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过了, 必须戴口罩! 这强制性措施, 还说什么呢?
*文章目录
在今天的文章中,丽莎主要向莎粉介绍的内容为以下:
-英国和全球疫情汇报
-英将实施强制口罩政策
-有关“遗嘱认证”
-谁有资格申请遗嘱认证
-申请遗嘱认证流程
-对遗嘱提出异议
-有关“遗产税”
-新冠期间如何既能安全委托律师又可以足不出户
-如何更好地使用丽莎全新App服务
→ 英国和全球疫情最新情况:
根据英国卫生和社会保健部每日的最新更新,今天英国境内新增新冠确诊案例为1,805例,累计总确诊数为281,661例,其中死亡新增176例,总计39,904例。
和周三(6月3日)数据相比,今天的单日新增确诊小幅降低66例(昨日新增确诊1,871例),终止了前两日的连续上升。同时,这也是英国连5日以来单日新增低于两千。
而在单日新增死亡方面,今天则下降183例(昨日新增359例)。不只终止前面两日的连续上升,也再度降至200以下。因此截至今日,英国总新冠死亡数字仍控制在4万例以下。
截至丽莎今日截稿前,全球累计总确诊数已达6,640,228例,其中死亡389,958例,治愈3,205,482例。
目前英国疫情仍排名全球第5,全欧洲第3。同时只看死亡总数的话,排名仍维持全欧洲第一,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排名全球第一的美国今日再增9,934例确诊,478例死亡。其新冠总确诊数已达1,911,717人,总死亡达109,620人。
回到欧洲排名来看,俄罗斯今日保持全欧洲第一,全球排名第3。全球排名第2的则维持是南美洲的巴西。
至今,全球疫情排名前10为(依名次排序):美国,巴西,俄罗斯,西班牙,英国,意大利,印度,德国,秘鲁,土耳其。和昨日排名维持一致。
而中国,今日再下降一名至全球第18。全球第17名的位置由后来居上的巴基斯坦取代。
根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数据,中国境内今日新增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广东)。
同时,中国境内今日保持无新增死亡病例。这代表中国已经连续50日无新增死亡病例了。
→ 英政府:6月15日起乘大众交通必须戴口罩
或许是为了配合政府的进一步解封措施,今天傍晚英国交通大臣Grant Shapps最新宣布:从今年6月15日(下下周一)起,民众搭乘大众交通必须戴上口罩,否则的话将被“拒载”。
这代表,民众在搭乘火车、地铁、巴士、渡船和飞机等交通工具时,必须要佩戴口罩;如果民众拒绝遵守政府的政策,将可能被处以罚款。
目前这项政策将适用于英格兰地区,不过英国其他地区很可能会同步跟进。
→ 有关“遗嘱认证”
昨天(周三)的文章中我们提到了“委托书”,简言之就是一个人委托另一个人去帮他或她处理事情和做决定。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越来越多英国民众开始注意到订立“永久委托书”的重要性,因为这包括了当事人允许受委托的人,甚至可以在当事人失去心智能力而无法做决定的时候,来为当事人做出安排,包括日常生活和维持生命方面的安排,像是接受医疗等。“永久委托书”只会在当事人死亡或将该委托书撤销的时候才会失去效力。
有关“委托书”方面如果莎粉想了解更多,可以复习一下周三的文章内容:《有关委托书和文件公证》。今天,丽莎将延伸讨论“遗嘱认证”-为死者来做安排。
“遗嘱认证”的英文是“Probate”,简单说,“申请遗嘱认证”就是去申请为死者的资产做处理的合法权利。
→ 谁有资格申请这个权利?
