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张楠)七
六神篇
五行妙用,难逃一理之中。进退存亡要识变通之道。命之理微,圣人罕言。
正官佩印,不如乘马。
诗释:正官无印本无权,佩印如何又不然。只为印多官泄气,不如乘马得高迁。
七煞用财,岂宜得禄。
诗释:财星生旺杀伤身,四柱全无倚靠神。天命相从成贵象,运行得禄受孤贫。
印逢财而罢职。
诗释:印绶贪财德有伤,难从天地立纲常。更无比动来相救,罢职偷闲归故乡。
财逢印以迁官。
诗释:身旺诚能掌大财,财多身弱便生灾。迁官何处求根本,岁运还须有印来。
命当夭折,食神孑立逢枭。
诗释:七杀重重主太柔,食神一位立当途。枭神印绶无财救,夭折芳魂逐水流。
运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
诗释:用财不有杀重来,羊刃逢之必夺财。再遇刃乡应破局,伤妻败业见非灾。
争正官不可无伤。
诗释:官星一位比肩重,争夺之间最有凶,伤尽直须官不用,自无冰炭到胸中。
归七煞最嫌有制
诗释:比肩本是无知物,一见伤官势必归。第恐食神来制之,丧家心事自成灰。
官星煞地,难守其官。
诗释:正官纯杂杀如顽,荆棘门居特立难。情性岂无君子恨,坚冰当道虎狼关。
煞在官乡岂能变煞。
诗释:杀多坚佞性偏刚,混入官星礼仪邦。顽石岂能变化,依然心事尚豺狼。
贪财坏印擢高科,印分轻重。
诗释:印旺偏官弱不堪,用财生杀岂为贪。只愁印薄逢财旺,未许蟾宫把桂攀。
运比用财缠万贯,比得资扶。
诗释:见财不用是何哉?财多旺甚日干衰。得遇比肩资扶处,白手犹能聚大财。
运到旺乡身反弱。
诗释:身弱拖根微有助,未从七煞未从财。假饶岁运扶身记,战敌无成力反衰。
财旺劫处祸犹轻。
诗释:偏正财多祸必多,日干无力奈如何。真逢比劫分将去,省得贫魔与病魔。
财逢有伤,还忌阴谋之贼。
诗释:财无劫夺则无伤,支库中间有暗藏。莫道小人不明露,岂知君子在高梁。
杀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
诗释:并多七杀正相刑,明制无人慢自惊。冲出暗藏兵有用,马陵树下火烧林。
贵人头上戴财官,门充驷马。
诗释:贵人互换得相成,上戴财官更显明。进气有根还有合,定从千里握兵刑。
生旺宫中藏劫杀,勇夺三军。
诗释:长生劫煞本非奇,生旺宫中却正宜。举鼎有为真足羡,每从边塞拂旌旗。
为跨马以亡身。
诗释:岁运逢财日主贪,又无比刃与成行。格中若见如斯局,此命危亡立马看。
因得禄而避位。
诗释:官星失马不为官,得马登庸理自然。只恐此身行遇禄,解还金带向林泉。
印解两贤之厄。
诗释:两杀重来威制重,食神无奈见枭神。柱中有印能成化,丁火奚能害此身。
财勾六国之争。
诗释:比刃贪官图利名,无财彼此自相宁。黄金一见成战局,惹起燕齐魏赵争。
众煞混行,一仁可化。
诗释:偏官叠见将何救,制杀无如化杀高。行去不劳重见食,疾之已甚祸相遭。
一煞倡乱,独力可擒。
诗释:一杀为妖应有限,不逢财印本为福。只消一食能归我,何必干支制伏多。
印居杀地,化之以德。
诗释:甲木逢申用煞神,纵然无火未伤身。中藏壬水生归化,惟恐干支见土神。
印居杀地,齐之以刑。
诗释:偏财偏官坐一宫,不能为福却为凶。局中要解侵凌患,制伏还须用一冲。
兄弟破财财得用。
诗释:此法从虚邀禄马,天干不动地支冲。但愁绾合并填实,用力艰难未有功。
杀官斯主主须从。
诗释:只力岂能支旺煞,无根端的只相从。他行他运成家业,我运身强业反空。
一马在厩,人不敢逐。
诗释:一财得所不遮搓,天地明明众所看。计取秋毫应不许,除非私向中探。
一马在野,人共逐之。
诗释:库墓藏财财不露,有何疑忌有何妨。谁知比劫能为福,暗窃阴谋不敢当。
财临生劫库破生宫,兼奉两家宗祁。
诗释:局中财以神为家,财要根深印要华。若使破根财不立,螟蛉过继定无差。
身坐比肩成比局,当为几度新郎。
诗释:我成我局必伤妻,比占妻宫总不宜。鸳帐岂能谐白发,无如冷落自家知。
父母一离一合,须知印绶临财。
诗释:正宗偏财同一所,悲欢离合岂能辞。印财生禄同乡者,立业成家尚有之。
夫妻随娶随伤,盖为比肩伏马。
诗释:比肩原伏妻财下,七煞藏身夺未成。乍见食神来制煞,鼓盆难免叹壮生。
子为子填,孤磋伯道。
诗释:欲求子位在生时,填食休囚恐没儿。不解孤贫原有命,理怨天道忒无知。
妻宫妻守,贤齐孟光。
诗释:妻宫妻守无相克,五煞桃花未有缘。谁知谢安财堪比,相夫应各孟光贤。
入库伤宫,阴生阳死。
诗释:五阳归库无生气,故有伤官入库名。天地未尝生意息,返魂犹在五阴生。
帮身阳刃,喜合嫌冲。
诗释:柱逢羊刃本为凶,合煞成权最有功。破局丧身困惫甚,偏官忘合正官冲。
权刃复行权刃,刀药忘身。
诗释:偏官羊刃要均停,赫赫飞扬万里名。用神更行权煞地,英雄难免丧刀兵。
财官再遇财官,贪污罢职。
诗释:禄无求进俸无余,轻节清高几不如。行到财官遇俸禄,贪污归去浪嗟吁。
禄到长生原有印,清任加官。
诗释:官强印旺皆为贵,印旺官强用不齐。禄到长生官得地,九重雨露沐光来。
马行帝旺旧无伤,官途进爵。
诗释:偏正之财用得轻,不逢妒合与伤刑。健驰帝旺临官处,积白堆黄享大名。
财旺身衰,逢生即死。
诗释:孤寒何意获多财,正欲相求若自捱。忽遇有情生旺处,苟贪惹得丧身灾。
刃强杀薄,见煞生官。
诗释:健逢羊刃一财轻,意在生官不敢生。七杀俱来成配合,得苏财困旺官星。
兹法玄玄之妙,今颇习而成章。少助愚蒙,并明万一。
气象篇
今夫立四柱而取五行,定一运而关十载。清浊纯驳,万有不齐,好恶是非,理难执一。是必先观气象规模,乃富贵贫穷之纲领毕具,次论用神出处,凡死生穷达之精微尽知。
乃若一阳解冻。
注释:冬月水成冰冻,盛寒时也。至后则一阳发动,暖气初生,有火得用,则虽坚冰寒冻,亦可解矣。
三伏生寒。
注释:夏已炎极,至后则一阴发生。三伏中暑深阴盛,为火退寒生之渐,所谓夏草遭霜也。
阳亢不制,亢则害也。
注释:此象亢阳无制,更不包藏阴物。而运又行东南,则阳刚失中,而必至为害也。用此者孤贫凶暴。
刚而能柔,吉之道也。
注释:此言五阳生于阴月,干支夹合阴柔之物,运道又行阴柔之乡,乃为吉也,用此者纵然寒贱,终必荣华。
柔弱偏枯,小人之象。
注释:此象不中之道也,四柱中但见阴柔,而不入格。干支又不包阳,则终于柔懦。用此者机心阴险,无所不至。
刚健中正,君子之风。
注释:四柱中阳而藏阴,刚柔得中,不犯破克刑冲,用此者德行过人,忠直盖世,故曰君子之风。
过于寒薄,和暖处终难奋发。
注释:四柱纯阳,生于十月绝五阴之根,日干又见寒弱,而无刚健之气,纵遇和暖之,亦难发达。
过于燥烈,水激处反有凶灾。
注释:四柱纯火,生于夏至之前,火性炎烈,佳遇水激,不惟不能制,而反致害矣。用此者夭折孤贫。
过于执实,事难显豁。
注释:执实者,用一而不通也。假如用官无财,用印无杀,多合少成者,遇事终无显达。
过于清冷,思有凄凉。
注释:此言金水过于清寒,不遇和暖之运,平生独食孤眠,生涯寂莫,人不堪期忧矣。
过于有情,志无远达。
注释:局中之物,不可过于有情,若遇有情,则牵迷不能自脱,外衣所见矣,其志安能远达哉!
