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应该怎么处理?

在外打拼的上班族大多数都有过租房的经历,很多朋友因为居无定所,租房的时候喜欢拎包入住的方式,解决了所有问题。那么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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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应该怎么处理?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徐菲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也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维修的责任,或者自行维修后,请求出租人负担其所支付的维修费用。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徐菲律师解析:

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室内设施家电的使用寿命期限问题,承租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关于家电使用和维修的相关条款,出租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家电无质量问题,且在正常使用寿命期限内。如出租方提供超期服役的家电给承租方使用,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出租方承担。

房客在租住房屋的时候,首先要检查一下房屋的相关设备是否有损坏,有损坏的话,当即就该和房东进行交涉。这时,因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对租赁物负有维修的义务。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将家具家电一一列出,并注明购买时间、物品状况等,并对物品的损坏维修责任作明确的约定。必要时,也可对一些大型家具家电拍照留底,防止日后产生纠纷。当然承租人作为租赁物的占有人,也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

徐菲律师,担任过多家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处理过大量的诉讼、非诉案件,对合同、金融事务经验丰富。善从细节寻找辩点,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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