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与辩证法丨哲思
佛曰: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是名般若波罗蜜。
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万物本无名,姑且暂名之,不认识到这点,就容易陷入各种教条主义。
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具有天然的矛盾性,外延越精确,内涵越模糊,内涵越严格,外延越模糊。一切概念都是非精确的,因此基于概念的逻辑也必然不是完备的,但是为了讨论和认知我们又不得不使用概念。可以说,逻辑是有用的错误,而辩证法是无用的正确,如何在使用概念的过程中认识和处理概念的局限性,如何正确认识逻辑这个有缺陷但又不可获取的工具,是现代哲学应该重视的基本问题。
有人问我,你先把佛与道的内涵和外延论一论。
我说,这是讨论不清楚的,只能大致描述,各自理解,没有标准答案。别说道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碗的外延和内涵都没人说得清楚,因为外延和内涵是天然矛盾的。
最精确的外延是穷举集合,但是这种大杂烩是抽象不出一个内涵的
一般的内涵就是定义,但是对于任何定义,总可以举出很多模棱两可无法界定的例子,也就是外延模糊了。
一切概念都是不精确的,包括大家认为最精确的数学概念。比如平面几何的各种概念,看起来定义很精确,但是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它们能够“精确存在”于理念世界,完全是因为我们假设了另外一个同样不存在的欧式空间。
数学上貌似精确是通过循环定义来实现的。
过于重视逻辑的严谨而忽略辩证法容易陷入教条主义,过于重视辩证法而忽视基本逻辑就成了卖弄玄学的神棍了。审慎使用任何概念是基本要求。
在较大的时间和空间跨度中,很多概念和由此产生的结论都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异。
一切正确的东西都有其之所以正确的前提和条件,离开这些前提和条件,真理就变成了谬误。你觉得一个几何定理是正确的,那是有欧式几何的背景,换到黎曼几何中这个定理就不成立了。数学尚且如此,其他道理和理论更加难免。有两个错误倾向,一是把某个观点当做放之四海而皆准、历经亘古而不易的经科玉律;二是提出一个反例,就全然否定某个理论或观点的价值。合理的方式是,存在即合理,认识每种观点、现象、理论的合理因素,同时严格把握其适用边界和变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