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悲歌
公元前338年的某一天,一个在史上留下“改革家”美名的人,在秦国首都咸阳街头惨遭五马分尸,围观人群发出阵阵欢呼声,却并没有一个流下哪怕一滴同情的眼泪。
是他的改革失败了吗?不,他的改革已经让地处西北边陲的秦国空前强大,强大到中原的老牌强国与新晋强国:齐、楚、燕、韩、赵、魏,没有哪个国家敢小看它,甚至,即使这六个国家联合起来也已经不是秦国的对手。不光如此,这个在“战国七雄”中排名最末的秦国最终还灭了六国,建立了秦朝。而这一切,事实上都与改革家商鞅奠定的基础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那么一个取得空前改革成果的人又为何落得如此悲惨下场?
商鞅车裂的那年正是极力支持商鞅变法的秦孝公死去的那年,而不巧的是,继位的秦惠文王在任太子时曾受辱于商鞅。如此看来,这样的一个偶然因素导致了商鞅的被车裂下场。
假如继位秦王也极力支持商鞅的改革呢,是不是商鞅的结局就会好些?
历史没有假如,历史有自己的规律。不管哪个秦王上台,商鞅被车裂的命运其实早已注定了。
要想理解这一点,我们就要从商鞅的为人以及变法的内容入手。
商鞅乃卫国贵族后代,称公孙鞅,本在魏相手下办事,魏相死后公孙鞅至秦,助秦变法成功而封于商,故称商鞅,又被尊称商君。
商鞅少时“好刑名之学”。什么叫刑名之学?简单说就是法律学。或许因为商鞅好刑名之学,司马迁就评论他为“天资刻薄人也”。说他是一个天性刻薄之人。为什么喜欢法律学就成了天性刻薄之人呢?现在还这么多政法大学、法学院呢!但各位要知道,商鞅的时代是距今两千多年前的战国,仍处周朝时期,而周朝自周文王创立以来乃是以礼义治国的。在一个礼义之邦,有人偏偏喜欢反礼义的刑名之学,不说是对时代的反动,至少是与时代格格不入的。试想,一个温良恭俭让的君子又怎会爱好以刑罚杀戮为本业的刑名之学呢!
事实上战国时期以刑名之学闻名的法家人物,只要是参与政治的几乎都没有好下场,除商鞅外,有名的如吴起、韩非等最后都是不得其死的。或许可以说,好刑名之学这点早已为商鞅日后的结局种下了恶因。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商鞅变法的内容,我们以《史记商君列传》的一段话作为蓝本:
意思是:下令把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不告发奸恶的处以拦腰斩断的刑罚,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致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因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王族里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名册。明确尊卑爵位等级,各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衣裳、服饰,按各家爵位等级决定。有军功的显赫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显荣。
上点年纪的读者,读到开头几句话是不是产生了那种熟悉的恐惧感?曾几何时,我们的国度中也一度出现了这样的状况,每个人看别人都是阶级敌人,准备随时告发对方或者被对方告发,严重时甚至父子反目,夫妻陌路。最主要的是,商鞅从法律的层面明确:如果知道邻居有违法行为而不告发的将要犯连坐之罪!这样,随意检举告发身边人就成了秦国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为你不光自己不能违法,还要时刻监督邻居们有没有违法,万一邻居有违法行为而你没有发现,那么你就将面临连坐之罪,也就是与违法之人同罪的下场,下场是什么呢:腰斩!腰斩恐怕比砍头更可怕,头砍下就死了,腰斩了一时半会儿未必会死,你的上半身看着自己的下半身没了,但要过两三分钟后才能慢慢死去,这种滋味好受不?
这才叫真正的“躺着也中枪”啊!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秦国人民的幸福指数会有多高呢?
打架斗殴之类事情恐怕在秦国已经绝迹了,因为“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但另一方面秦军的战斗力却异常强大,在与别国的战争中,动不动就斩首数万级。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因为“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军功怎么算?按砍下的敌军首级算,也就是说,一个战士在战场上只要不被打死,就要努力杀敌,还要多多砍下敌人的首级,因为首级越多赏格越高,运气好的或许一下子由奴隶而升为了贵族。这样,商鞅时代的秦国就有了一个很不合情但又很合理的场景:一个在日常生活中活得像个怂蛋的年轻人,在战场上很可能就是个不怕牺牲奋勇杀敌的勇士。
上个世纪的苏联有个笑话,说三个国家的人谈论幸福生活,前两个国家的人说的不是邂逅美女就是喝酒享乐,就是普通人很向往的那种幸福生活。苏联人说我们的幸福生活是这样的:半夜有克格勃敲门问“你是伊万吗?你被捕了。”你长出一口气说“我不是伊万,伊万住在隔壁”。
如果两千多年前秦国人民也有政治笑话,那么这算不算一个?但这不妨碍前苏联成为一个军事强国,同样也不妨碍秦国成为一个军事强国。
成为一个军事强国,前提是要成为一个经济强国。春秋战国时代,农业当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命脉,只有把农业搞好了,才有能力发展军事、科技、文化,否则就是一句空话。商鞅变法的可取之处就是十分重视农业,大家熟知的“废井田开阡陌”就是商鞅重视农业的主要措施,意思是废除西周以来延续已久的“井田制”,重新划分田地,制订赋税政策。
我们看上面这段话,“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明显,商鞅是把耕织当成了“本业”,而把工商当成了“末利”,这个见解不是商鞅独有的,而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遍认知,但因秦国地处西方边陲,从地理环境上更与西北方的游牧民族接近,或许秦国并无这样的理念,商鞅一提出,马上就引起了秦孝公的深厚兴趣。农业发展了,经济上去了,小民的生活才会好些。
我们不敢确定秦孝公是个爱民如子的国君,唯一能确定的是:这对秦国恢复霸业是有着切切实实好处的。如同现在俄罗斯力图回到苏联的光荣时代一样,秦孝公一门心思想要恢复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时代的辉煌。
春秋时代的管仲和齐桓公谁也离不开谁,没了齐桓公,管仲空有一身才华而无用武之地;没了管仲,齐桓公根本成不了霸主。商鞅与秦孝公之间实际上也是这样的关系,商鞅缺了秦孝公,变法就毫无用武之地;秦孝公缺了商鞅,就没人来帮助他富国强兵。
果然,靠着这样令行禁止的严酷变法措施,十年后的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商鞅的变法成功了。 欢迎明天继续阅读文章下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