过于用力,成亦多难。
注释:凡注中得自然之妙为妙,若用力扶持,终为不美,其成就终必艰难矣。
过于贵人,逢灾自愈。
注释:八字中原多贵人,二德扶用财官,不有刑破,虽居颠沛之中,亦无妨矣。
过于恶杀,遇福难亨。
注释:八字中原多恶杀,三刑六冲,又与财官反背,纵遇财官之地,将何享福之基。
五行绝处,禄马扶身。
注释:凡遇绝处,不可便指为凶。盖凶处亦有福神相助,如木绝于申,申有壬水为印,庚戊为财官,皆我所用之物,不能伤身。
四柱奇中,比肩分福。
注释:古以官为贵,以财为奇,局中得遇财官,乃为吉矣。如见比肩则无忌惮,争官劫财,福无全美。
阴阳固有刚柔。
注释:阳刚阴柔,天地之道也。此言刚柔之道,虽阴阳之中,抑且不能去者也。
干支岂无颠倒。
注释:颠之倒之,反覆之谓之,如干有壬癸甲乙丙丁,支有亥子丑之类是也。
父无子而不独。
注释:木以火为子息,四柱中如无丙丁巳午之位,则无子矣。若地支暗畜有火,亦不为无子矣。
子有父而反孤。
注释:木以水为父母,若被损克,则不得其所。如甲乙日生于亥子之年月,值四季,水被土伤,所生之人失矣,岂不孤哉!
生尚可以再生。
注释:局中之物,原有长生,先被克损,岁运复遇生旺之地,身力复强,如再生也。
死不可以复死。
注释:凡柱中之物,原值死绝之宫,复来岁运,再遇死地,不为更凶之论,盖死无二也。
即死亦非为鬼。
注释:木值春生,得时乃旺。柱中虽遇死绝之中,若运行生旺之乡,亦不为之死也。
逢生又不成人。
注释:木值秋生,失时乃弱。柱中虽遇生旺之官。若运行衰绝之一地,终不为之生地。
五行各得其所者,归聚成福。
注释:凡五行不可虚名失位,俱要得令归坦,方能为贵,若归聚一局,妙不可言。
一局皆失其垣者,流荡无依。
注解:凡日主用神,俱要著落之处。如四柱中不得通根有靠,又遇空亡死绝,则终无成立,必然飘荡失所矣。
大运折除成岁。
注释:大运者,八字之表里也。取用乃度其浅深,成岁须知多寡是也。
小运逆顺由时。
注释:小运者,补大运之不足而立名也。古人以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以是定逐年祸福,鲜有不左。予尝见一秘书,以为男女小运,皆由生时而行之,顺逆亦以年定。
六合有功,权尊六部。
注释:凡四柱中,有刑冲克破,木为凶论,得神挽回有力者,即反为祥,其福高厚。
三刑得用,威震边疆。
注释:刑本不吉,得用者富贵聪明,无用者孤贫凶夭。何以为得用?三刑有气,日主刚强。何以为无用?三刑无气,日主衰弱。
天地包藏神得用,豁达胸襟。
注释:如八字中不见亥申二字,得左右之神拱起二字,兼有贵气,不落空亡,须当显豁。
风雨激烈贵无亏,发扬姓字。
注释:巳为风门,卯为雷门,八字中虚拱二位,更有贵人岁运,若逢冲起,必能发达。
贼地成家,贼乱家亡身必丧。
注释:此法如岁月日中,有神争合为妻,月支陷弱其中,欲出而不可得,故曰贼地。更得岁月之神自刑,无暇合我,得时支乘机与月支成合,是谓贼地成家。富贵不浅,大运去贼则安,再见贼乱,其家必亡而身丧矣。
梁材就断,木多金缺用难成。
注释:夫木本赖金断以成器,若金被神留合,不能克其木,却要木与金为邻,就彼雕琢可也。若木盛金弱,则虽就金,亦不能断而有用,木与金作合,彼此两强,乃为贵论。
纯阳地户包阴,兵权显赫。
注释:八字纯阳,本为偏党,殊不知子寅辰午申戌,暗拱丑卯巳亥未酉之阴,二象相济,则反全天地之正气,发福菲小。
独虎天门带木,台阁清高。
注释:凡岁月得寅一位,却要时带天门,虎必朝天,甲日柱内更有卯未合局,木盛生风,风从于虎,岂不美哉!若刑冲克破,不得印绶财官则无用矣。
学堂逢驿马,山斗文章。
注释:凡身坐长生之位,皆为学堂,更得驿马交驰,又得高大气象。带财煞贵人者,文章潇洒出尘。
日主坐咸池,江湖花酒。
注释:咸池,又名桃花煞,男女逢之,必然淫乱,多因花酒流落江湖。若见财官贵德同宫,反得标格清奇,富贵安享,大忌刑合,只喜空亡。
福满须防有祸。
注释:凡用印生身,乃为我之福也。运行比印旺地,生扶太过。福满处岂无祸生,是以君子须知防也。
凶多未必无祯。
注释:局中原多官煞,再行官煞岁运,其凶乃甚。历尽艰难,后必有制身旺之运,否极泰来之象。
马头带箭,生于秦而死于楚。
注释:此言驿马。在时日之下者,若见有刑冲,谓之带箭,主人决定异国丧亡也。
马后加鞭,朝乎南而慕乎北。
注释:凡取用驿马,顺则年取其日时,逆则时用其日主,马无提拦,则纵肆而不可遏,如后再加刑冲,马必疾行,终无安顿之地,主人一生劳碌,奔竞四方。若刑冲之神,遇有三合六合,则不为加鞭矣。
一将当关,群邪自服。
注释:将者,贵重之神也。关者,要紧之处也。邪者,妒我之物也。假于甲乙日生于金旺年月,皆来克我,得丙丁透出干上,制杀为权,而杀自服矣。
众凶克主,孤力难胜。
注释:此言杀重身轻,孤独无助者,盖无当关可救之神也。则不能胜所克矣,决主夭疾。
脱此辈忌见此辈。
注释:此言如甲己化土,脱木气而从妻家,若见甲乙寅卯未亥,皆我比肩,则有原旺之藉,岂无咎哉。
化斯神喜见斯神。
注释:如乙庚化金,喜见金旺,而妻得依其夫。丁壬化木喜见木旺,而子得依其母之类是也。
驿马无缰,南北东西之客。
注释:无缰,马无合也。东西南北,无所不至矣。若遇此,必主飘零。
桃花带杀,娼妓隶卒之徒。
注释:桃花日时相见是也。不惟忌刑合有情,尤忌五煞同处,凡遇此者,不知礼义廉耻之徒也。
母子有始终之靠。
注释:如戊日坐辰,生於申月,然土以金为子,金养于辰,少倚母而自强,老得子而有靠。
夫妻得生死相依。
注释:如丙丁坐子月,用酉金。然火以金为妻。金生于子,适夫家以养其身。火至酉亡,赖妻家以活其命。
双眼无瞳,火土熬乾癸水。
注释:癸水在人属肾,为一身之基,两目之本。目关五行,惟瞳属水,水涸肾虚,则瞳无所依。
大肠有病,丙丁克损庚金。
注释:庚属大肠,宜临水土,嫌者丙丁寅卯,得局无制。然庚金虽得托根,又被冲破,便有此疾。
土行湿地而倾根,伯牛有恨。
注释:戊土属脾,四柱中不有生旺通根之位,又加水浸金虚,运行湿地,岁见木克,因而有疾。
火值炎天而得局,颜子无忧。
注释:火乃文明之象,生于九夏,三合寅午戌,用火愈发辉,少用木资其火,不宜见水拖根,遏火之炎。人生得此,乐道无忧。火行极处,多遇木生,反主夭贫,至不利也。
