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6772亿千瓦时

1-11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  16个省的全国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制造业日均用电量创历史新高。 创历史新高; 四大高负荷能源行业用电量增速均平稳上升。

1.全社会用电量

1-11月,全国用电量6677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 其中,11月全社会用电量64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

1-11月,第一产业用电量7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 第二产业用玻璃胶电量4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 第三产业用电量109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 城乡居民用电量10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

图1 2019年和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11月,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12.9%、9.9%和8.1%  ; 城乡居民用电量同比增长7.3%。

2。 分地区用电量

1-11月,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用电量分别为31531、12453、18972和3816亿千瓦时。 增长率分别为1.6%、1.2%、5.2%和1.3%。

11月,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用电量增长率分别为8.5%,10.8%,11.0%和4.2%,分别增长2.8、3.0、3.1和0.4 从上个月开始。 百分数。

图2 分地区当月总用电量及增速

1-11月,16个省市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依次为:云南(11.0%)、西藏(8.0%)、四川(7.6%)、甘肃(6.6%)、内蒙古(6.6%)、广西(5.7%)、新疆(4.7%)、江西(4.7%)  )、安徽(4.3%)、陕西(3.5%)、青海(3.2%)、吉林(3.1%)、福建(2.8%)、山西(2.7%)、广东(2.7%)和贵州(2.6%)。

11月,12省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次是西藏(27.0%)、陕西(18.5%)、云南(17.4%)、四川(16.2%)、安徽 (13.6%)、江西(12.3%)、河北(11.7%)、河南(11.2%)、广东(9.9%)、湖北(9.8%)、新疆(9.7%)和内蒙古(9.5%); 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正。

3.工业和制造业用电量

1-11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为442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增长率 比去年同期减少0.8个单位。 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6.2%。  11月,全国工业用电量45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6.4个百分点,占全省用电量的71.1%。 社会。

1-11月,全国制造业用电量335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 其中,四大高负荷能源行业用电量总量185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2个百分点; 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业用电量69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 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441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4%,增速比上年回落4.7个百分点; 其他夺硅酮胶制造业用电量36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增速比上年回落3.7个百分点。

11月份,全国制造业用电量34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2个百分点; 制造业日均用电量113.9亿千瓦时/日,比上年同期增加10.3亿千瓦时/日,比上月增加8.4亿千瓦时/日。 其中,四大高负荷能源行业总用电量18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 高新技术和装备制造业用电量7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5.9个百分点。 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4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4.7个百分点; 其他制造业用电量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8.2个百分点。

图3 2019年和2020年制造业日均用电量

4、高负荷能源行业用电量

1-11月,化工行业用电量4119亿千瓦时 电力,同比增长1.4%,增速高于上年同期1.6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用电量34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 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3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4个百分点;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5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4.8个百分点。

11月份,化工行业用电量4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6.1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用电量为3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 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7.4个百分点; 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8.9个百分点。 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0.1个百分点。

图4 2019年和2020年重点行业月用电量

注:

① 自2018年5月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 修改》(国通协函[2018]74号)调整。 为保证数据的可比性,按照新准则对同期数据进行了重新分类。

②东部地区包括10个省(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市、自治区);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

③ 高新技术和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制造、汽车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九大行业包括电机和 设备制造、计算机/通讯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

④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密封胶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装业、皮革/毛皮/ 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体复制业、文化教育/技术美容/体育和娱乐 产品制造业12个行业。

⑤在其他制造业按用电量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负荷能源行业、高新技术和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和 其他燃料加工业、化纤制造业、橡塑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金属制品/机械设备修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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