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大学警卫对讲师性骚扰?一条协议引起的风波......
校方认为这份协议不是以现任校长为代表的执行部门所直接签订的,所以不予履行协议内容。朝大非正规职分会则表示虽然换了代表人,但协议依旧有效,因此认为校方给出的理由是诡辩。

除此之外,朝大非正规职分会还提出了朝大警卫职员在制止示威的过程中对A讲师进行了性骚扰。
校长闵泳敦表示职员并没有恶意,并表态性骚扰事件会按照调查结果处理,但在结果出来之前不能对职员进行惩戒。对此,朝大非正规职分会回应称:“只有惩戒和道歉,我们才能释怀。”
最后,朝大非正规职分会强调协议是已签订好了的,而教务处长这七个月来只是问候,对于履行协议内容毫不上心,因此认为校长应该针对此事出面干涉定夺。
很明显,这是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劳资矛盾(教授,即知识型工人)。
而这样的劳资矛盾并不仅仅是在单一行业。
根据大韩护士协会的问卷调查报告可知,72.8%的应答者表示曾经历过不正当的遭遇,如个人年假被强制使用(40.2%),被强制休职(45.1%),以及带薪休假时未按规定支付薪资或支付薪资低于合同要求,甚至因不允许带薪休假而为延长合同。
历史也总是惊人的相似!
早在2008年,全南大学医院里也出现了非正式职工被解雇后以静坐示威的方式要求院方履行雇佣协议。
当时的报道曾预言,今后非正规职问题将成为劳资纠纷的核心争论点,如今对照朝大这次事件来看,似是一语成箴了。
根据以上事例不难看出,在韩国这个以财阀为经济支撑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基本劳动权益并不能完全得到保障,非正规职工与雇佣方的劳资纠纷也不是偶发事件。
毕竟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资纠纷是常事,并且这样的劳资纠纷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中反而是不可或缺的。
这样的劳资关系从形式上看,劳动者出卖劳动力,资本家支付工资,双方之间通过订立合同加以确认,是一种极为平等的关系。
但实际上,在这种关系的背后,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劳动者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因此,劳资关系所真正反映的是一种不平等的受雇人和雇主的关系。
但我们能因为这一不平等的劳资关系就断定资本主义不好吗?
最后,希望朝大的校长最后可以给非正规职分会一个合理的解释,双方都可以得到一个满意的协商结果。

参考文献
苏恩孟.《当代资本主义阶级状况以劳资关系新变化》. 学理论【J】. 2015,14期:2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