水泛木浮,死无棺椁。
注释:木从水泛,不遇土提防,更值死乡冲并,是必堕崖落水,横祸毒亡,多不为美。
火炎土燥,主受孤单。
注释:土因火燥,万物不生。初运南行,废而无运,后来虽遇财官,不能为用,以致孤贫奔走,无家之命也。
妻多力弱,花粉生涯。
注释:凡用财为妻,最要得位得时,日主更喜刚强,岁月有倚,阴阳各得其所,良配可知。若财多散乱,刑合不齐,日主孤柔,不能任用,必因其妻而获利,以养其身也。
马弱比多,形骸飘泊。
注释:凡遇财旺身强,生平安乐。若见财轻比重,终必飘泊江湖,逐财困苦,安享何能。
性灵形寝,多因浊里流清。
注释:凡八字,浊中流有一点孤清,则人虽朴陋,颖悟机谋异常,与众回异也。
貌俊心蒙,盖是清中涵浊。
注释:此论用神清奇,特立中或有物来伤之,主其人外虽貌美,内无学识,皆迷酒色。
凡遇凶神交会,善虽小而难成。吉耀并临,恶虽多而亦化。道从理悟,神入心生。熟读苦求,巨微判矣。
渭泾论
《易》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阴阳刚柔,各有其体。故女命以柔为本,以刚为刑,以清为奇,以浊为贱。乾,阳也,坤,阴也。阴阳交则成人道。阳刚而阴柔,禀得乾道,则为男,禀得坤道,则为女,故男刚而女柔。阳有阳体,阴有阴体,且女命贵乎阴静,最忌阳刚,贵乎清而贱乎浊也。
三奇得位,良人万里封侯。
三奇者,财官印,非乙丙丁也。女命以官星为夫,如甲生人见辛为官,即夫也。辛金长生于子,旺于申酉之地,以己土为财,得辰戌丑未之地,以癸水为印,得亥子丑之方,皆得其位,主其夫有贵,故曰万里封侯。
二德归垣,贵子九秋步月。
二德者,天月二德也。天德贵人,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乾六甲,七癸八寅,九丙十乙,子巽丑庚之例。至月德贵人,寅午戌月在丙,申子辰月在壬,巳酉丑月在庚,亥卯未月在甲之例是也。女命带之,当主生子登科。
一官一贵,乌云两鬓拥金冠。
女命只取官星一位,无官取七杀一位。七煞偏官也,贵人只取一位,毋得重见。重见即二夫也。亦要乘旺,禄马暗合,主有此贵,贵人不宜重见,多者乃为贵重合多之论。
四杀四空,皎月满怀啼玉筋。
女命忌煞多,并四柱空亡,主克夫伤子,重叠再嫁,还主孤单,故云啼玉筋。玉筋者,泪痕也。冬月天寒极矣,啼哭泪已忧冰,如玉筋之状,故云玉筋。
官行官运,镜破钗分。
女人命中只取一位正官为夫,又行官星之运,则又遇一夫星也。岂不为二夫争一妻也,必主分离之事。如甲以辛金为官,则为一夫矣。若又遇辛运酉之地,主有克夫而再嫁之理。故云镜破钗分也,
镜破者,徐德言尚乐昌公主,因国乱分离,公主剖镜,各执一半,其他日恐情缘未断,再图相会。乐昌公主果于越国公杨素处得之,德言约以货镜为期,公主得镜悲泣,越公闻而知之,召德言还其妻。此为破镜之故事。
财入财乡,夫荣子贵。
财者,命之源也。男命以财为妻,故谓之妻财。女人以财而事夫,则其夫荣矣。凡女人之命,有财得地,又行财运,而财更盛,定主其夫家富贵,生子亦贵。
衣锦藏珍,官星有气。
官星者,女人之夫星也。五行中得生旺无冲者,主其夫亦荣贵,故身衣锦绣而藏珍宝者有之。
堆黄积白,财库无伤。
黄与白者,金与银也。凡人有财丰厚者,必得财库以藏之。以辰戌丑未为四库,既藏财物仓库。恐有伤之,伤之则财散矣,又岂能保其长富乎?
大抵官多不荣,财多不富。
女命官多者,则夫多矣,岂得为荣哉?且如男子众多,与一女共处一室,如柳巷花街之流,安得有荣?而且有辱其身者也。但凡女命官多者,取其一官为主,以去留舒配之义断之,只得其安乐,不得其荣华。财多者以事他人,自己亦不能富矣。且女命随其夫之贵贱,委身于人,岂由自身者乎?
用正印而逢枭,兰阶夜冷。
正印者,生我之母也。如甲人以癸水为正印,又逢壬水为偏印。偏印,即袅神也。枭者东方不仁之鸟,长成则食其母,故曰枭,女命以正印为用,又逢枭印,未免有侵凌之祸,主其人有兰阶夜冷之凄凉矣。
用枭神而遇印,玉树春荣。
枭神不仁之辰,正印慈善之辰,虽恶人得善人正之为恶亦反福矣。凡女命以枭为用,遇正印则为吉助,如玉树临於春风中矣。
金清水冷,日锁鸾台。
金生冬月之间,水且寒矣。且金为水母,金泄气过多,而水又冷,则为骨肉无情之论。女命遭此,故曰日锁鸾台。
土燥火炎,夜寒衾帐。
土生夏月,火已盛矣。且土赖火生,火愈盛而土亦愈燥,正谓子枯母盛之论。女命遇此,亦主孤单为无依之命。
群阴群阳,清灯自守。
五行天之中,干地支俱见阴者,谓之群阴,俱见阳者,谓之群阳,似无相济之理阴阳不得为配,男无妻而女无夫,其理然也。
重官重印,绿鬓孤眠。
女命只喜一官一印,则为一夫。若重见则为重夫,必主克夫。虽少年且有孤眠独宿之意,假使有不克夫者,亦主远别离隔,经年未得欢合,纵荣贵亦难免此。
田园广置,食神得位不逢官。
食神者,女命以之为子。子星得位,则可以养母。食神主衣禄丰厚,女命甲生者,以丙为食,甲能生丙,以丙为子,子既得禄,未有不养其母者也。甲见辛为官,且辛与丙合,使其子而恋其妻,则忘其母之谓,故云不逢官可矣。
粟帛盈余,印绶逢时还遇煞。
用印者,虽有煞方显,女命甲生,以癸水为印,庚金为杀,印赖杀生,遇之则显。男主权贵,女主富厚。故云粟帛盈余。
伤官不见官星,犹为贞洁。
女以官为夫,最忌伤夫之人。凡女人甲生者,以辛为正夫,以丁火为伤官,取火克金之故,若无癸水以制之,则夫受伤。但用伤官者,四柱不见官星,无官星则伤官无所可伤,反为贞洁之妇。且伤官为我生之子女,只喜伤尽,更有财助,则为福矣。
无食多逢印绶,反作刑伤。
凡女人之命,取食神为子,如无食神,则无子星。殊不知无子则无以为养,多遇印绶,则损子矣。故云反作刑伤。
穷枭见食,坐产花枯。
甲木以壬水为枭,以丙为食,是壬克丙之故,俗云枭神能夺人之食。女人以食为子,故以坐产喻之然也。
恶煞混官,临春叶落。
恶煞,七煞也。女以正官为夫,偏官为偏夫,,岂宜见之。若无正官,即以七杀为正夫。若有正夫,最忌见之。如妇人有二夫,一善一恶,混同一室,岂不反伤其身乎?故曰临春叶落。
远合勾情,背夫寻主。冲官破食,弃子从人。
女命若三合六合,又有驿马交情,桃花临水,干带双鸳,支逢四杀,皆主与人私通。有官遇冲,有食遇破,夫子即被冲破,岂有不从他人者乎?
