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立春,我都会想起她。
「立春一过,实际上城市里还没什么春天的迹象,但是风真的就不一样了,它好像在一夜间变得温润潮湿起来,这样的风一吹过来,我就可想哭了,我知道我是自己被自己给感动了。」
每年立春的日子,当温润的风轻轻吹过,我都会想起她。
记忆里的她,粗布的衣裳总是要搭配一条艳丽的丝巾,就像这座贫瘠苍白的小城飞出了一只夜莺一样格格不入。
我想这是一个关于理想主义者的故事,故事要从哪里讲起呢,就从她的为什么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开始好了。
她叫王彩玲,是某座北方工业小镇的音乐教师,生的不怎么好看却自视甚高。生活中跟别人不太一样是很危险的。只因她天生有一副唱歌剧的好嗓子。于是她想离开县城,想去北京,想在巴黎歌剧院里一展歌喉,成为聚光灯下最耀眼的歌伶——对艺术的追求让她为自己贴上了与众不同的标签,甚至以“怪人”自居。她看不起身边的人,也不屑于自己平庸的生活,就像成长在麦地里的一株玫瑰,心里装的都是诗与远方。
她也并不讨喜,衣衫破旧却高傲如斯,时常声称“中央歌剧院正调我”,而事实是,她在那里请求一个勤杂工的位置尚不可得。我想,她是有一些才能的,但这才能又够惊艳,不足以支撑起她的野心。
这个小城只有少数懂得梵高和卡拉斯的人,他们互相之间的脉脉怜惜,却不能转化成她所渴望的爱情。王彩玲被爱慕的黄四宝当众扇了一巴掌,尊严扫地,晚上穿着她亲手做的式样很小城的演出服去跳楼,慷慨的赴死,死也要一个华美的结局,然而很可笑的,她只是摔断了胳膊与腿,生活还得继续。
王彩玲有百灵鸟的歌喉,模样却五大三粗。她看上的男人看不上她,看上她的男人她又不要。她遇到了惺惺相惜的人,却发现那根本不是爱情。她倾力帮助一个患癌症的女孩去北京唱歌,没想到这女孩也在骗她。一个理想主义者,就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中渐渐覆灭了。最终她归于世俗,泯然众人,在一蔬一饭中寻找到自己的意义,却也在世俗生活里发现了不曾期待过的温情。
《立春》不是一个励志的故事,尽管导演充满怜悯的在故事的结尾在梦中为王彩玲安排了一场梦中的演出。当王彩玲成为了一个母亲,将追求梦想尘封在记忆里,午夜梦回,是否还会梦到这样的盛装华服、引吭高歌呢?
但就像挥剑斩向风车的堂吉诃德,直面自己很勇敢,追求梦想也很可爱。这是一条充满艰辛的路,而理想的破灭和夭折却是随时随地可发生的。一个人的成长就是不断直视自己平凡的过程,那些为梦想孤军奋战、发光发热的日子,才让我们这群在生命的洪流里全无分量的小人物,败得摧枯拉朽,但却自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