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基层治理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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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是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的日常公共事务应对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主体,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协同合作的方式有效调处公共事务、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它既是化解矛盾、建构良好秩序的基础,也承担着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参照的使命。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当前亟需从优化治理体制、提升治理能力和用好治理技术等方面入手。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基层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效推进基层治理,必须把握好基层治理的重点。
什么是基层治理
在治理的复杂体系中,基层治理是一个重要范畴。一般而言,基层治理是在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的日常公共事务应对过程中,基层党组织、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主体,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协同合作的方式有效调处公共事务、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作为一种新方式,基层治理意味着对基层公共事务的应对将从简单的管控走向党组织领导下多元主体的协同互动。对此,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作出了界定。它不仅对基层治理的主要范畴作出了清晰界定,而且指出了基层治理的领导力量。
从参与主体看,基层治理既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以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也明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换言之,基层治理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积极推动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共同参与。但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的基础之上。从主要构成看,乡镇(街道)治理、城乡社区治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意见》开宗明义地提出,“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乡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农村社区治理效能的提升、城市街居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的转变等等,都是基层治理的重点内容。从应用规范看,正如《意见》提出“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新时代的基层治理注重同步运用法律规范与传统习俗等共生性制度规范,以此促进法治与德治的有机融合。
为什么要重视基层治理
从现代国家建构及有效治理的角度来看,重视基层治理是一种理性选择和主动的战略设计。它既是化解矛盾、建构良好秩序的基础,也承担着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参照的使命。
有效的基层治理是化解社会矛盾、建构良好秩序的基础。在现代社会,矛盾风险不仅客观存在,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日渐增多。这些矛盾风险较为集中地反映在城乡基层,成为影响基层稳定、社会和谐、国家安定的隐患。如何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解决冲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而夯实国家治理的根基,是现代国家治理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对此,有效的基层治理承载着人们的期待。历史和实践表明,在良性的基层治理中,通过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鼓励群众通过民主协商、协同合作的方式充分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并尊重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能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有机结合,而且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扩大、问题激化。
基层治理承担着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积累经验、提供参照的使命。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基层的反映和体现,既映射出现代国家治理的能力水平,也承担着通过创新探索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积累经验的重要使命。《意见》提出要“鼓励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对于基层而言,既蕴含创新的动力也饱含创新的空间。一些创新性探索最初由局部地区、局部领域有序试行,在基层由点及面渐次推开。这样能降低风险,缓解全面推开过程中面临的巨大压力。如果探索成功,则可以逐渐推行,进而为整体性的转型发展积累经验、提供样板;如果探索失败,则可以及时中止,不至于造成过大的震动或资源浪费。
基层治理该紧扣哪些重点
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是一种目标期待。当前,须紧扣三个重点以寻求有效突破。
优化治理体制。对于基层治理而言,体制优化尤为重要。对此,《意见》重点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要健全党的领导体制。在中国,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治理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此,要着力优化党的领导体制。比如,通过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等等,都是优化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的重要切入口。二是要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所谓党委领导,就是要从组织设置、活动开展等方面把党的领导摆在首要位置。所谓党政统筹,就是要以系统性思维设置党政机构、调配编制资源、优化职能配置。所谓简约高效,就是可以灵活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将有限的人财物资源集约化投入到基层治理之中。
提升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制的根本目标是提升治理能力。基层治理能力涉及多层面、多领域,《意见》提出了五大能力建设。其中,极为重要的是三大能力。一是执行落实能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否则就是“牛栏关猫”不起作用。对此,重点是要给基层配套的“工具箱”,让基层有能力有条件抓落实。比如,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特别是要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着力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的“有权的无责,有责的无权”等困境。二是为民服务能力。为民服务既是基层治理的根本落脚点,也是检验基层治理成效的最直接标尺。当前,亟需提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直接面向群众的基础性公共服务。同时,还要做好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关爱服务。三是应急处置能力。随着城镇化发展,乡镇及村居的应急处理能力不容忽视。这意味着要及时补齐乡村的应急处置短板,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应对。特别是要加强乡镇、村居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强化应急状态下对乡镇(街道)人、财、物等支持。
用好治理技术。对于基层治理而言,当前一个无以回避的客观现实是,伴随信息化社会的来临,适应并努力应用智慧智能技术逐渐成为必然趋势。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其中,农村网民规模为3.09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5.9%,贫困地区通信“最后一公里”被打通。这说明,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既有必要也有可能。比如,在建设规划方面,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智慧信息系统和应用终端建设。在资源应用方面,重点是要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特别是要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行村(社区)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