财衰印绝,幼出娘门。
妇人之命,以财衰无以事夫,以印绝出身微贱,岂得以福气论之。
身旺运强,早刑夫主。
妇人不宜身旺刚健,贵乎身弱沈静。若身旺又行身旺之运,必主刑夫。
五煞簪花,日夜迎宾送客。
五煞,谓咸池红艳劫杀破耗之类。又见桃花杀,谓之簪花。凡女命带亡劫咸池,切不可合焉,贵人亦然,必主外貌尊重,内意娇淫,心好酒色,如庚申己丑丁亥壬寅是也。
三刑带鬼,始终克子伤夫。
三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刑之类。如带三刑,又带鬼者,主刑夫克子之造。
杨妃貌美,禄傍桃花。
桃花煞,一名咸池杀,此杀主人清秀美貌,如寅午戌生人见卯是,巳酉丑生人见午是,申子辰生人见酉是,亥卯未生人见子是也。殊不知桃花煞,年月带之为园中之花,与官星合禄主贵,堪为良妇。若时上带之,谓之墙外桃花,任人攀折,反为下贱。所以桃化会禄合官星者,以杨妃比之。
谢女才高,身任词馆。
女人之命,带词馆,主有才学,五行旺处,即为词馆。或生坐于词馆之上,如木生人,得庚寅为正。
华盖临官,情通僧道。
华盖星其形如宝盖之状,此星主孤。有官有印者,遇之为翰苑之尊,华盖逢空,宜为僧道。女人命犯华盖,则与僧道同流,故曰情通僧道。
孤辰坐印,身作尼姑。
孤辰寡宿,男女忌见。女人有此,亦主为师尼之类,不然亦且孤寡,身太旺尤忌。诀曰:“寅卯辰人怕巳丑,巳午未人怕申辰。申酉戌人嫌丑未,亥子丑人寅戌嗔。”
胞胎常堕,食旺身衰。
胞胎者,受胎之月也。若身衰而逢食神生旺,则主有堕胎之患。食者,子也。所以子旺而母衰,其理然也。
鸾风频分,官轻比重。
如甲生人,又重见一二甲,则弟妹众多。且夫主无力,使比肩争夺,定夺其夫,则有分离之义,谓之官轻比重。
姐妹刚强,乃作填房之妇。
姐妹者,甲见乙、乙见甲之类。四柱重见之,入乘旺相,主其女不得洞房花烛之欢,当为填房续娶之妇。或为二婚侧室之命也。
财官死绝,当招过继之儿。
财堪养命,夫赖终身,二者死绝,则无以延年。且官死绝,不能生子,必过继他人之子,以续宗枝可也。苟不承继,则绝嗣而无所望。如甲生人,以辛为官,以己为财,辛死于己,己绝于子是也。余者并同此例。
官临财地必荣夫,身入败乡须克子。
官者,女人之夫星也。官行财乡,财为禄也,官之遇禄,岂不荣乎?财者男子以之为妻,妻即财也。女人以之事夫,财旺则夫亦盛。故以荣夫喻之。
例如五行至败绝之地,主克子而孤,且甲木生于亥,而败于子,子为甲之沐浴,如人初生临水而浴,故为险地,是取克子之义然矣。
杀枭破禄连根,堕冰肌于水火。
如甲生人以庚为杀,以壬为枭,且甲之禄被杀枭破之,则身被害,主有水火之厄。
比劫遭刑丧局,掩玉骨於尘沙。
比劫者,兄弟姐妹之类。在人命中主有争端,如又遭刑,为祸非轻,正谓之劫财羊刃是也。妇人遇此妒害相戕,如人家兄弟多者,有财则争,无财则祸,更加刑杀,则亡身害命。
交驰逢驿马,母氏荒凉。
女命贵乎恬静,最忌驿马。《格解》云马是扶身之本,马即财也。禄为养命之源,禄即官也。无非财官交互相见之理。男命喜有之,女人以财事夫,莫非得妻家之财,以事夫也。岂不为损母氏之财物,故曰母氏荒凉。
差错对孤神,夫家零落。
阳差阴错者,止有十二日,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阳日为阳差,阴日为阴错,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日月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验,只日家犯之尤重。妇人犯之,故主夫家零落。
五马六财,穷败比肩之地。
马即财也。甲子生人,以己为财,自甲至己乃六,为财之母,倘比肩兄弟多者,则劫而分之,故曰穷败,女人无财以事夫,亦可谓穷矣。
八官七杀,分离刑害之乡。
甲子生人,以庚午为杀,辛未为官。自甲子至庚午为七杀,辛未为八官。七杀为偏夫,八官为正夫,倘遇三刑六害,或夫死或夫离,此之谓也。
刑空官煞,几临嫁而罢浓妆。
既以官煞为夫星,当要旺相,不受克制,正谓夫贵则妻荣。倘若官星落空,杀星被刑,二者俱不得力,已受凶人所制,自己安能获福哉?谓临嫁而罢浓妆者几希。
冲克印财,纵得家难成厚福。
财者可以养命,印者可以生身,二者人以之获福,假令冲克不能见用,固不可以为福。纵然成家,亦无安享之荣。女人之命,以财事夫,既被冲克,难以安福断之。
不若藏财不露,明杀无伤。
命中有财,贵乎藏而不露,则露者人人得而夺之,藏之者,始而安稳,终而丰厚。杀露者有何伤?书云:财藏则丰厚,官露则清高,其斯之谓欤。
杀重印行财,多财遇印。
印与财本相克。克者,假使甲以癸为印,以己为财,甲以己为妻,且财多亦为喜。但恐有印,则财破之,重印行财稍可,多财遇印,则谓贪财坏印,若有劫财乃可。
四败非家人之有幸,四冲岂良妇而无嫌。
此等皆女人所忌者。
水聚旺乡,花街之女。
水之性就下,而不能返也。又至旺乡,且有汪洋之势,故女人之性似之者,何也。谓从其夫而不能由己,且妇人之质,若水之柔且清,赋性然也。若与金会合,则欲从其类,若花街之女也。
金成秀丽,桃洞之仙。
金之质极美,故以妇人喻之。女命金生得西方之秀气,加柔火以成质,并无瑕玷,非仙而何。
四生驰四马,背井离乡。
寅申巳亥者,四生之局也。又为马所驰之地,女人之命,最忌驿马,带之者,主有远行出嫁离乡。
三合带三刑,伤夫败业。
妇人最忌有合,若与官星合,乃正夫相合为妙。又若有二三合,则为相妒,且为众人之妻,又带三刑,则骨肉相戕,并损六亲,故曰伤夫败业,理必然矣。
暗杀逢刑,槁砧不善。
杀,亦为夫也,且暗有刑伤,主其夫不善,且为恶人乎。
明官跨马,夫主增荣。
官星喜露,露者谓之明官,又逢禄马,主其夫出仕驰名。
黄金满嬴,一财得所。
如甲木生人,用己土为财。又得辰戌丑未之地,乃财星得地也。其妇主有富贵,为相夫益子之造也。
红颜失配,两贵无家。
贵人,天乙贵人也,凡女命不宜多见。经云贵众合多,定是师尼娼婢。凡一官者,亦为一贵,若重见者主克夫,且如人无家者,不得地之谓也,所以主少年而失配也。
先比后财,自贫至富。
四柱中,先有比肩,然后行财运,谓之为先比后财。若四柱原有财有比,不为先比而后财,乃是财源被劫,则不为美也。此以行运逢财,方是此断。
冲官合食,靠子刑夫。
官者,女人之夫也,食者,女人之子。官被冲,主其夫不得力,食神带合,其子得济,所以靠子而终身。
死绝胞胎,花枯寂寂。
胞胎者,受气之月也。如逢死绝,主一生寂寞,至老而孤苦也。
长生根本,瓜瓞绵绵。
五行得长生之位,女人多俊雅,且有子孙绵远,谓之瓜瓞绵绵。根本者,木生亥,火生寅,金生巳,水土生申,故曰根本也。
合贵合才,珠盈金屋。
合贵者,官星夫星得合也。只合其一官为贵,非合贵人也。合财者,财神也。女人以财事夫,男子以财为妻。故喜合之,主有珠盈金屋。
破财破食,衾冷兰房。
女命最喜者,财与食而已,财以事夫,食以养老,假使破之,将何为生,遇此者甘受凄冷,故曰衾冷兰房。
吕后名驰天下,只缘阴并阳刚。
女人之命,以纯阴为柔则为贵福。兼并阳刚者,乃夺夫之权,多能多为,未免有阴邪之刑。故以吕后例之。
绿珠身堕楼前,盖是枭冲煞位。
命有用枭者,为事多不仁,妇人不宜有之,杀者女人亦忌之。何况又逢枭而冲之,绿珠之命,未尝有之。以此譬喻之言,学者宜详审之。
秋水通源,剔眸立节。
此言壬癸生于秋月,又兼有亥子水之源者。况秋金旺而又生水,水性清,金性刚。又以眼喻秋水,故云剔眸,有节之操。
冬金坐局,断臂流芳。
金生于冬月,又得巳酉丑局,此金之从类。夫金之性主义,有刚果毅然之立。男子禀之有威武之权,女人禀之有坚贞之节。此谓冬金者,则为金白水清,且水冷而金寒,故云断臂流芳,其理然矣。
