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健 : 范仲淹临危受命
庆历年间,北宋已经立国八十多年,各种社会问题开始暴露出来。范仲淹总结当时的情势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敌人骄盛,寇盗横炽。”
首当其冲的,是冗官问题。所谓冗,一是人数众多;二是能力庸劣。
宋代科举考试录取规模空前扩大,通过科举就可出仕为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科举制给了宋代读书人出人头地、扬名立万的美梦。但是,这也造成官僚队伍的繁冗丛沓。此外,天水一朝(常用作“赵宋王朝”之代称。《宋史》卷六十五:“天水,国之姓望也。”天下赵姓,皆出于天水。天水现有“天水堂”,为赵姓祭祖之地。)对官僚特别是高级官僚格外优待。恩荫制度,即贵族和高、中级官员子弟可以免试做官,也发展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据学者推算,宋代平均每年以各种名目恩荫补官者,恐不下500人,而平均每年科举取士的人数,也不过约360人,恩荫补官的人数竟超过了科举取士的人数。每年有如此多的人进入仕途,远远超过了当时官僚系统的自我更新速度与容纳能力。
与官员众多并存的是官吏素质堪虞,这其实是历朝的通病。立国既久,官僚升迁制度已经严密与程式化,升迁与否,多数情况下,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与政绩关系不大。于是因循苟安的思潮在官场中弥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占据主流。真正忧国爱民者想有一番作为,反而会招致同僚非难,甚至排挤。一些重要的管理职位,如刺史、县令之类,也可以靠熬年头、凭资历获得。这种情况导致“不肖混淆,请托侥幸,迁易不已,中外苟且,百事废堕”。欧阳修曾举出两个极端的例子。郢州(今湖北钟祥)知州王昌运,年纪大了,且身体有病,腿脚不利索,连走路都很困难,每天去办公得靠两个人扶着,就这样颤巍巍地还坚持了三年。“三年之内,州政大坏”。继任郢州知州的刘依,也是七十多岁了,“昏昧不堪”。欧阳修任滑州通判时,寄居在滑州的刘依几次来看望他。每次都问:“中书有一个姓王的参知政事,叫什么名字?”一个知州,连副宰相的名字都搞不清,这也算了,三四次问过就忘,其为政情况,简直可以不问自知了。
官吏尸位素餐不作为,还贪污腐化。北宋政府自从开国以来,直到庆历年间,官吏的俸禄一直没有增加。随着物价水平的上升,中下级官僚的生活日渐窘乏。同时,随着官员数量的不断增加,中下级官僚一任结束,通常并不能立即得到新的任命,而需要等着腾出职位来,即所谓“守选”“待阙”,做官也是断断续续。没有职位就没有俸禄。本来俸禄就鲜薄,难有积蓄,又不能持续供应,使得很多“守选”“待阙”的官员“衣食不足,贷债以苟朝夕”。一旦等到上任,就千方百计捞钱还债。贪污腐化就是意料中事了。
人民的苦难还不止于此。宝元二年(1039),宋夏战争爆发,延至庆历二年(1042),北宋政府损兵折将,为旷日持久的战争耗去大量的兵力物力。而作战对物资的要求,最终都得转嫁到人民身上,都是由人民负担。在如此局面之下,农民、士兵起义风起云涌。庆历三年五月,京东路沂州(今山东临沂)一百多名士卒在王伦领导下起义。同年,陕西大旱,商州(今陕西商县)农民一千多人,在张海、郭邈山等人领导下起义,活跃于京西十余郡,幅员数千里,官员纷纷逃窜。驻守光化郡(今湖北老河口市北)的宣毅卒五百多人在邵兴率领下哗变,与起义军互相配合。内忧外困,版图震荡,大宋朝廷已经到了必须改弦更张、变法图强的时候了。
庆历三年(1043),当西北的狼烟已经暂时熄灭,北宋与西夏正在讨价还价,准备媾和之际,仁宗把目光投向在宋夏战争中表现出色的范仲淹、富弼、韩琦一班人,把他们调到中央,出任宰执,主持改革。范仲淹久负人望,早年任职开封府期间,就因为“明敏通照,决事如神”,被京师老百姓称颂:“朝廷无忧有范君,京师无事有希文。”一时间,宇内瞩目,希望这群君子能够刷新政治,兴致太平。
但范仲淹是被贬谪后提拔的官员。范仲淹被贬谪,当然不是因为贪污腐化、为非作歹,据当时的一些官僚说,是因为“朋党”。翻译成我们熟悉的话语,就是搞宗派主义。
