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实习律师,我们很多时候从事的都是一些辅庭的基础工作,因缺少走进法庭获得对抗的机会而不免觉得工作有些枯燥、乏味。但与其被动抱怨工作的无趣,不如做些事情让我们现阶段的工作变得更有意义,比如——为出庭律师做好一份庭审提纲。
一、为什么要做“庭审提纲”
一份准备周全的庭审提纲不仅是“庭审流程表”,我们还可以在其中预设法官问题、对方反驳要点等庭审情况,并提前整理出应对方案,以实现更好的庭审效果。对于身处律师团队内部而言,周全的庭审提纲也有利于团队其他成员快速了解案件全貌,减少成员间为熟悉案件材料而进行的不必要的重复劳动,以提高团队协作效率。同时,准备庭审提纲就是预演参与庭审的过程,它不仅能使我们形成一个规范、严谨的办案思维和办案习惯,更能让我们将来从实习律师过度到青年律师时快速适应庭审压力,尽早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
二、如何制作一份 “庭审提纲”
庭审提纲是一项“工具”,不同的使用者,对工具的要求并非唯一。以下仅是基于笔者个人经验总结出的一个文本模板,以供指正。案件当事人名称:很在多个当事人的庭审中,律师们常会陷入“他/她、其、对方……”等代词的混用,以致法官、听众甚至表达者自己云里雾里。因此庭审提纲中可记录当事人的名称(以及简称)以备庭审时我们可以准确称呼当事人。住所信息:管辖权在民商事案中亦属于很多案件最开始的一个争点,记录当事人住所信息,则有利于让我们在庭审中快速的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回应(一般管辖权问题在庭前就已解决)。立场提醒:可此部分中,列明请求权基础、诉讼请求等等。如存在有争议的或较多诉讼请求的情况下,最好简要列明各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防止因慌张或间隔时长而在表达立场时出现卡壳、疏忽或者作出不利于己方陈述的情况。
大事记主要是记录该案件的起止时间及过程中发生了哪些事情,这些事情对整个案件起到怎样的影响等等。梳理大事记的的主要思路是以时间为线索,因此可以选择用时间轴或者表格进行表达。大事记的目的不仅可以让我们清晰地看到案情的发展脉络,避免遗忘曲线,还可以让其他经手成员快速了解基本案情,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一般而言,法官在庭前就已仔细预览起诉状,如我们再复述一般起诉状的内容,无疑是进行重复且不必要的劳动。因此我们应利用好开庭的3分钟构建出一个“故事”。除了简略起诉状中的事实外,我们可以适当填充一些法律事实之外的案情细节,如纠纷起源、我方为解决纠纷付出的努力、对方不配合的表现等等,以让法官对本案具有一个更动态的,同时也可以为后续程序中证据生成或者存疑做铺垫。对于被告而言,我们可从程序法、实体法两个维度罗列反驳的要点。在案件或能力许可的情况下,我们亦可从起诉状中揪出一些原告不能逻辑自恰的事实,给法官营造一个具有反差的故事,为反诉依据或后续反驳做铺垫。一个好的举证应该分组且有逻辑、有层次的展开,并区分好证据的“证明内容”与“证明目的”。即使我们已在立案时的证据清单上做好了上述的要求,在庭审中,我们还是需要对重点内容进行“点题”以加深法官印象。(注:需要核实对方证据原件的,我们亦应在庭审提纲中注明,避免忘记,导致“办案事故”)在质证环节,一个好的质证意见应仅立足于证据的三性,紧密联系我们诉讼目的,而不应东打一榔头、西打一棒锤。“凡事预则立”,庭审提纲一个重要的作用在于模拟法官甚至对方当事人的问题。在此部分我们可以预测法官、对方当事人的问题,简要写上回应的关键词。对于不知情的问题,经与当事人权衡后,如需当庭回答的,应向当事人核实并记录在庭审提纲,避免自己庭上乱回答或总是“庭后和当事人核实”,使得法官质疑律师的“专业性”。很多时候在法庭上我们很容易陷入为了“辩论”而“辩论”,却忘了先对“战场”进行清理——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因此我们应在庭审提纲中可做好以下应对方案:如我方系原告,则可依据类案情况提前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此外我们还应对我方不利争议焦点作出预判,且在能回避的情况下,尽量不主动提及不利我方的争议焦点,将其排除于所涉辩论范围之外。如我方系被告,则应将对方请求中法律或事实上的薄弱点作为重点争议焦点进行重点攻击,提请法官注意其请求依据存在缺陷。总结陈词可能更多需要的是依靠庭审中的情况进行变通,但是在庭审提纲中我们亦可以做一个总结的梗概,以避免无法可说的尴尬局面。更好的模式是在庭审提纲中留白,根据庭审的具体推进,抓出对方的逻辑漏洞,或弥补辩论过程中未能充分说理的地方,简要梳理出总结陈词的说理结构。将庭上可能运用的法条检索出来,并按照可能运用的顺序或者根据重要性程序进行排列,形成我们的“核心弹药库”。同时,法律依据翔实、充分不仅仅是能让我们据理力争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专业形象、负责任态度的具体展示。自类案裁判规则推行以来,法院重视类案裁判的程序得到进一步提高,因此我们亦可运用类案裁判加强我们的庭审说服力。当然,庭审提纲应当力求简洁。因此我们的提纲可简要记载案号、裁判法院、裁判时间、简要案件事实及裁判要旨等内容。庭审提纲的目的是为了让使用者能清晰、快速了解案件要点,提升阅读与记忆效率,所以它的内容部分可因人而异,无需拘泥于上述的全部要件。同时对于数据、对于较强的内容我们可以用表格进行展示;对于案件发展脉络等则可以用时间轴进行展示,不应仅拘泥于文字表达形式。第一,为便于查找关键信息,我们可善用目录、字体字号变化、加粗等方式提示相关文段的核心内容,以便于快速检索信息。第二,所谓提纲,应当尽可能全面而又精简,对于冗长的名称,我们可以在第一次出现后对其进行简单命名,对于重复的内容,我们可以(参照X部分)的内容进行省略等。第三,如果条件及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对文本进行超链接设置,因为目前多数法院允许律师携带电脑出庭,而设置超链接模式则能快速帮我们进行定位跳转,提供翻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