姐妹同宫,未适而先有恨。
姐妹者,比劫也。如甲生,重见甲乙之类。如甲寅乙卯之日月,谓之同宫。恐有争妒之意,故未适而先有恨。
命财有气,配夫到老无忧。
命,谓本命也。财,谓财帛也。二者有生旺之气,可以荣身,可以助夫,岂不谓之到老而无忧也。
是以荣枯贵贱,所造渊源,务要投明博学,领受真传。若夫理误时差,虽先贤不自知矣。
定真篇
夫生日为主者,行君之令,法运四时,阴阳刚柔之情,内外否泰之道。
以生日为主者,以所生之日干为主。譬之人臣也,行君之令者即主行月令,提纲所起之运也,言君者,即本命年庚也。如本命甲子,年即是岁君。正月生,月令建丙寅。男命则运顺行丁卯戊辰,故谓以日为主者,盖以其为如人臣,主行岁君所建之月令,为命运也。法运四时者,法者,理也。运者,行运也。四时者,春夏秋冬也。子平之理,如运行寅卯辰,则属春,行巳午未,则属夏之类是也。阴阳刚柔之情者,盖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阳之性情则刚,阴之性情则柔也。内外否泰之道者,盖十二支中所藏人元,谓之内,十干露出谓之外。否者塞也。泰者,通也。若八字中,天干阴阳,刚柔配合有情,地之提纲所藏人元用神或财或官或印,行生旺胎养运。则吉而向泰,行死墓绝运,则凶而向否。
进退相倾。
赋云:将来者进,成功者退,盖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与夫四季之土,其气进也。或用之为财官,斯美矣。若春水土夏金秋木冬火,其气休囚,谓之退矣。或用为财官,未善也。又用神行运值旺相则吉。行死绝休囚则凶。此进则彼退,彼进则此退,入此则出彼,出彼则入此,互相倾逐如此。
动静相伐。
八字或甲日干,有辛字为官,又露庚字为煞,斯谓之动。动,扰动也,即庚逢丙扰之意。若有物以制其杀,或合其杀,而无丁字以伤其官,斯谓之静。静。安静也。地支有冲刑破害,亦谓之动,否则静也。行运亦有生克制化,宜向宜背者,是即八字动静相伐之谓也。旧说干为天,能动不能静。支为地,能静不能动。甲乃天之首,子乃地之首,终于亥。甲传与子。周流不息,循环十二支,一动一静,一阴一阳,相代用之。
取固享出入之缓急。
固,滞塞也,亨,通达也。八字日主赢弱,四柱财官七杀乘旺,或印绶被伤财破,此等乃滞塞之造。日主健旺,而值财官印绶,无少伤克,或煞有制,此等乃通达之造。出者,脱也。入者,交也。运顺行如出戌入亥,逆行如出亥入戌之类。或有值宜向之运,于早年而达之迅速者。亦有或值宜向之运,於晚年而达之迟缓者,至于固滞之运,亦有早暮不一,学者须识取之。
求济复散敛之巨微。
济,功名之成也。复,功名反复不就也。散,财之破也。敛,财之积也。功名之济复,财帛之散敛,虽有大小多寡之不同,皆命运所主。若八字原有官,行官运则发官。原有财,行财运则发财,原有灾,行灾运则发灾。学者须搜求之。虽然亦要识其地方山川风气,平日所产人物可如,方得大小高下之理。古云生江南则为橘,生江北则为枳。正此之谓也。
释之曰:法有三要,以干为天,以支为地。支中所藏者为人元,分四柱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实。又释:四柱之中,以年为祖上,则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月为父母,则知亲荫名利有无之类;以曰为己身,推其干,搜用八字,为内外生克取舍之源。干弱则求气旺之藉,有余以补不足之法。
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实者,看年月中,若有财官印绶,无少克破,是根苗先有气也;而所生日时,又相合得宜,则花萼开而果实结也。经云:“根在苗先,实从花后”是也。以年为祖上,根基田宅,世代宦派之宫。盖健刃劫煞伏年,祖基必微贱。若年月日合为富贵,或值禄马印绶而无克破刑冲,则根基光华世代不衰也,反此则不然矣。以生月为父母之宫,若月内有财官之星,旺相无冲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然矣,以生月为父母之宫,若月内有财官之星,旺相无冲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其人必承父母之福,居死绝之地。为人虽承父母之福,终不为久长亲荫也。以日为己身者,是生日天元,乃人之己身也。必须推详,生日天元临何宫之分,搜用八字,外而干上透露,有何为官杀印等,内而支中所藏,有何字为官杀印等,或去官留煞,或去煞留官,不亦日干为生克取舍之源乎。夫日干贵乎旺,若日干弱,则求资于印刃,以扶其弱,或运行身旺之地,亦美。若有余,则欲谋乎官杀,以制其强,或运行财官之地亦喜。
干同以为兄弟,如乙以甲为兄,忌庚重也。甲以乙为弟,畏辛重也。
辛多则伤乙木,庚多则伤甲木,如此则兄弟有克。如甲日生以乙为弟,柱中有辛字多克乙木,不得姐妹之力也。乙日生人,以甲为兄,若四柱中有庚金重克甲木,则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凡看兄弟有无,以此例推之。
干克以为妻财,财多干旺,则多称意若干衰则财反祸矣。
财多干旺者,力能任财则为福。干衰弱力不能任,则财反祸矣。赋云“财多身弱,正为富室贫人。”此之谓也。
干与支同,损财伤妻。干与支同者,甲寅乙卯之类。又曰若地支同局之命,则损财伤妻。更月令气旺,年时不见财官,又无格局,穷必彻骨矣。
男取克干为嗣,女取干生为子,存失皆然。以时分野,当推贫贱富贵之区也。
假令甲乙生人,以庚辛为子息,女命甲乙生以丙丁为子息,更看时辰在何分野,轻重生旺,定其多少。若四柱有克子息之星,可言无子矣。假如六庚日午时生,乃子嗣多数。谓庚以乙为财,乙木去生火。火克庚金,为子之星,午时乃火之分野,丁火建禄之乡,当有子多,生显贵命矣。若生于戌亥子时,则是金水分野,火绝之地,则子息少矣,当生孤独贫贱之子,不然僧道过房螟蛉之命矣。
女取干生亦然。论子息多少,于生时内参详,万无一失。看生时在何宫分,若在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之乡,定其多嗣,当生出美丽富贵之子,落在衰病死墓绝无气胞胎冲刑之乡,定主子少,当生孤若贫财之子。
《理愚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时须是泄天机。”是也,俗以甲子乙丑海中金,即娄景之前,未知金在海中之论。
《理愚歌》所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时须是泄天机。五行真假者,纳音是也。乃天地大衍数也,先布大衍四十九数在地,次将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己亥当属四等数除之,除减不尽,又按五行数除之。余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纳音也。
