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5年内的损失如何挽回
a公司为2015年成立的生物技术研发公司,2015--2019年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因财务人员失误,2张大额费用发票300万和200万分别未在2015年和2016年入账,造成2015年、2016年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错误。而2020年a公司开始盈利,发现2015年和2016年的账务问题,问:a公司可以更正申报2015年和2016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吗?其亏损可以抵减2020年的利润吗?若可以更正申报,a公司如何更正申报,注意点是什么?
1、a公司可以更正申报2015年和2016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吗?其亏损可以抵减2020年的利润吗?
答:a公司可以更正申报2015年和2016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并且其亏损额可以抵减2020年的利润。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5号文第六项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从a公司2020年起,倒算5年,能够弥补亏损的开始时间从2015年算起,因此,a公司更正申报2015年和2016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是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更正申报后,再申报2020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可以抵减2020年的利润,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
2、若可以更正申报,a公司如何更正申报,注意点是什么?
答:a公司更正申报2015年和2016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需要去税务窗口进行更正申报,无法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更正申报,同时因更正申报后,2015年和2016年的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变化了,结转到2017--2019年度的亏损增加了,造成2017--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也需更正申报,如下图所示:
如此大金额且多年度的更正申报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应注意有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税务系统有可能推送更正申报的信息到税管员,税管员会落实更正如此大金额亏损的原因,a公司需提供2015--2016年更正费用的合同和发票等相关资料给税管员核实其业务的真实性。
提醒:
1、更正申报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应做到早发现早更正;
2、更正申报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需把对应的合同、发票等相关业务资料理清,以应对税管员的稽核;
3、更正申报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后,其后已申报的所有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也需同时一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