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参谋说消防丨“三合一”场所:省出来的是方便,增加的却是危险
2019年2月27日
星期三
不知道小伙伴们在逛街时注意过路边的店铺没
就是你路边常见的
楼下吃饭,楼上睡觉的小餐馆
或者是
楼下加工衣服,楼上吃饭睡觉的小工厂
或者是
把私人住宅改建为仓库、商铺
这些都是典型的“三合一”场合
您可千万别这样想!
省了这些,增了危险!
安全隐患多着呢!!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今天就好好跟大家说说
“三合一”场所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安全隐患?
很多“三合一”建筑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未经消防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从头到脚就是违法的产物。建筑耐火等级低,多为住宅、出租屋改变用途,还有的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建筑疏散逃生条件差,疏散楼梯被封堵,单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缺乏,消防水源缺乏,灭火器材配备不足,住宿、仓储、生产等不同用途的房间之间没有防火分隔。火灾荷载大,可燃、易燃物品多等等问题触目惊心,火灾隐患随处可见,抗御火灾能力非常差。
很多“三合一”建筑都存在多家使用、多家法人的现象,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就表现在各使用单位各行其事,无专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非常混乱。
“三合一”建筑的业主大都管理水平较低,一味注重生产经营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管理。企业内根本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不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成功逃生自救。
面对“三合一”场所
小伙伴们应该要警惕起来
业主、经营者要高度重视,积极排查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编辑:刘安 | 校对:吴昊 | 审核:崔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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