相生者,余一生木,余二生土,余三生火,余四生水,余五生金,且如甲子乙丑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数,外有十五数,以二五除了一十,余数得五,属土,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又如丙寅丁卯四个字,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数,外有二十三数,以四五除了二十,余剩得三属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余者依此。岂得有金在海中,火在炉中之说,世有不肖之术,未遇明师道听途说,错论古道,迷误后人,焉能中理。故将甲子乙丑金喻,子丑近北方坎水之地,为海中金。丙寅丁卯火,喻寅卯,近东方生火之地,如炉火之说。自娄景先生以前,并无金在海中火在炉中。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运纳音,专以生日天元为主,配合八字干支,并支中所藏人元,或当生为财为官,为祸为福。依此参详人命,贵贱得失荣枯贤愚可知矣。
或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富贵相同者。以甲子年生,便为本命忌日之戒。
世之谈三命者,皆以古法,往往多以年为主,则可知万亿用胎元小运纳音为论,似水之涣漫,而无所归矣,富贵有相同者谬矣。故子平之法,专以生日天元为主,日下支辰为妻宫,生年为本命根基,又为祖上田宅之宫。如甲子生,便为本命太岁之尊神,忌生日支干与太岁冲并战斗克害,名为主本不和。则人生来不靠祖业田宅,暌败宗亲,应难倚依。若生月时中,与本命干支会合入局,或遇财官贵气,则生平当有祖宗田宅,兹其丰厚,声誉之美也。
以月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断。
月为兄弟之宫,如男取比和同干,便为兄弟之星,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为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为兄姐,若临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论。谓酉月火死,戌月火之墓,亥月火绝气,子月火怀胎,故言兄弟不得力之断。其余依此,万无一失。
或日为妻,如在空刑克杀之地,言克妻妾之断。
论妻妾者,以生日支辰,为妻妾之星。无所克之物为上,若在空刑克害之地,则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
或时为子息,临死绝之乡,言子少之断。
论子息多少者,当以生时为子息宫。男取克干为子息星,女取干生为子息星。若临死墓胎绝衰病之地,子息甚少。
如男命六乙日申时生,当有子息多。乙木以庚金为子生子息。申时乃金之分野,庚金建禄之乡,故言子多者也,若生子丑寅卯辰巳午时,为子息极少之断,谓居墓死绝胎克害受制之乡。或四柱之中有刑破克害损子,时中定是晚年少子嗣,不然迟矣。纵有亦须僧道过房,贫贱夭折,螟蛉出祖之辈也。
论命皆非人之可为,造物阴阳之所致。后世术士,不知斯理,而僭乱于俗,故不可言传,当考幽微之妙矣。
前篇论生年,为祖上父母,世代宗派盛衰之宫,切忌四柱中有刑冲破害之物。伤于生年,应主祖宗暌败,根基虽有,亲荫无倚也。以生月为兄弟之宫,若比和者,兄弟之星也。若临死绝墓胎之月,言兄弟不得力也。以日辰为妻妾宫,若临空刑克害之地。言克妻妾也。以时为子息之星,子星若临绝死墓之乡,言子息少之断。
五行元理消息赋
详其往圣,鉴以前贤,论生死全凭鬼谷,推消息端的徐公。阳生阴死,阳死阴生,循环逆顺,变化见矣。盖阳木生亥死午,存亡易见。阴水跨马防猪,吉凶可知,丙生艮而遇鸡死,丁生兑而逢虎伤,戊藏寅而酉地没,己生酉而寅宫亡。庚逢蛇而峥嵘,遇子鼠则难当。辛生子死于巽地,壬生申灭于震方,癸得兔而衣禄足,运行猴地见灾殃。十干生死同断,造化依理推详,又凭权刃双显,均停位至侯王。
注释:如甲生人卯月,得庚为权星,须得刃来合七煞,方为贵,如有刃无杀,刃必劫。有煞无刃,煞必伤身。
己亥,癸酉庚午 戊寅此造庚日以丙为煞,辛为刃,地支寅午会火局,则丙杀旺也。酉金羊刃得时,又转生岁食神,乃食前杀后,而刃煞双显,主大贵也。戊寅运壬辰年,拜右丞相传国将军。
中途或丧或危,运扶官旺。平生为贵为富,身杀两停。
注释:凡命身煞两停者,富贵双全,若偏则贱,乙酉 乙酉 乙酉 甲申此造乙木生于八月,酉金七煞,与申酉类成金局,乙与时支庚合,从煞为贵也。金乃主义,故为人禀性刚毅,为国良臣,乃尚书命也。
大贵者,用财而不用官。
注释:凡用官者,多受人之制。用财者,盖我克他人。所以用财命有贵。辛亥 庚寅 丙子 丁酉此造六丙生人,自坐官星,喜庚辛酉金为财,乃财旺,则自坐生官,行丁亥运,丙戌年中状元。
当权者,用杀而不用印。
注释:凡印绶多生滋官,如月支偏官,时上一位贵格,从煞格,多大贵。己巳 癸酉 乙丑 甲申此建宁府彭佥事命,柱中巳酉丑会局,以从煞论也。
印赖煞生。
注释:凡印绶格,如印多见官者,合杀生印者,主大贵也 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此造甲木冬生,地支亥辰,水局生身,行申酉运,庚金七煞临禄乃全盛,而印绶得局,官至御史。
官因财旺。
注释:“凡官星得令则吉,最喜财旺生之。甲寅 己巳癸巳 癸丑 此造癸日坐巳,为财官,逢寅财旺,官星得生,甲木合己,行西北方运,位至封相封王。
食居先,杀居后,功名两全。
注释:凡月令有食神,时上有七煞者,主大贵。戊午 戊午 乙丑 辛巳此造乙以丁己为财及食神,丁己禄于午,以辛金为七煞,库于丑,身杀两停,财权兼备,官拜都尉。
酉破卯,卯破午,财名双美。
注释:夫酉破卯者,用支元多见酉字,以酉暗冲卯中乙木为财,运行金乡,如见卯木,则主不吉。卯破午者,用支元多见午字,以卯破午中己土为财,运会木神为妙,如逢午未己土,则不吉。
丁酉 已酉辛酉 丙申 此酉破卯也。又生秋令,官至令尹,衣锦还乡。
癸亥 乙卯乙卯 戊寅 此卯破午也,巳合真格,八十而卒。
福享五行归禄。
注释:凡五行阴阳相均,八字或四柱各归禄,或归禄临生旺之地,或身杀相等,均主人多增福寿温厚造也。
丙寅 甲午己巳 丙寅 此造已木生于午月,甲禄寅,丙禄巳,己禄午,乙禄卯,虽不富贵,却一生温饱享福,年八十余岁,康健精神。
癸丑 癸亥丁卯 丁未此乃福建建宁府建安县林寿官八字,讳钊号石庵,其人积德行善,秉忠尽孝,克勤克俭,已成巨万之家。敦仁敦义,允叨无疆之寿。生子七人,长子官拜令尹,四子职至省察,其他登庠序者,蔼蔼吉土,间有侍庭闱者,造造良民。生女五人,各配宦门,阶前孙枝二十四条,条条挺秀。堂下曾兰一十九叶,叶叶争芳。更有五代之孩提,又遂两眼之快睹。即今万历十七年算起,寿数九十七,耳目尚精神,齿发更伶俐,饮食如常,动履健顺,言语无颠倒,施为未改体。躬逢朝廷恩例,钦赐冠带荣身,续承都府,赠以金,赠以衣,继蒙按院贲以布并银。昔年杨郡守,请与乡饮,客岁张府尊重礼高年。长子七十已上,见居林下,鹤发童颜对椿树,余子七九将近,各在庭前,戏彩斑衣娱华阳。蓝袍孙子,泮苑有声。伫看对对登廊庙。白衣曾玄,书香可赖,行将个个拜丹墀,盛矣。目前之美景如斯,彰彰莫掩,必也后代之繁祉定见,生生无穷。
寿称八字相停。
注释:凡五行得中和者必寿,经云五行不可偏枯,要禀中和之气。
丁巳 壬寅戊辰 丙辰 此命火土相停,癸巳运丁亥年,不禄。
晦火无光于稼穑。
注释:丙丁火非特畏水为凶,若遇土重,以晦其光,俱主不吉之兆。
戊戌 戊午丙午 己丑 此女命丙日生,逢午戌火局,四柱土神太重,以掩其光,乃愚蠢人,终为灶下之婢妾。
盗木绝气于丙丁。
注释:凡火盛成局,则木临火地,烟灭灰飞,若阳宫食神多者是。然阳木则成,阴木次之。
