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基础知识
印度教也称“新婆罗门教”。是印度中世纪初期流传到现代的传统宗教,它是在婆罗门教的基础上吸收了印度民间信仰、佛教、耆那教等因素发展起来的一系列宗教信仰、哲学伦理观念、仪式、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的总称。教徒绝大部分居住在南亚次大陆,尼泊尔奉印度教为国教。
印度教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印度原始公社瓦解时期的吠陀(古印度最古老的文献材料和文体形式,主要文体是赞美诗、祈祷文和咒语)的宗教。吠陀的宗教是由中亚一带移入的雅利安游牧部落和印度河流域土著居民宗教信仰的混合物,它崇拜种种神化了的自然力量和祖先、英雄人物等等。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印度处于最初的奴隶制国家逐渐形成过程中,吠陀的宗教被注入新的内容而成为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实行“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和“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并在种姓分立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繁琐的玄学体系和祭祀仪式。
公元4世纪笈多王朝建立以后,婆罗门教的文化获得复兴。在笈多诸王统治时,编纂了《摩奴法典》《耶阇纳瓦尔基耶法典》和《那罗陀达法典》等是婆罗门教和后来印度教的基本法规。史诗《罗摩衍那》和《摩诃婆罗多》的最后形式也在这个时期完成。以承认吠陀为权威的正统派哲学(数论、胜论、吠檀多、瑜伽、正理论、弥曼蹉)由于制作了大批经论,使婆罗门教的哲学开始系统化。这个时期以宗教为题材的艺术创作也极繁荣。与此同时,神学家们还编写了印度教的不少早期神话集《普罗那》(《往世书》或《古史谭》)。在史诗和《普罗那》的影响下,婆罗门教中的有神论信仰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毘湿奴、湿婆两位神衹被当作主神而普遍地加以崇拜,在婆罗门教的万神殿中还吸收了印度各地的民间神衹,这些神衹被看作是最高神灵或最高存在在各种不同场合的显现。另外,还认为最高神灵在创造宇宙过程中有着创造、破坏和护持三种不同的职能,因而又提出了对梵天、毘湿奴和湿婆“三位一体”的崇拜。这些有神论信仰在其发展过程中树立了神像、建立了寺庙和设置了圣地等等,这样婆罗门教就完成了向新婆罗门教或印度教的过渡。
在笈多王朝以后,印度分裂为许多封建的小王朝,这些小王朝的统治者大部分都信奉印度教,因此,印度教在各小王朝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
在6、7世纪以后,印度教中出现了密教的派别,密教是采用秘密仪式教派的总称,它拥有一套特有的哲学、神学和祭祀仪式。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仪礼、俗信为其特征,主要崇拜对象是女神。印度的咒术在约公元前10世纪前后形成的《阿闼婆吠陀》中就有记录,以后若干世纪中又有新的发展。笈多王朝时,在民间信仰中流行着对湿婆的妻子难近母或时母的崇拜,以后逐渐形成了性力派。印度教密教的出现,一般认为较佛教的密宗为晚。在印度佛教末期,大乘佛教的密宗中出现了左道密教或易行乘,它对孟加拉印度教中的毘湿奴信徒有相当的影响,因而在印度教中也出现实行同样原则的易行派。
在8世纪鸠摩哩罗·跋陀(童中师)和商羯罗,他们对印度教进行了改革。鸠摩哩罗重新解释了《弥曼蹉经》,确立了吠陀在印度教中的绝对地位,恢复了吠陀的某些固有祭祀仪礼。商羯罗系统地阐述奥义书一元论的原理,对印度其他的宗教哲学派别进行了严肃的批判,为印度教的湿婆派和性力派奠定了理论基础。在实践上也进行了改革,他在印度次大陆四个方位建立了四座寺院作为教徒崇拜的中心,并仿照佛教的僧伽,建立了“十名教团”,这是印度教徒有组织的开始,商羯罗的改革大大推动了印度教的深入发展。
