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背拆迁户意愿的拆迁可以定为违法强拆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地方城市已经满足不了当下的需求,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保证经济的发展,很多地区都在进行不同规模的拆迁行为因为拆迁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纠纷,很多纠纷直接演变成暴力行为,今天我们拆迁律师带大家了解如果拆迁方违背拆迁户意愿暴力拆迁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我们可以把暴力拆迁看成强拆,所有没按照法律程序执行违背拆迁户意愿的都可以理解成强拆,强拆又分为合法的司法强拆和违法强拆。
司法强拆指的是拆迁户在补偿决定期限内没有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拒绝搬迁的,将由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市县ZF依照法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什么是违法强拆呢?简单粗暴理解就是拆迁方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违背拆迁户意愿的拆除行为都叫违法强拆,还有拆迁户说只要自己不同意的拆除行为都叫违法强拆。
我们都明白执法人员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机关部门同样也是法律的执行者,一言一行都应当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如果出现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更加严重,不仅破化了行政秩序和社会规范更是损害了机关形象,亵渎法律权威破坏社会和谐。
很多网友认为暴力拆迁就是违法强拆的代表,也有人认为暴力拆迁是对拆迁户人权的侮辱,暴力拆迁的特征就是故意损坏财物和威胁他人安全,违法强拆不仅是形式上的体现从社会正义角度看违法强拆可以定位行政违法原因如下。
根据目前现行法律行政违法指的行政主体进行的违反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从形式上看违法强拆是滥用职权的表现,其目的是追求不正当利益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为了利益使用暴力。
公理只有在双方对等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当双方力量不对等时强者一方做的事情只能弱者一方来承受,如果行使权力过于强大时往往在实际中不好控制,处于弱势群体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
也有人认为将违法强拆定位行政违法并不合适,比如实际的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不规范就属于不合理的行政行为,暴力拆迁并不是违法行为更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表现,行政行为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只因执法人员的不当操作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因为每个执法人员的教育、素质、品德不同,同样的执法现场不同的执法人员带来的后果也不相同。
各界人士讨论来讨论去经过长时间不断地讨论,最终对违法强拆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并没有明确的最终结论,不管最终的结论如何话题如何走向,只要对方违法拆迁危害我们合法权益的,就需要每一位受害人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