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回顾】所讨债务,您的手够得着对方的钱吗?

我们不久前曾经处理过一起合同纠纷的案件。
涉案的一方是中国杭州的一家公司,生产电子产品,出口到国外。
另外一家公司是英国的公司,从中国进口产品在英国销售。
双方签订的都有合同。在合作的初期,一切都比较顺利。后来,英国的公司开始拖欠债务,到了最后基本是不愿意支付任何货款了。他们拖欠国内的公司总额基本在10万镑左右。
这家公司在英国的代表联系到我们,说是准备在英国打官司,索讨欠款,但是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双方有任何合同上的纠纷,必须由上海仲裁法庭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是英国的公司同意英国的法庭接受案件的审理,否则的话中国公司如果想在英国提出诉讼,对方如果要求英国法庭拒绝接受案件的话,英国的法庭必然会这样做。

因为按照合同的规定,英国的法庭并没有司法权来处理这起案件。
但是现实的问题是,即使中国的公司在上海仲裁法庭提出了申诉,并最终获得了自己希望的判决,那又能怎么样呢?
英国的这家公司不是大型公司,在中国没有任何财产和分公司。如果英国的公司拒绝执行法庭的判决,中国的公司又能怎样做呢?申请强制执行?怎么样申请呢?英国的公司在中国一无所有。中国的法庭对于它几乎没有任何办法。
签订合同不能只是为了图个心理安慰,更不能为了省事和方便。
任何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都应该考虑到,如果最终发生纠纷的话,自己的这份合同能不能得到执行。一份不能执行的合同,最终是和一张废纸没有任何区别。
这家中国公司当初之所以选择上海仲裁法庭来处理双方发生的纠纷,自然是认为上海距离杭州近,而且是中国法庭,获得的判决可能会对自己更加有利,但是应该没有想到法庭判决强制执行的问题。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法庭判决能否在另外一个国家得到执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两国关系好的,执行起来一般不会有问题。
在欧盟的各个国家之间,按照欧盟法的相关规定,一个国家的判决基本上可以被当作法律在另外一个国家得到执行。欧盟之外的国家,比如有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下发的法庭判决,可以在英国当地法庭进行登记,申请协助执行。
两国关系差的,一个国家的法庭判决如果想在另外一个国家申请执行,几乎是非常困难的。
来自中国法庭的判决,一般来说在西方国家是很难得到执行的。他们一般以中国法庭不具有司法独立性而不予以承认。这样的判决从实质上来说和白纸没有什么差别。
中国公司在和西方公司做生意签订合同时,在司法权的选择上到底是使用英国的法庭,还是中国法庭,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西方公司在中国有分公司,有资产和经济利益,选择中国法庭自然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获得了法庭的判决,中国公司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或者拍卖对方的资产,甚至是强行关闭对方的公司。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对方的公司一般更愿意主动执行法庭的判决。
但是如果出现上面的情况,对方公司在中国一无所有,比较好的选择自然是英国的法庭。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打官司的路程会漫长一些,而且费用也高很多,但是一旦获得法庭的有利判决,可以立刻申请强制执行,因为英国的法庭有权冻结对方的资产,甚至宣布对方破产。
生意如战场,还是我们的老祖宗说的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如果您想让自己的合同为自己提供切实的保护,最好的办法仍然是先把对方了解透,您才可能知道自己应该签订一个什么样的合同。
如果您想知道自己应该怎么样才可以对一个公司进行调查,可以看看丽莎之前的文章《有合同可以解决一切?有时候您可能真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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