一封文言的信,该算是很好的了。但是,汉末的时代却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文章。“先此布达”“统希鉴原”一类的话是最近代的书信客套,不会早到宋代。至于排偶平仄,整齐到这种地步,也不会早到南北朝以前。单就词汇而论,也有许多字义不是汉代所有的。现在试举出几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来说:

1. “两次晋谒”的“两次”,汉代以前只称为“再”。《左传·文公十五年》:“诸侯五年再相朝”,就是“五年相朝两次”的意思。《谷梁传·隐公九年》:“八日之间再有大变”,也就是“八日之间有两次大变”的意思。中古以前,行为的称数法不用单位名词(如“次”字之类),这里是词汇和语法都不合。

2. “不遇空回”的“回”,汉代以前只叫“反”。《论语》吾自卫反鲁”,《孟子》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都是“回”的意思。汉代以前的“回”只能有“迂回”“潆洄”“邪”“违”一类的意思。

3. “滥叨名爵”的“叨”,“再容斋戒薰沐”的“再”,“特拜尊颜”的“特”,等等,也都是当时所没有的词汇。

依古文家的理论看来,这一封信的本身也不是最好的文章,因为它的格调不高。所谓格调不高者,也就是词汇、语法、风格、声律四方面都和两汉以前的文章不相符合的缘故。

咱们现在模仿清代以前的古文,恰像罗贯中模仿汉末或三国时代的古文一样的困难。虽然咱们距离清代比罗氏距离三国近些,但是,这几十年来,语文的变迁竟敌得过四五个世纪而有余。自从白话和欧化两种形式侵进了现代文章之后,咱们实在很难辨认它和海通以前的正派文章有多少不同之点。然而咱们必须先能辨认文言文的特质,然后才能进一步学习文言文。现在我们试按照上面所说的词汇、语法、风格、声律四方面,谈一谈文言文的特质和学习文言文的方法。

(一)词汇——词汇自然是越古越好。因此,每写一句文言之前,须得先做一番翻译的功夫。譬如要说“回”,就写作“返”(或“反”);要说“走”,就写作“行”;要说“离开”,就写作“去”;要说“住下”,就写作“留”;要说“甜”,就写作“甘”;要说“阔”,就写作“广”;要说“才”(“你这个时候才来”),就写作“始”;要说“再”(“说了三次他不肯,我不想再说了”),就写作“复”。其间有些是可以过得去的,例如以“回”代“返”,以“甜”代“甘”,以“阔”代“广”,虽然欠古,却还成文;有些是清代以前认为绝对不行的,例如以“走”代“行”,以“离开”代“去”,以“住下”代“留”,以“才”代“始”,以“再”代“复”,等等,简直是不文。

词汇虽然越古越好。却也要是历代沿用下来的字。有些字的古义未有定论,或虽大家承认上古时代有这个意义,而后世并没有沿用者,咱们还是不用的好。例如《诗·小雅·弁》篇“尔殽既时”,《毛传》说:“时,善也。”后世并未沿用这个字义,咱们也就不能写出“其言甚时”或“其法不时”一类的话。

一般人对于文言的词汇有一种很大的误会:他们认为越和咱们的口语相反的字越古。其实有些字的寿命很长,可以历数千年而不衰;有些字的寿命很短,只有几百年或几十年存在于人们的口语里。例如“哭”字和“泣”字都是先秦就有了的;现代白话里有“哭”字没有“泣”字,咱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后者比前者古雅。又如“里”字,很像是现代白话里专有的字,然而《诗·邶风》已有“绿衣黄里”,《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又有“表里山河”,前者是指衣裳的里子,后者已经引申为“内”的意义。至于像唐李邕《麓山寺碑》的“月窥窗里”,简直和现代白话的“里”字是完全一样的意义了。相反的情况例如“憨”字,它虽然对于一般人是那样陌生,但它却是南北朝以后的俗语,用于诗词则可,用于散文则嫌不够古雅。又如“偌”字,当“如此”或“如彼”讲。“偌”字对于一般人,当然比“如此”或“如彼”要陌生得多;然而“偌多”“偌大”并不比“如彼其多”“如彼其大”更古雅。相反地,后者比前者古雅得多了,因为《孟子》说过:“管仲得君,如彼其长也;行乎国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其中正作“如彼”;而“偌”字非但不见于古书,而且不见于现代正派的文章。由此类推,写文言文的时候,与其说“尪”,不如说“弱”;与其说“慵”,不如说“嬾”(懒);与其说“夥”,不如说“多”;与其说“叵”,不如说“不可”;与其说“棘手”,不如说“难为”。案牍上的词汇,向来是被古文家轻视的,因此,“该生”“该校”“殊属非是”“即行裁撤”之类,用于公文则可,用于仿古的文言文则适足以见文品之卑。所以咱们不能因它们违反白话就认为是最古雅的词句。

