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以伤害天性为代价,背离主观的愚昧,都是祸患之源

我们都听过这样一个成语,叫做:背道而驰,意思就是违背道而进行的一系列动作和行为。

那么“道”是什么呢?其实道就是天地万物的自然规律,天地万物所呈现的任何状态,在我们所看见的表象背后,都有意识不到的规律存在,任何一件事情的形成都不是我们感知的那么肤浅,在我们未曾认知的背后,有一个潜移默化的阶段来驱使事物的形成,这个阶段的背后便是“规律”,也就是所说的“道”。

不管是对于人生,还是对于世间万物的任何状态,顺应本身规律去进行的任何事情都是对的,背道而驰的任何行径,包括一个想法都是错的,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永远不会凌驾在自然规律之上。

所以在世俗之中,所有以主观意识人为控制外物的行为,都需要付出代价。

所以《道德经》之中有这样一句话: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主观妄为必定失败,强行把持必定会失去,所以圣人不妄为不会失败,不强行把持不会失去,人们做事时常常会在快要成功的时候失败。处事之法则是慎重如始,就不会有失败之事。所以圣人行不欲之欲,不珍贵难得的财物,行不言之教,反众人之过失而行之。圣人辅助万物,按照规律去发展,而不是轻举妄动。

圣人按照万物规律去发展和衍生万物,所以被称之为圣人,存在于圣人身上的便是“道心”。

很多人听到“道心”,总以为是非常高深的一种境界,俗人是无法参透的一种人生智慧,其实并非如此。“道心”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中,只要内心认知自然本源规律,按照规律去行事,便为圣人之道,而反之,则是俗人的愚昧。

在《庄子》之中,这样一段话,说明的就是人总以主观意识,去控制外物的愚昧行为。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齕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馽,编之以皁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飢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筴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

这段话是庄子对于“主观有为”的一种讽刺,就是说:马蹄可以践踏霜雪,毛可以抵御风寒,吃草喝水,扬足跳跃,这都是马的真性。即使有高台正殿,对马来说没什么用处,但是当伯乐出现之后,就说“我善于管理马”,于是给马剪毛,削马蹄,打烙印,带笼头,拴到石槽旁边,马便死去了十分之二三。饿了不给吃,渴了不给喝,还让他们快速驱动,让他们急速奔跑,步伐整齐,行动划一,前用马口横木和装饰的限制,后有皮鞭和竹条的威逼,这样马就死了过半数了。

野马的生活是自由自在,它会顺应自己的本性去生存,因为对于马来说,它的蹄子可以践踏霜雪,它的毛可以抵御风寒,这是真性情,但是伯乐却以自己善于管理马为理由,将马限制于槽沥之间,马的天性失去了,这样的马也死了过半了。

庄子以此举例,引述的就是人在主观意识妄为之中,对于外在事物的背道而行和对于事物天性的泯灭、残害。

不光是伯乐对于马,包括我们对于生活和人生的很多事情,都是在以自己的主观意识驱使和主导,陷入这样一种愚昧,不但不自知,反而以此为荣耀,觉得自己能控制万物。

殊不知,这恰是背道而驰的愚昧。

反之,顺应客观规律,不伤害万物天性,学会顺应自然,才是人生真正的道理和智慧。

文|国学书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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