范仲淹能获得这顶大帽子,是与他的大胆与人望分不开的。八年前的景祐三年(1036),范仲淹曾上书指责宰相吕夷简任人唯亲,而吕夷简反依仗权势,指斥范仲淹“越职言事”“离间陛下君臣,所引用,皆朋党也”。结果,范仲淹被贬出京。曾为范仲淹鸣不平的余靖、尹洙、欧阳修也遭贬逐。蔡襄作《四贤一不肖诗》赞扬不当遭贬的诸位为君子,痛斥谏官高若讷不能秉公力争。这篇文章影响相当大,“都人士争相传写,鬻书者市之,得厚利”。恰好契丹使者在首都开封,买了带回现在的北京,还造成了较大影响。就是景祐三年的这次斗争,挑起了北宋旷日持久的“朋党之争”。
但是,范仲淹从政以来在中央,在地方,特别是在西北战争前线的耀目政绩,已经将“朋党”的指摘遮蔽,仁宗皇帝已经暂时把这个事情抛到脑后去了。
改革未成身先殆
庆历三年九月,临危受命的范仲淹应仁宗的要求,上《答手诏条陈十事》,提出十点改革主张。上书虽是出自范仲淹之笔,但其中的改革思想与措施却是范仲淹、富弼、韩琦等人的共识。所以《答手诏条陈十事》是庆历新政的施政纲领。这些措施的绝大部分经过仁宗皇帝的首肯,以诏令的形式次第颁布施行。
这十条措施分别是:(一)明黜陟。改变只重资历、不问实绩的官员晋升机制,以“约滥进,责实效”,以期政事修举。(二)抑侥幸。对恩荫加以时间等条件限制,不允许官僚为子弟“陈乞馆阁职事”。“馆阁”主要是藏书机构,并不是位高权重的机要位置,但时人认为是储才之地,“以养器业,为大用之备”,不可轻授。通过抑制恩荫数量与职位,“革滥赏,省冗官”。(三)精贡举。改变“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的局面,“先取履行,次取艺业”。即要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兴办学校,注重教育。(四)择官长。通过层层荐举的方式,选择有能力的人出任地方官。“以正纲纪、去疾苦、救生民”。(五)均公田。在外为官者,给予“职田”,弥补俸禄之寡,使其生活“丰足”有保障,然后可以“责士大夫之廉节”。(六)厚农桑。因地制宜,兴修农田水利,抵御自然灾害,发展农业生产。(七)修武备。面对边防紧张、重兵戍边的形势,面对冗兵耗费国家大量钱谷的事实,发展民兵,平时生产,冬闲训练,寓兵于农。(八)减徭役。精简合并机构,减少百姓“义务劳动”的时间。“并合县邑,以省徭役,庶宽民力”。(九)覃恩信。赦书内宣布的恩泽,即政府的各项惠民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十)重命令。改变过去政令朝令夕改的弊端,理顺各类规章捍格抵牾的关系,对有法不依的官吏给予严惩。
钱穆先生总结说:“仲淹的意见,大致是欲求对外,先整理内部。欲求强兵,先务富民。而欲行富民之政,则先从澄清吏治下手。”
为澄清吏治,范仲淹亲自审察地方官吏才干,尤其重视对负有监察州县之权的“监司”长官的沙汰。范仲淹还派出按察使到各地进行按举,他任命的提点江东刑狱王鼎、转运使杨纮、转运判官王绰就因为竞相揭发官吏的“至微隐罪无所贷”,惹得当地官员怨恨不已,将三人“目为三虎”。事情传到汴京,皇帝也有些不高兴了。
从整顿吏治下手,无疑是啃硬骨头,阻力不可避免。新政的组织者对此应是了然于胸的。在范仲淹提出改革方案的次月,欧阳修曾对仁宗上书讲了这样一番话:“然臣所虑者,仲淹等所言,必须先绝侥幸因循姑息之事,方能救今世之积弊。如此等事,皆外招小人之怨怒,不免浮议之纷纭。而奸邪未去之人,须时有谗沮,若稍听之,则事不成矣。”而这担忧,却一语成谶,不幸言中。
与王安石变法期间的众口呶呶,声言“某法害民、某法不便”迥异,彼时改革的反对者直接指责庆历新政具体措施的言论并不多。这其实不难理解,新政是拿官吏开刀,利益受损的,首当其冲的是各级官吏。他们的内心,肯定是以为新法“不便”的。但是,上述措施,不论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看,还是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视角观察,都是无可指摘的,是正确的。除反映个别措施(如均公田)在施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扰民问题外,利益受损的官吏无法也不能公开表达不满。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小官僚们既不能公开反对,便另辟蹊径,从人事下手,步步为营地对新政组织者与支持者进行打击。封建社会依靠人治,“人亡政息”,只要范仲淹等人下台,推翻新法便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之事了。