典故也往往是和现代口语违异的,但也不一定可称为最古雅的话。咱们试想:典故是根据古人的话造出来的,上古的人得书甚难,怎么能有许多典故?到了汉代的文人,才偶然以经书的典故入文,然而汉赋中也只着重在描写景物,不着重在堆砌典故。堆砌典故盛于南北朝,初唐还有这种风气。自从韩愈柳宗元以后,古文家又回到两汉以前那种不以典故为尚的风气了。咱们现在学习文言,除了特意模仿骈体之外,最好是避免堆砌典故。因此,说“龙泉”不如说“宝剑”,说“钟期”不如说“知己”,说“弄璋”不如说“生子”,说“鼓盆”不如说“丧妻”。因为典故的流行远在常语之后。例如“生子”二字见于《诗·大雅·生民》篇(“不康禋祀,居然生子”),而“弄璋”用为“生子”的意义恐怕是最近代的事。至于“玉楼赴召”“驾返瑶池”一类的滥套,连骈体文中也以不用为高,普通的文言更不必说了。

方言的歧异也往往被认为古今的不同。自从北平的方言被采用为国语之后,有些人对于自己的方言竟存着“自惭形秽”的心理,以国语为雅言,以自己的方言为俚语。其实,如果以古为雅的话,国语并不见得比各地的方言更雅。北平话和多数官话都叫“头”作“脑袋”,叫“颈”作“脖子”,显然地,“脑袋”和“脖子”是俚语,“头”和“颈”是雅言。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像广东人称“大小”为“大细”,似乎是俚语,官话和吴语以“细”为“粗”之反,似乎才是雅言。这种地方就容易令人迷惑了。实际上,“细”和“小”在古代一般地是“大”之反,所以老子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韩非子·说难》:“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则以为卖重。《汉书·匈奴传》:“朕与单于皆捐细故,俱蹈大道也。”在某一些情况之下,“细”比“小”还要妥些,例如粤语谓小的声音为“细声”,古代对于声音的小正称为“细”,不大看见叫作“小”。至于“细”,当“粗细”讲,来源也很早,例如“细腰”“细柳”之类,但是这种“细”字只是“长而小”的意思。现在官话和吴语谓不精致为“粗”,精致为“细”,却是古语所没有的。这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每一个方言里都有合于古语的词汇,咱们非但不必努力避免现代口语,而且不必避免方言。一切都应该以语言的历史为标准。

相传唐代诗人刘禹锡要作一首重阳诗,想用“糕”字,忽然想起五经中没有这个字,就此搁笔。宋子京作诗嘲笑他道:“刘郎不敢题糕字,虚负诗中一世豪。”其实,古代文人像刘禹锡的很多。因为大家受了“不敢题糕”的约束,数千年来的文言文里的词汇才能保持着相当的统一性。假使每一个时代的每一个文人都毫无顾忌地运用当时口语和自己的方言,那么,写下来的文章必然地比现在咱们所能看见的难懂好几倍。但是,古人都并非因为希望后人易懂而甘心受那不敢题“糕”的约束,他们只是仰慕圣贤,于是以经史子集的词汇为雅言。“古”和“雅”,在历代的文人看来,是有连带关系的。咱们如果要学习文言,得先遵守这第一个规律。

——摘自 王力《古代汉语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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