这需要看死者是否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有被列在遗嘱当中或遗嘱修改附录里的遗嘱执行人(Executor),就有权申请“遗嘱认证”;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只有和死者有以下关系的人,才能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Administrator)处理死者的财产:
-配偶(即便已分居)
-民事伴侣
-小孩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不论配偶或民事伴侣,都是属于“法定”的另一半;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和死者在死者生前没有合法结婚或成为民事伴侣的话(比如男女朋友或甚至同居情侣),是不具申请资格的(除非死者直接在遗嘱中提到对方,或者当事人有办法改变遗嘱内容)。
→ 申请“遗嘱认证”的基本流程:
1. 首先,当事人要申请“遗嘱认证”前,必须先通知所有相关单位有关死者已经去世的消息,这包括通知银行和相关政府单位(例如税局和地方政府),这也可以避免这些单位采取强制行动(例如不知情死者已经过世,所以无法像之前那样定期支付相关费用(例如房贷)而采取一些强制执行措施);同时,自然也需要注册死者的死亡(在通知所有相关单位之前)。
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地区,必须在死者去世后的5天内注册死亡;苏格兰地区则是8天内。
2. 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接着需要查询是不是有律师行实际上保管着死者的遗嘱(也就是死者是不是有在其他地方留有遗嘱)。
3. 接着,需要整理出死者总共留下了多少资产和债务。
为了确认死者最终留下或者所剩的总资产情况,当事人可能需要联系以下:
-银行,了解现金资产和账户内容等;
-借贷方,这包括贷款、信用卡等借贷情况;
-基金管理人或证券/股票经纪人;
-养老金机构;
-地方政府,了解还有多少地税(Council Tax)需要支付;
-联系政府的工作和养老金部门;
-英国税局,了解还欠税局多少税。
4. 为资产做估价,比如说房产、藏酒和艺术品等,是需要估算出其价值的。
5. 递交遗产税(Inheritance Tax)申报。一般在“遗嘱认证”的申请过程中会要求当事人必须完成遗产税申报,这之后才能完成“遗嘱认证”申请。
如果说有需要支付遗产税的话,一般在当事人可以申请到“遗嘱认证”之前,会需要先支付一部份遗产税。
6. 到了这一步就可以申请“遗嘱认证”了。如果遗产总价值是5千镑或以上的话,“遗嘱认证”的申请费用是215镑;如果总资产少于5千镑,申请费用则是免费。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基本上会照着遗嘱上的安排来分配。
但当然,如果有人不认同遗嘱中的财产分配,比如说认为遗嘱的安排是不合理的情况,并且这种不寻常分配的现象并没有合理原因的话,是可以对该遗嘱提出异议的,也就是要求法官裁定该份遗嘱无效;或者即使该份遗嘱是有效的,法官也可以重新分配遗嘱中的安排,像是更改财产分配的比例。
比如说,当事人认为遗嘱中分配给自己的比例是不合理的,那么也可以请法官裁定出合理的比例分配(Rightful Provision)。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根据英国法律,一般在死者留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如果家人亲属或其他既得利益者对遗嘱的内容有不满意,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得的利益的话,是有权采取法律行动;但是这个采取行动的“追诉期”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必须要在遗嘱完成认证(the Grant of probate)后的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诉讼。
→ 那么只要超过6个月的期限就完全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虽然说也不完全是这样的。法庭是有可能在特殊情况下延长这个时限的,例如:
-负责律师提供错误资讯导致当事人错过追诉期;
-当事人因健康状况而无法赶在追诉期前提出申诉;
-当事人无意地错误计算日期,导致错过了追诉期,不过在发现问题后有马上补救,立刻提出申诉。
以上都是一些较为普遍的例子。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法庭有可能破例接纳当事人的解释(当然,当事人也必须尽快做出举证去解释),但却也不一定是百分之百都可以接受的。
一般来说,法官会要求当事人提交一些证据,比如说是他/她律师的口供去承认是律师的过错,或者像是当事人的医疗证明或其他一些有力的证据去证明当事人确实无意算错了日期,并需要证明自己有马上补救等等。
但当然,谨慎起见当事人最好还是应该尽量不要超出上面所说的“追诉期”。
→ 进一步延伸:有关遗产税?
遗产税(Inheritance Tax)征收的范围包括房产,银行存款,个人物品(经营企业,收藏品等有价值的东西)。
英籍人士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资产都要付遗产税,而非英籍人士只有在英国境内拥有的资产才需要支付遗产税。
→ 哪些遗产不需要缴税?
1. 遗产总价值低于缴税门槛325,000镑;
2. 将遗产留给自己的配偶或合法(民事)伴侣、慈善事业(Charity)或社区业余体育俱乐部(Community amateur sports club)。
→ 如何计算遗产税?
英国实行“总遗产税制”,对遗产总价值超过免税额的部分按40%征税。遗产税的免税门槛为:325,000镑。
例如:遗产总价值为500,000镑,那么遗产税就是:40%*(£500,000 - £325,000)= 70,000镑。
但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况:如果将自己的房屋留给子女(包括领养,继子女)或孙子女,这时候的免税门槛将提高为:500,000镑。
→ 谁来支付遗产税?
通常在遗产分配时,就要由遗嘱中声明的遗嘱执行人(Executor)向税局报税缴税。
继承人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不过,如果继承人通过遗嘱继承了一间房屋,之后将该房屋出租出去,那么所收入的租金就需要计税了。
另外,如果有人(包括配偶)接收了死者生前赠与的“礼物”,这些礼物包括房产,存款和股票等。
当礼物总价值超过了325,000镑,而且是死者去世前7年内赠予的,那么收礼物的人也需要对这部分礼物缴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