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林:天道之仁与人道之仁
天道之仁与人道之仁
刘晓林
《道德经》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易经·系辞》讲“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这使得万物生生不息、生发流转不止的终极创造性是天道之仁的根本所在。
天道之仁生出了万有存在,新的事物不停生出。如是变化在无常与有常中交融进行,在循环与非循环交融进行。就物种的发展来看,基因遗传与基因突变共在。或者说,天道之仁在于其创造了一切存在并使之在整体上恒久运行下去(部分物种的消失、部分存在的破坏并没有阻止这种发展的持续性)。
“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至哉坤元,万物资生。”天道之仁具体通过乾坤(阴阳)来实施,亦即通过太极中的两仪来实施。阴阳幻变的结果使包括人在内的万物得以出现,人类的出现使语言、思维、智慧、意义等“主观的心灵系统”诞生。
正是因为人类“主观的心灵系统”诞生,使其他原本早已存在的存在附上了某些独特的象征、对应、符号。遂之,这原本早已存在的存在通过人类的“综合记载”实现了真正的存在。(其他物种的存在性仅体现为生长的继续性,而人的存在性则在生长性上增加了心灵觉性与自觉性。朱熹所谓“温然爱人利物之心”)
人存在于宇宙中,人是环境的产物。因此,人道“逃”不出天道的制约。在这个意义上讲,天道与人道是一体的。
人这种自天道而出的、特殊的动物因为具备了思维和情感,于是又反过来探索天道。在这个意义上讲,天道与人道又不尽相同。
《易经·说卦传》云:“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天道阴阳可指宇宙本体及终极创造性,地道刚柔可指自然环境与存在生物的和谐共生,人道仁义可指人这种高等动物在与天道和人道“相处”所形成的独特意识情怀及行为。)
在东方文化看来,人道之仁的具体表现为“仁义”。这种“仁义”可以说是人在通过了世代遗传后在灵魂深处所形成的“内定准则”。
在东方人(尤其是中国人)看来,人与人之间的“仁义”是可以相互传递的、感通的。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张载的“民吾同道,物吾与也。”它们都很好诠释了人道之仁的特征。
选自九天居士《论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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