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直播带货“脱颖而出” 监管推出哪些组合拳“灭火”?
一、广电总局“出手”监管直播带货
严格对秀场直播打赏行为约束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广电总局)
二、国家网信办:《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三、市监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四、市场监督总局发布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中国广告协会发布国内首份
《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
六、浙江出台全国首个《直播电子商务管理规范》
七、北京市场监管局:
直播平台要对带货经营者实人实名验证
八、浙江发布首个直播销售员管理规范
主播带货不得夸大宣传
九、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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