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往事
01
这两天看人对棉花的事情议论纷纷。我说不上话,倒是因此想起来一些和棉花有关的往事。
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段时间,我们村里开始种棉花。具体的时间,我现在记不清了。
种棉花很苦。
苦在哪里?第一,棉种要用农药浸泡,否则就会被田里的老鼠吃掉。而浸泡农药是很危险的活。
棉种种到田里,要及时打叉子,不能让棉花疯长,要不产量就很低。打叉子是很辛苦的活。往往是最在一年里夏天最热的时候。
再就是打农药。
棉花在生长的过程中,特别容易招虫子,要打农药。打农药很危险,往往是最热的酷暑天,也最容易中毒中暑。
我印象里,每年那个时候,都有人因为农药死掉。那个时候都穷,贫贱夫妻百事哀,两口子吵架,很容易喝农药自杀。而且,死的往往是妇女。
再后来就是摘棉花,也很苦。
那时候机械化很少,还是对未来的向往,所以都是手工劳动,很累很累。
棉花摘光了,还要刨棉棵子,拉回家做柴火。棉棵子比麦秸好烧,热量高。
前不久我在珠海参观一个生物发电厂,就是把废弃的植物秸秆压制成炭块燃烧发电。当时我就想到了棉壳子。
记得棉籽可以压榨油,有一段时间,没有豆油吃,家里吃棉籽油。不好吃。好像是有毒,或者是提纯不好。具体怎么回事儿,忘记了。
那个时候没有电。棉籽油点灯,烟很浓。
当然,用豆油更惨。一灯如豆,现在的人很难想象了。
我们家里现在最年长的是我妈和我姑,这些苦活苦日子,她们都经历过。
我记得我们那里有一阵子还种过水稻。很短的时间,有一两年,把旱田变成水田。其实我们那里是不合适种水稻的,历史上没有这种种植习惯。
我那时候还小,就记得大人干活,我在水渠边玩蚂蟥。蚂蟥被人捉住,会很快缩成一个球。过一会儿发现没人,就又变成长条要回到水里,我就拿个小杆子敲打。
那个时候很少水鞋防水靴子,很多人赤脚在水田里,常常被蚂蟥吸血。蚂蟥站在腿上脚上吸血,不能使劲儿扯,要用力拍打,才能拿下来。
我和小伙伴儿常常用田里的柴火电话,烧蚂蟥。记忆里,气味很难闻。
当时,在我的印象里,蚂蟥是很坏的东西,就像坏人一样。不过,那个时候,坏人很少见,都是在电影里才能见到,或者大喇叭里播新闻才能听到。
02
后来读书,包括看电影,知道最早的美国,是靠种棉花和烟草发家起步的。电影《汤姆叔叔的小屋》、《乱世
佳人》,里面的黑奴,都是种植棉花和烟草的。
我小时候,家里也种过烟草。一般都是在自家的菜园里,量很少。具体是多少,因为年龄小,说不上来,我现在的感觉,不会超过一亩。
模糊记得种烟草要炕苗,或者去集市上买烟苗。印象里和茄子苗差不多。
烟草长起来很快,好像也需要打叉子,捉虫子。是不是开花,记不清楚了。
打叉子和捉虫子的活,是我奶奶和我妈她们做的,我当时的年纪,记忆里好像就是在田头上玩耍。
烟草对土地的肥力拔得很快,我记得要上很好的肥料,比如用豆饼。
豆饼是黄豆榨油后剩下的豆粕。压制成很密很重的豆饼,一般是十几斤或者几十斤。一般是用来给牛马等大牲口的饲料。
我们小时候没得吃,有时候会啃这个。
如果用来肥田,当然是最好的肥料。我记得种烟叶,要想烟叶长得好,就要上豆饼。
豆饼要埋得深,要不会被田里的老鼠给偷吃了。或者拌上农药。
中国有一段时间用农药很厉害。现在我不知道了。
花生榨油之后,剩下的花生粕,压制成饼,那个花生饼比豆饼好吃。因为压制得特别密实,很难啃。但很好吃。
那个年代。日子苦。有块花生饼啃,会觉得很幸福。
现在想想,我们居然都是这样长大的,真不容易。和现在的孩子们比。
03
我印象里,莫言写过摘棉花。我查了查,发现他有一部小说《白棉花》。他写的那个时段,应该和我的记忆吻合。
我们老家离莫言的老家高密开车要几个小时,都是山东地儿。只不过一个是孔孟故里,一个是属于胶东比较靠里一点的地方。在当时那个年代,执行的政策应该差不多。
下面是莫言小说里开头楔子部分的内容:
人类栽培棉花的历史悠久,据说可上溯一万年。我想可能不止一万年也可能不足一万年,这问题并不要紧。棉花用途广泛,一身都是宝,关系到国计民生,联系着千家万户,是一类物资,由国家控制,严禁黑市交易,这东西很要紧。知道炸药吗?就是董存瑞举着炸碉堡那种东西,那东西里有一种重要的配料,就是从棉花里边提炼出来的。
我们高密县是中国小有名气的产棉县,因为棉花我们县受到过周恩来总理的表扬。说有一年朝鲜领导人跟中国要棉花,周总理给高密县长打了一个电话,说高密县,你们弄点棉花支援一下朝鲜吧。高密县就把全县的棉花集中起来,往朝鲜运。刚运去一半,那边就说,够了够了,不用运了,再多就没地方放了。周总理很高兴,说高密县真是好样的。全县人民至今还为此事感到骄傲。
关于棉花我自认为是半个专家,从种植到加工,这期间的每一个过程我都清楚。因为我曾亲自干过这些事,而且干了很久,请允许我啰嗦一会儿,关于棉花。
农历三月中旬,由于太阳开始向我们靠拢,地温上升,河水开冻,蜷缩了一冬天的农民们,从窝里钻出来,神抻胳膊舒舒腰,人都仿佛长高了几寸。
那年我17岁,方碧玉22岁。我们怀揣着大队里的证明信,背着铺盖卷儿,走出了从未离开过的村庄,踏上了通往县棉花加工厂的车马大道。支部书记的疤眼儿子国忠良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我们背后。他完全有理由跟在我们背后,因为他和方碧玉订了婚。在我们那儿,定婚契约似乎比盖着大红印章的结婚证书还要重要。我不清楚国忠良的准确年龄,估计将近30岁吧。我恨这个家伙。我几乎把他看做了我的情敌。当然,这字眼既抬举了他也抬举了我自己。我用仇恨的目光斜视着这个身躯高大、俨然一座黑铁塔似的我们村的太子。他马牙、驴嘴、狮鼻,两只呆愣愣的大眼,分得很开,脸上布满了青紫的疙瘩,眼皮上有一堆紫红的疤痕,据说是生眼疖子落下的。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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