丙戌 丙申甲午 丙寅 此甲午生于申月,乃偏官格也。年时寅午戌会火局,制伏七煞太过,又会失垣,乃一俗人,行寅运丙戌年不禄。
火虚有焰。
注释:凡丙丁日,遇甲乙寅卯木生之,或类火局。皆为火虚有焰而吉也。若被土重掩光,则火实无为。
戊戌 乙卯丙午 己亥 此李状元命,木火通明,杀生印,火明木秀。
金实无声。
注释:阳金出土,须有火锻,方能成器。若无火锻炼,则金成块物,而内实无声也。人命亦然。
戊申 庚申庚申 甲申 此造金生七月,地支纯金,类成顽金,而无水火锻炼,又行西方金乡,乃金实无声也。
水泛木浮者活木。
注释:水泛木浮,不分阴阳,用之不验。盖甲木生亥无咎,乙木死于亥,水泛则浮也。
辛亥 庚子乙未 甲申此女命以庚金为夫,喜透归禄,夫星得地,年杀又生于予而得垣。以格论之,为官杀混杂,以理推之,则又不然,取甲木配辛,日主乙与庚合。甲乙互相配合也。行卯运合局。身旺为福。一交甲辰运,申子辰三合水局,又遇丁亥年,壬水太旺,八字运岁,全是水象,庚金沉水,乙木死绝,乃水泛木浮也。如活木无土以培其根,被壬水浸淹摇荡其根矣,果患面肿浮面之病,而不禄矣。
土重金埋者阳金。
注释:凡金宜乎水土滋生,而被土重埋者,乃阳金也。盖阳金为成器之物,土重不能滋,而反滋生。
戊辰 戊午庚辰 丁丑此造庚金生逢五月,乃正官格也。惜乎无一点财星,官无生意地支纯土,又透出枭神掩火,而金遭埋没,行西北方财官运,皆名利俱无也。
水盛则危。
注释:凡水盛滔滔,贵乎土止,虽曰土克水,然水局者,必要土培为福。四柱全水象而无土止者,则有泄流之患。
壬子 癸卯壬子 庚子 此女命泛滥而无土止,更兼羊刃伤官,又行西北运,而流走无定,淫乱太盛,乃下贱也。
火明则灭。
注释:凡火无不明之理,无不灭之象,若非圣人泄机,孰得而知之。是以命贵在得中和,方为上格,太过不及者下格矣。
阳金得炼太过,变革奔波。
注释:凡五行归禄者,不喜见官星。且如阳金归禄,兼坐火库,则金已成器,不必再要见火陶熔,恐变革也。
癸卯 庚申庚戌 甲申此造庚金,日坐火库,得煅成器,再行丁巳运火乡再段,反为太过之患矣。盖以物理推之,庚申归禄,乃从革而成气之象也。复行火乡,又见损而不成物也。果在此运,事物变革,受其劳禄,再行卯运,及岁支财神会局,受职州判,大发财利。
阴木归垣失令,终为身弱。
注释:凡五行失令者,纵然归禄得垣,被比局持势于月令,不作身旺格矣。
癸丑 甲寅乙卯 己卯此造乙日坐卯,虽禄得坦,奈生于寅月,阳木得令,阴木反弱,累年未遇。古云木向春生,作生旺论。却乙在二月得令,甲在正月。若失其时,反为身弱。直运至辛亥,亥卯合局印授扶身,戊子年中举,会试下第,授长山县知县。
土重而掩火无光,逢木反为有用。
注释:此与晦火无光同论。
癸未 己未丙戌 己丑 此八字丙日主,干支俱系土象,无木成其火,故掩火无光。
水盛则漂木无定,若行土运方荣。
注释:此言阳木也。如甲木居于子,乃木败之乡,而水太盛,无土以制之,主风流无度,好酒色之徒。
甲寅 乙亥甲子 甲子 此造甲日,身坐败地,生亥水失土所止,此人虽智巧,能说能为,特虚名一生,功名无成。
五行不可太盛,八字须要中和。
注释:凡太过不及皆不吉也,贵乎禀中和之气。人能持此语以为论,则修齐治平之道,不出乎此,人命亦然。
辛亥 戊戌壬辰 甲子 此造壬禄于亥,子辰全是水象,喜得月令干支纯土止水,一生富贵,寿年九十九而终,得中和之命。
土止水流全福寿,土虚木盛必伤残。
运会元辰,须当夭折。
注释:凡水滔滔无土止者,必主飘荡,寿亦不永矣。
丁丑 壬子壬申 辛丑 此造壬生子月,水局太旺,丑申金壬俱金水象,而无土止,行亥运,十六岁而死。
木盛多仁。
注释:凡造化逢木命而通月令,或从化类成局者,主性敦厚,仁慈富贵,又化象得寅卯辰全尤妙。
甲戌 丁卯壬寅 甲辰 此造寅卯辰全,化像得令,作伤官用财格,乃王佥事命。
土薄寡信。
注释:凡土得正令,而无刑害者,其言诚实,若土薄而刑坏者,主人寡信不实。
甲寅 甲戌己酉 己巳 此造是赵子昂命,即赵孟兆。
己巳 壬申己酉 甲戌 此造是刘宦官命,即刘瑾。
水旺居垣须有智。
注释:凡水旺居垣,或化象,或从类得局者,主人有智谋才艺,为人面圆美须。若不成局者,主性奸猾,不实之人也。
金坚主义却能为。
注释:夫庚辛金者,在五行主义。若以为用神,或属化从类,得局归垣者,主人必有义,而刚毅豪杰,或刑战失令者,无义凶顽也。若阳金运行寅午戌方,则炼成器,若阴金运行子丑亥方,则为佳也。
金水聪明而好色。
注释:夫水主智,金主义,金白水清,聪明好色,如水太旺,必是酒色无安之人。
水土混杂必多愚
注释:夫水主智,被土而混杂者,令人多愚鲁矣。
遐龄得于中和,夭折丧于偏枯。
注释:凡造化得中和者必寿,偏枯者必夭,又如煞强身弱,而失中和者,其人亦夭。
辰戌克制并冲,犯刑名。
注释:凡魁罡全更带刑冲者,必主犯刑,女命亦然,若身坐辰戌以有贵者,如贵亦主破败不成,若女人则伤夫克子。以日时为重,年月次之。
子卯相刑门户,全无礼德。
注释:夫子卯为礼义,日月为门户,郭璞玉照云子卯相刑门户,全无礼德。予取用甚验。月令日支见者为奇,值时次之。无礼德者,主帷薄不修,丑声外闻。壬子癸卯 丙子 丁酉此丙子用金为财禄,不合丁火坐酉中长生之地,财神又被劫,更子卯相刑,故妻不贤,惟薄不修,家道不肃。
弃印就财审偏正。
注释:凡印格忌财,此理明矣。若正印居月令者,不可见财。偏印居月令者,却喜年时见财,不妨弃印就财,舍轻就重。
丁亥 戊申壬申 丙丁 此造壬生七月,坐长生禄于亥,印身旺也。喜丙丁财透,而禄於午,又行运南方之地。所以弃印就财而贵。
弃财就杀论刚柔。
注释:凡阴干从地支纯杀者,多贵。盖阴柔能从物,若阳干则次之。盖阳干不受制也。
己巳 癸酉乙丑 甲申 此阴木从金也。见前。
伤官无财难恃,虽巧必贫。
注释:夫伤官格者,须要身旺敌财。财要生气,不要盗财之气,便是发福。若无官又无财官,虽巧必贫。
丙子,壬,辰辛,丁酉,此造六辛生人,以壬水为伤官,归予子辰水局,乃柱中无一点甲乙寅卯之财,此人至巧一生贫,
己酉,庚午,己卯,乙丑,此造己用庚伤官,归于酉丑金局,柱中又无一点财神,须巧多能,平生不遂。
食神制煞逢枭,不贫则夭。
注释:凡用食神为福,被枭神克之,不贫则夭。若枭神无食神者,却作偏印而论。
戊寅 丙辰戊申 丙申 此造以庚金为食神,不合二丙透出,而生于寅,五岁行乙巳运,巳午会火局,因火惊死。
男多羊刃必重婚。
注释:夫羊刃在命,若无煞,则刃必劫财,而主克妻。或刃旺财弱,而行刃运,决主克妻。
女犯伤官须再嫁。
注释:凡命阳见阳,阴见阴,多无情。若阴见阳,则夫妇和鸣也。如甲见庚为杀,辛为官,见丙为食,丁为伤,犯此主克夫。
贫败者,皆因旺处遭刑。
注释:凡命身旺,再遇归禄生地富贵者,则退身避位。常人则贫贱夭折也。
孤寡者,只为财神被劫。
注释:凡月令财神,被比肩羊刃分劫,以夺其福,其人不特贫贱,亦孤寡也。
去杀留官方论福,去官留杀有威权。
注释:赋云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凡论官者,以要去煞为福,用杀者,必要去官为贵。
逢伤官反得夫星,乃为财命有气。
注释:此论夫妇阴阳之正理也。如女命戊日生,以乙木为夫。则戊为燥土,乙为活木克燥土,则无情也,安能成生育之功。盖戊生于寅,须得阳火化炼,方能成器,故以甲木为夫也。又不专以夫星定之,如无夫星原有伤官,而财神有气,皆作有夫论也。如伤官为用神者,亦不可损伤也。
遇枭神而丧子息,定因福薄无嗣。
注释:夫女造。日主是阴干,则以伤官为子,食神为女。阳干则以食神为子,伤官为女。若男命,则阳干以七杀为子,官星为女。阴干则以官为子,比如岁运逢偏正印太过,皆主子女见刑,更看向背轻重而言,不可执一论之。
