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博弈论的经典案例

聊聊

“博弈论”

中的几个经典案例

文|N·南

一别多日,甚是想念。本欲日日与诸君畅聊,共谋大事,奈何俗务缠身,终食乏言,甚是惭愧。而今偷得半日闲,罗列片语,愿与诸君共享。

事物的发展总有些许规律,只要我们乐于去总结。上学的时候,每当学习一个新的知识点,书本或者老师总会举一些例子来帮助我们理解,尤其是数学这门学科,半本篇幅为例子。了解博弈论也应当如此,几个经典的案例,我们一起去细细品味。

●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中最经典,也是最被人熟知的案例。大致是这样的:

警察抓住了两个犯罪嫌疑人A和B,但由于证据不充分,因而需要对A和B录口供。警察将两个囚徒分别关在不同房间(这是关键),但给予两个囚犯相同的信息,会产生以下几种可能:

1、如果一方沉默而另一方招供,那么招供方立即释放,沉默方将入狱一年。

2、如果双方都沉默,那么A和B将在一个月后被释放(证据不足)。

3、如果双方都招供,那么A和B将入狱6个月。

在这种无法沟通的情况下,只能理性的思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博弈策略。这个经典的案例里,招供就是最优策略,而入狱6个月就是纳什均衡点。

●公共物品博弈

公共物品博弈中,每个参与者拥有一定数额的初始金钱,它们可以给一个公共账户投资任意金额。当公共账户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后就会翻倍,将这些钱平均分给每个参与者。比如,有三个人参与投资,每人初始资金1000元。

其中A是个吝啬鬼,不想付出自己的钱,于是他投资0元;

B担心有风险,比较谨慎,于是他投资800元;

C十分信任这次投资,于是他投资1000元。

那么公共账户共有资金1800元,翻两倍变为3600元,平均每人得1200元。最后,A有2200元,B有1400元,C有1200元。

由此看出,参与者投资越多,公共账户资金翻倍后就越多,而每个参与者收益就越多。若都不投资,就没有收获。

●信任博弈

信任博弈中有两名参与者A和B,A拥有一笔初始资金并有权决定是否进行投资。如果A决定投资一定数量金额,那么B能得到投资金额的三倍甚至更多的金额。然后B可以给A任意金额作为回报。如果B给予A的金额大于投资金额,那么就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例如,A决定投资1000元给B,B得到后变为3000元。

B可以给予A500元,那么A亏了500元,B赚了2500元;

B给予1000元,那么A没有赚亏,B赚了2000元;

B给予1500元,那么A赚了500元,B赚了1500元。

理性的思考一下,如果B自私,欺骗A说投资失败,不给或者少给A,那么信任博弈的最后,B没有人再会相信,再去投资。

●礼物交换博弈

礼物交换博弈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现象,对职场中“效率工资理论”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对立派——雇主与雇工之间的博弈。雇主可以给雇工任意一个价位的工资,而雇工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如果不接受这个价位的工资,那么双方都没有收益。如果接受,雇工就会决定工作的努力程度。毫无疑问,雇工越努力,自己付出的越多,雇主收益的就越多。

比如说,雇主给雇工1000元工资,,雇工很感激,积极工作,付出了800元的努力(量化),给雇主创造了3000元收入。最后雇主赚了2000元,雇工赚了200元。

但如果雇工好吃难做,毫无积极性,只付出300元的努力(量化),给雇主创造了800元收入。最后雇主亏了200元,雇工赚了700元。

细想一下,怎样才能实现互利双赢?我们心知肚明,却始终难以平衡。

●最后通牒博弈

最后通牒博弈我觉得是最容易理解的,也是最有趣的。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分蛋糕一个选蛋糕的两方博弈(我依然用A和B表示),两人分配一笔钱。A决定怎么分,分多少给B,B决定是否接受。若接受,在按照A的方法分配;若不接受,则A和B什么都得不到。

举个例子,A和B分配1000元,A很吝啬贪婪,分给B100元,自己留900元。一般来说B会对如此不公平的分配方法很生气,因此拒绝接受,于是两人分文不得。若A很公正,均分1000元,B定很满意,于是A和B各得500元。

博弈论中的经典例子还有很多,我只是简单罗列。希望大家能有所获,我是N·南,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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