于是,接连发生了几次针对范仲淹一派成员的人事斗争。
就在范仲淹上书改革的同一个月,发生了滕宗谅事件。滕宗谅与范仲淹同年考中进士,在当时,称为“同年”。这本已是时人很看重的一种社会关系,而韩、滕两人又志趣相投,滕宗谅得以在西北前线任地方官“知庆州”,就是范仲淹推荐的结果。偏偏在范仲淹改革伊始,有人揭发滕宗谅先前在泾州任职时,“枉费公用钱十六万缗”。在中央,监察御史梁坚“亦劾奏之”。仁宗觉得负责纪检的人员有些小题大做,便说:“边帅以财利啖蕃部,此李牧故事,安可加罪?”所谓李牧故事,是战国时赵国守边良将李牧不惜钱财,厚遇战士,“以结其心”的典故。但仁宗皇帝还是派人调查此事。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但滕宗谅怕连累他人,把相关记录文件给烧毁了,这下就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账了。围绕这件事,范仲淹与负责监察的御史中丞王拱辰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双方互不相让。最终,在庆历四年正月,滕宗谅还是受到了处罚,被降级知虢州,很快,又改知偏远的岳州。于是就有了我们耳熟能详的《岳阳楼记》中的“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子京正是滕宗谅的字。
滕宗谅是范仲淹的好友与同党,在范仲淹整顿吏治之初,就有人对其发难,翻出莫须有的陈年旧账,居心昭然若揭。阴谋者认定,以范仲淹之秉性,必然会对此事施以援手,而如果范仲淹维护一名出任地方知州的好友,又会与正在大刀阔斧地进行的人事整顿形成鲜明对比,最终隐隐地指向一个“党同伐异”的罪名。
庆历四年六月,正当范仲淹、富弼“日夜谋虑”,推行“庆历新政”的关键时刻,被罢黜枢密使职务的夏竦,用极其阴险卑鄙的手段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栽赃。
夏竦被罢免最高军事长官之职,心中当然不无失落。而著名的理学家石介却拍手称快。夏竦的发难就从这位石介先生开始了。
石介曾写信给富弼,勉励他们一班改革派“行伊周之事”。“伊周”指的是殷商的大臣伊尹和西周的大臣周公旦,两人是千古并称的贤臣良相。夏竦出于对石介的怨恨和扳倒富弼等人的目的,乃指使女奴暗地里模仿石介的笔迹,把“行伊周之事”改成“行伊霍之事”。“伊霍”指的是伊尹与西汉的霍光。伊尹看到商汤的孙子太甲开始荒淫,就把太甲关在宫里让他反省,自己处理政事。后来看到太甲改悔,才将政权交给他。而霍光在无子的汉昭帝驾崩之后,迎立汉武帝孙昌邑王刘贺即位,但27天之后就以淫乱无道的理由报请上官太后废除了他。霍光同群臣商议后决定从民间迎接武帝曾孙刘病已(后改名刘询)继承帝位,是为汉宣帝。伊尹、霍光二人,都曾行废立天子之事,后人将他们合称为“伊霍”。这简直是劝说富弼等人废掉皇帝,另立明君了。为了将罪名坐实,夏竦还指使女奴伪造了石介为富弼起草的废立诏书。然后散布消息,把谣言传到仁宗耳朵里。
皇帝赵祯向来耳根子软,面对流言蜚语,面对一班元老重臣的凿凿之言怎能无动于衷?更为重要的是,“帝虽不信,而仲淹、弼始恐惧,不敢自安于朝”。范仲淹一伙在波诡云谲的斗争形势面前,退缩了。范仲淹、富弼、韩琦、欧阳修等人陆续离开中央,标志着改革派的下台,预示着整顿吏治、惩治腐败的庆历新政的全面失败。
这年年底,之前不遗余力弹劾滕子京的御史中丞王拱辰发动了对革新派的最后一击。农历十一月,进奏院的刘巽、苏舜钦拿卖废纸的钱办酒会,邀集了一些文人朋友寻欢作乐。一位叫王益柔的官员,借着酒劲,写了《傲歌》,对读书人的神明——圣人周公与孔子不敬。王拱辰抓住不放,最终与会者被贬。苏舜钦是改革的支持者,王益柔是范仲淹推荐的人,这次“奏邸之狱”,使改革派在人事上、声誉上遭到很大打击。事后,王拱辰洋洋得意地说:“吾一举网尽之矣!”