二戌冲辰祸不浅。
注释:如八字原有辰戌相冲,又运逢戌再冲,主祸不浅。
两干不杂名利齐。
注释:凡两干不杂,更入格,方作贵论。如或刑冲克战,不为善也,宜细详之。
丙子辛卯相逢,荒淫滚浪。
注释:凡八字天干相合,地支相刑,如丙合辛,子刑卯之类,乃滚浪桃花,男犯之好酒色荒淫,因而丧身,病在膀胱肾经,若子卯岁亦然。如甲寅己巳,一同论之。
壬辰 壬子丙子 辛卯 此造天干丙辛相合,不合地支子卯刑之,行乙卯运,因贪色病膀胱而亡。
子午卯酉全备,酒色荒迷。
注释:凡子午卯酉全者,谓之遍野桃花。若入格不失局者,须贵而有财,皆主荒淫酒色薄德之人。
天干煞显,无制者贱。
注释:凡天干透杀,身有所归;遇食神则贵。如煞显而无食神制之,更冲战者,贱也。
癸丑 辛酉乙卯 癸未此造生于秋令,而煞旺,坐卯而身强敌杀,柱中无食神以制杀,更透枭神,卯酉丑未相冲,为性不仁,凶恶好杀,贫乏终身。
地支财伏,暗生者奇。
注释:郭璞云:壬癸生于寅月,暗藏三阳之火为财。而暗生官,斯为贵命,若透出丙丁则不妙。顺行喜午未运,逆行喜戌亥运。若申酉运则散,见刑行夹煞主死。
因财致祸,羊刃与岁运并临。
注释:凡月支羊刃,喜见官杀,不要见财,如岁运又见刃,必因财致祸,轻则灾咎,重则丧身。
贪食乖疑,命带枭神应有祸。
注释:凡支干枭食重者,遇七煞的岁运,则贪食生病,更带刑冲,则主祸不浅矣。
癸未 丁巳丁卯 癸卯此造自坐枭神夺食,有贪食之病。行戊午运,戊子年,丁食午中己土,发杀禄于子,与日时卯宫无礼相刑,故初年食耗而退。
日时相逢卯酉,始生必主迁移。
注释:夫卯酉,乃日月出入之门户。如卯日生,逢亥月令,又逢酉时,必主有生之日,家居不定,有迁移修造之事。
癸丑 辛酉乙卯 壬午 此造乙与辛战斗,而卯日酉月相冲,始生之日,主迁移不定。又主所生之处,左有树木,右有金铺,前有道路。
造化因逢戌亥,平生敬信神祗。
注释:夫戌亥为天门,玉照云时逢戌亥。道士僧人。身坐天门者,若不是僧道,亦主敬信神佛。
己酉 丙子戊戌 癸亥 此命身坐戊戌,一生敬信神祗。
阴克阴,阳克阳,财神有用。官化杀,官太旺,太过倾危。
注释:夫官星多者,则化官为杀,人命遇之返凶矣。
戊子 丙辰癸巳 丙辰 此造癸用戊土为官,柱中太多,反为不吉。行壬戌运,官多化煞而逝。
煞多无杀,反不为害。
注释:此即从杀格,若煞旺运,多富贵。
甲寅 癸酉乙酉 乙酉 此造乙木身弱,喜得四柱无一倚靠之神,地支三重酉,只作得从煞看,故富贵也,位至三公太保。
财多逢财,运逢化杀生灾。
注释:凡局财多,岁运见财者,谓之财化煞凶也。
印多无印,运忌比劫旺地。
注释:凡印绶多得地者,最不宜比肩劫财身旺地。诗云:印绶不以无根,论比劫相逢总不宜。运行财地并比劫,命行值此主伤悲。
又云:印绶不喜行临官,帝旺逢之亦不欢。运行身旺地,未可许荣昌,最喜官煞也。
八字得局失垣,平生不遇。
注释:凡木逢亥卯未,金逢巳酉丑之类,乃得局。若木局秋生,金局夏生,岂不失垣乎,主平生不遇。
壬申,癸丑,壬子,甲辰 此八字申子辰会水局,而生于丑月,失垣也。其人心胸茅塞,名利无成,行午运冲日干不禄。
四柱归垣得局,早岁轩昂。
注释:凡木局春生,火局夏生,金局秋生,水局冬生,土生四季月,皆为归垣得局,富贵无疑矣。
癸亥木乙卯木 乙未木 壬午木 曲直格。
癸酉金乙丑金 庚辰金 辛巳金 从革格。
壬寅火丙午火 丙戌火 甲午火 炎上格。
庚午水甲申水 壬子水 甲辰水 润下格。
木逢类象,荣贵高迁。
注释:如甲乙天干,生于春月,地支值寅卯辰全,而无间断破害,必主荣贵。惟怕引至时上,为死绝之乡则不吉。
癸卯 甲寅甲辰 乙亥 此造木生春月,四柱纯全旺,又非死绝乡,故官至御史。
命用枭神,富家营造。
注释:如甲用丙为食神,而丙来生戊土,则戊乃甲之财也。夫丙既为甲之食神,则为丙之枭神,而丙受甲之役使也。
庚子 戊寅壬子 壬寅 此造壬生庚为偏印,寅为财食,故壬子生寅木,而为庚之财也,却赖庚金生身,故为富家掌财也。
财官俱败者死。
注释:凡命以官与财为用者,俱要行财官旺乡为福。如行败地,谓之禄马衰,主死。
戊子 丙辰癸巳 庚申 此造癸用戊官丙财,得禄于己,运行方受赦令,行酉运不禄。
食神逢枭者凶。
注释:凡食神为福者,柱中不要枭神。如岁运又见枭神,轻而灾咎,重则损神。
甲辰 丙寅壬子 辛亥 此造甲木食神得禄,造化可取,不合身坐刃地,会水局。夺了丙火财星,行庚午运,食神被伤,而一贫彻骨。
归禄有财而获福。
注释:凡归禄格无官星者,号曰青云得路,本用财也,固喜伤官食神生财为贵。
壬寅,辛亥,壬寅,辛亥,此造以寅中丙火为福,而身旺敌财,喜行东方之地,极贵。
无财归禄必须贫
注释:凡归禄格无官煞,又无财星,不入他格,贫命也。
辛丑 庚子壬申 辛亥 此命无财可倚,而金水太旺,运行西方,卖尽田园而贫。
太岁忌逢战斗。
注释:此日犯岁君也,若为用神者无咎,如壬日以丙火为财,柱中原有财,虽犯太岁,反为吉也。
羊刃不喜刑冲。
注释:凡羊刃而无杀制者,逢羊刃岁君而多凶。若无财者轻,有财者重,更带伤官冲刑战斗,主祸不浅。
岂知遇正官,却无俸禄。
注释:如甲用辛为官,以物元推之,甲乃阳木,辛乃阴金,不能克之,以成其器也。
戊辰 戊午庚辰 丁丑 此造用丁为官,禄于午,惜乎无财,官无生意,行西北方运,财官皆背,名利俱无。
盖缘逢七煞,乃有声名。
注释:夫七煞乃权也。以五行之理推之,煞即正官之用,如庚金制甲,甲制戊土之类。如时上贵格,而无损坏,乃一品宰相。
甲申 丙寅乙卯 辛巳 此造源远命,拜将封王,一位贵格也。
不从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从得化,显达功名之士。
注释:夫不从不化者,最怕伤了贵气。若得化得从者,其功必显达也。
甲午 丁卯壬申 乙巳 此造丁化壬木,二月得令,惜乎壬水自坐长生持势,巳申类金局以克木,化木不成,又支元刑冲,乃下造也。辛亥 辛丑 丙子 己亥此造地支亥子丑,类成水局而化,有所贵,故贵。此翰林方状元命。
化成禄旺者生。
注释:凡化成造物者,要行本禄旺运,如戊癸化火局,要行南方运。
化成禄绝者死。
注释:凡化成局者,最怕行禄绝马衰之运。如戊癸化火行水乡,丁壬化木行金乡,轻则残废,重则伤生。
处僧道之首,用煞反轻。
注释:夫煞,乃权星也。若身旺杀轻者,必为僧道之首。或入格清则贵而富,必是天师。
受宪台之职,偏官得地。
注释:凡煞有制伏,刑冲有用,财食兼备,必受宪台之职。
生地相逢,壮年不禄。
注释:如八字已旺,再行归禄生地。经云金刚太强,自刑其身。木落归根,水流趋东,则为自刑。如庚辛用丙丁为官,甲木为财,火木至申酉死绝,财官俱败,用神被伤,故壮年不禄也。
时归败绝,老后无终。
注释:凡命以年为祖宗,月为父母,日为己身,日支为妻妾,时为子息。又月为初主,日为中主,时为未主,时归败地,主晚损子息。
己酉 丙子丙寅 辛卯 此造先贵后贱,盖丙前逢官,后归败地,又子卯相刑,失其官显,故先贵后贱,而子癸生乙木,盗官之气也。
财逢旺人多富。
注释:如甲乙生人,用戊己为财,八字有火局,则财神有气,或运行南方及长生之地,必发福。
官遇长生命必荣。
注释:如丁日干,以壬水为官,四柱得壬申字,即官长生也,其命必荣达。
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绝嗣。财临煞地,父死而不归家。
若能观览熟读详玩,贵贱万无一失。
注释:辛金以火为子,酉时乃火死地,有丙字合,化水克火,主无嗣。庚午有甲申字财临杀,主父死,子客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