公元712年阿拉伯人侵入印度河下游信德地区,伊斯兰教也随之传入。1526年蒙古帖木耳六世孙巴卑尔建立莫卧儿王朝。在莫卧儿伊斯兰教徒的统治下,印度教曾一度受挫,大量教徒被迫改信伊斯兰教,但也有大批贱民为挣脱印度教种姓制度的桎梏,主动归依伊斯兰教。莫卧儿是英国人统一印度以前的大帝国,其势力一直没有深入次大陆很多偏僻的地区,南印度的瓦吉耶那伽罗王朝仍然维持着印度教繁荣的局面。
从11世纪开始,印度教中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是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融合;另一种是在印度教中出现了具有改良主义性质的虔诚派运动。虔诚派运动最早出现于南印度泰米尔地区。9世纪前泰米尔有两个由民间诗人或僧侣组成的说唱团体,即信奉湿婆的那衍纳罗和信奉毘湿奴的阿尔瓦尔。这两个团体大力鼓吹对神的信爱,在现世或来生中可以获得解脱,他们崇拜印度教的主神及其各种化身,反对繁琐的祭祀仪式和种姓制度。这种虔信的宣传,经过几个世纪,由南方逐渐传入北方,汇合各种教派,成为人数众多的虔诚派运动。这个运动反映了在中世纪封建统治下的广大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的要求和利益。虔诚派理论的奠基人是罗摩努阇。他的后继者罗摩难陀,以贝纳勒斯为中心,建立了以崇拜罗摩为中心的罗摩派,以后还有查伊塔尼亚、杜尔西·达斯等。这些宗教领袖使用地方语言,翻译了不少梵文古典著作,写了很多热情的诗篇和通俗故事,在群众中宣传虔诚派的信仰。例如杜尔西·达斯用印地语根据史诗《罗摩衍那》的故事编写了《罗摩功行之湖》(1585年),这本书被称为“北印度的圣书”,在群众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另外,在综合印度教、伊斯兰教和民间信仰著称的诗人迦比尔的影响下,他的学生那纳克创立了锡克教。
16世纪葡萄牙、法国殖民主义者相继侵入印度次大陆,特别是19世纪中叶印度沦为英国殖民地后,印度的封建生产方式瓦解,资本主义畸形发展,在印度启蒙运动中,印度教中出现了很多宗教和社会改革的团体。他们批判了中世纪经院神学和宗教派系林立、婆罗门专横、崇拜偶像和动物等现象;反对种姓制度以及寡妇殉葬、童婚、不许妇女参与社会活动等社会陋俗,要求宗教与生活联系起来,为广大的同胞服务;在介绍西方科学技术的同时,提倡民族的文化和语言。在这些团体中,主要有1828年在孟加拉由罗姆·摩罕·罗易创立的梵社;1875年在孟买由达耶难陀·娑罗室伐底创立的圣社;1863年在加尔各答由辨喜建立的罗摩克利希那教会;1875年由俄国妇女希仑娜·勃拉夫斯基等在纽约成立,以后又在印度广设分支的神智协会等。这些印度教改革团体在印度近代社会改良和民族主义运动中起过重要作用。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兴起的印度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运动中,国大党的不少领袖把印度教引入政治,竭力将印度民族、民主运动建立在印度教的基础之上,宣传印度教的理想就是印度民族和社会解放的理想。1947年印度取得独立后,印度宪法规定印度是一个世俗国家,印度政府为了消除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和陋习,作了种种规定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1948年印度国会通过了废除种姓制度的决议案,1955年又通过了废除贱民的法案,允许贱民进入庙宇和使用公共水源等等。据1982年统计,教徒约占人口总数82.7%。不少政党、集团都和种姓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旧的教派势力如印度教大会等仍在活动,而且出现了很多新的组织。在教育文化、社会生活中印度教的影响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