庆历新政为何失败
庆历新政的失败,原因很多,最明显的一条,是仁宗的动摇。我们对比一下二十多年后王安石发动的那场“熙丰变法”,就可以看出两者的差距。王安石变法推行后,“新法议起,举朝攻之者愈众,而神宗信任之益坚”。王安石甚至提出了惊骇时人耳目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之说来说服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对王安石言听计从,时人都承认,王介甫得君之专,无与伦比。
相较之下,仁宗皇帝就懦弱得多了,一有“朋党”之议甚嚣尘上,就疑神疑鬼地终止了改革。这固然有两位皇帝性格上的差异,但更重要的,是两位帝王在两场不同目的的改革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庆历新政的领导者是范仲淹,熙丰变法的领导者是宋神宗。神宗不仅是“大有为”的实际发起人,更是改革的中流砥柱。两场改革面临的阻力也不同:熙丰变法中,反对者所指摘的多是改变政策法令带来的问题,矛头所指是法令,而不是王安石等改革派人物;而庆历新政中的反对派,矛头所指主要不是新政的具体内容,而是范仲淹等人的“朋党”问题。
人治条件下,人是决定性的因素。因为非但制度规则是由人制定的,即便有好的制度,如果没有好的执行,也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所以范仲淹的改革从吏治下手,可以说是切中肯綮,揪住要害。
但恰恰是在人治条件下,不可能依靠制度法律来保障,也不可能发动群众进行监督,改革派就只能把宝压在人的身上。这人,一是下边的官吏;二是最大的官吏——宋仁宗。范仲淹主持改革之初,仁宗出于对改革派人品与名望的信任,面对负面反馈,尚能容忍。但随着改革的展开,特别是人事调整大刀阔斧地进行,宣称范仲淹等人“朋党”的声音不绝于耳,整个官僚集团骚动不安,这不能不让仁宗心生疑忌。要知道,赵宋政权是靠军事政变得来的,对臣子的防范远大于对外敌的担忧。宋太宗就赤裸裸地说:“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主用心,常须谨此。”作为太宗的贤孙,宋仁宗赵祯是不会忘记这个教导的。
此外,以范仲淹为首的改革派在策略上也存在问题。
一是涉嫌“朋党之争”。庆历三年九月,范仲淹、韩琦、富弼先后被任命为执政,欧阳修、余靖、蔡襄等人并为谏官,过去所谓的“范党”皆在朝廷。此外,作为同盟者的杜衍、晏殊也立于朝。而范党的政敌吕夷简、夏竦则被先后罢免宰相、枢密使之职。形势似乎一片大好,积极支持范仲淹的狂士石介忘乎所以,沿着蔡襄之前的思路,作了一首《庆历圣德颂》,其中有“众贤之进,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脱”之句。范仲淹对石介的作为,恼火不已。
坏事的不仅是石介,欧阳修也因为自己的疏略付人以口实。面对朝廷中“朋党”的指摘,面对皇帝对朋党的深深警惕与不安,庆历四年四月,欧阳修企图重新定义朋党的概念,以解开皇帝的心结,以堵悠悠众口。在上呈给宋仁宗的那篇《朋党论》中,欧阳修指出,朋党自古有之,只不过有君子之党,有小人之党。仁宗皇帝观此奇文后,满腹狐疑地问:“自昔小人多为朋党,亦有君子之党乎?”范仲淹回答说:“臣在边时,见好战者自为党,而怯战者亦自为党;其在朝廷,邪正之党亦然。”
这无异于全盘接受了反对者的指责,承认了朋党的存在。而范仲淹、欧阳修等人是当仁不让地以君子自居的,那显然,任何不与之党附的人,都不得不属于小人。这种高擎起两杆截然相反的道德大旗,变相地将所有人群分类归的做法,客观上显然鼓励了士大夫的结党。所以,范仲淹及其同道,被冠以“朋党”的标签,也未必不是空穴来风。
以范仲淹为首的改革派的第二个失策,恐怕是改革“推行太猛”。这种猛烈,既表现在改革方案的设计上,也反映在推行的过程中。
从减少阻力,以便推行的角度,南宋人叶适说“惟明黜陟、抑侥幸,最为庸人重害而仲淹先行之”,他觉得范仲淹等人的改革应该先易后难,“若仲淹先国家之常行,后庸人之重害,庶几谗间不大作而基本亦可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