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方子蝶‖丑丑的初恋
方子蝶
我用四十几年的光阴,从一只又瘦又小的丑小鸭长成又高又胖的大肥鹅,形象上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却始终没离开一个“丑”字。
我的丑与生俱来,连我妈都嫌,她说,月子里,有人来要看新生的孩子,她都不好意思,因为我太丑了。
不仅丑,而且多病,差点被父亲扔了,还有一口气,母亲终究是舍不得身上掉下来这块肉,坚持不肯扔。
十来岁时,我个子猛蹿,村里的老人常说:这小鸠,小时候直说养不活呢,没想到长这么高了。事到如今,我可以骄傲地哼哼:这么高算啥,我还能长这么胖呢!
有首歌叫做《野百合也有春天》,我丑女孩也有梦幻啊!可是因为丑,我对漂亮帅气的男孩心生恐惧,总以为他们不会喜欢我。学生时代,我也没有收到过小纸条啥的,一班男生都遭到我成绩碾压,对一个丑丑的学霸,谁自讨没趣啊!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我承认自己丑,可是我的初恋,更丑。个子没我高,牙齿也不好看,头发不知是自来卷还是烫头后遗症,倒是有一双细腻白净的手让我着迷。这双手会做好吃的饭菜,会写漂亮的字。还可以一心二用,两只手同时下笔写出不一样的字来。
二十岁,因为个子高,我已经是老人眼里的大姑娘了,常有媒婆登门,母亲也不阻拦,好像巴不得我早点嫁出去。甚至有媒婆要我去南京相亲,说是费用男方包。听说男的在南京混得挺不错,母亲动心的表情,让我难受,心底暗暗抗拒着。
时值外出打工的同学来信,信中诉说江南的美好,我便横了心要离家打工。南京的帅帅,姐赚钱去了,不和你玩啦。
我是奔着老同学去的,去后不久,她离开了,所以我就显得形单影只。一个宿舍都是外地人,三个一群两个一伙,我自然成为边缘人。彼时,我的文学才华还不显山露水,只是喜欢在笔记本上,工工整整地写几句朦胧诗,照着杂志上的漫画临摹几幅插图。女孩子喜欢成群结队,我却经常独来独往,不主动插入任何一个小团体。这样的我,在外人眼里,竟是莫名的高冷。
我知道有几个男孩对我有意,夜班时,经常有男孩故意走我车位边晃荡,也有人会在远处偷窥。许是缘分未到,我竟心如止水。直到某天,蓦然发现,车间新砌的一面水泥墙上,竟然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的名字,很用心的设计,一般人甚至看不出来那是我的名字。认出来的那一刻,心猛地一抽,微微地疼。
某日,当我从他的本子上看到相同的字体,看到他卑微虔诚的心语,看到那成千上万个我的名字,终于明白,这一抽,一疼,就是初恋的代价。
我的家人不是一直说我丑吗?我就找一个比我更丑的给你看看。你们不是嫌我丑吗?比我更丑的,总不会嫌我丑了。二十年成长中的自卑、委屈,被他这份卑微真诚的恋情抚平,原来,在有些人眼里,我也是神一样的存在啊。
况且,这个男孩除了相貌丑陋,其他都很好啊。单纯简单,让女孩不设防;会唱歌会写字,在一群打工仔里也算是有内涵的了。最重要的是,他爱我啊。另外,他和我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为了逃避相亲跑出来的。逃婚的男孩爱上逃婚的女孩,这情节很琼瑶啊!那就从了吧,谈一场琼瑶剧般剪不断理还乱无法抗拒欲罢不能的恋爱。有句话说,为爱而爱是神,为被爱而爱,是人。做不了神,就做人吧!
二十一岁那年夏,一面漂亮的签名墙,一个丑丑的男孩,俘虏了我的心。
作者简介
作者方子蝶,原名万成方,打败阎王吓退色狼,做过编辑写过专栏,现为中国涟水金鸡坨生态农庄文创总编。相信才情是女人脱不掉的霓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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