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签署“金门协议”
“金门协议”是新中国成立后由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携手签订的第一个书面协议,是两岸联系与沟通的见证。
两岸红十字会代表签署《金门协议》(1990.9.1)
1949年以后,海峡两岸处于长期的对峙、隔膜状态,但手足同胞的骨肉亲情不会为人为的障碍所阻隔,随着两岸关系的渐趋缓和,特别是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后,“两岸气氛缓和,亲情洋溢,来往沟通成为当时两岸关系的主流”。同时,因探亲而衍生的经济、文化、贸易、观光等民间交流活动也日益繁盛,为时人所关注,足见两岸的交流与沟通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台湾当局仍顽固坚持“三不”政策(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拒绝官方接触谈判。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中立性质的民间组织,红十字会理所当然地承担起两岸联系的纽带与中介。
在“金门协议”签订之前,在两岸红十字组织的努力之下,两岸关系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1990年4月16日,两岸红十字组织负责人第一次直接通话;更为重要的是,1990年6月3日,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敏章在总会训练中心会见了台湾红十字组织会长徐亨先生一行。此次会见是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首次直接接触,是两岸红十字交往中一个新的突破。
两岸红十字组织的倾力携手,使两岸关系的坚冰逐渐融化,也正是由于上述显著成效的取得,当又一次考验两岸关系的严峻时刻到来之时,历史的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两岸红十字组织的肩上。由于台湾方面奉行单向的非人道海上遣返作业,1990年7至8月间酿成极其惨烈的“闽5540号”“闽平渔5202号”两起海难事件,造成46位大陆同胞葬身大海。事件发生后,两岸震惊,台湾当局受到海内外舆论的强烈谴责。迫于内外压力,台湾当局不得不决定中止其不安全不人道的遣返方式。由此,人道遣返问题提上日程,两岸红十字组织重任在肩。
《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有关海上遣返协议》
在前期磋商和准备的基础上,两岸红组织于1990年9月11日至12日共聚金门,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代表韩长林、陈长文等对双方参与见证其主管部门执行海上遣返事宜举行工作商谈,经过坦诚友好的交流与协商,签订了两岸关系发展史上的第一个书面协议——“金门协议”,内容包括遣返原则、遣返对象、遣返交接地点以及遣返程序等几个方面。
审视“金门商谈”的全过程并结合当时两岸关系发展的现实,可以说“金门协议”的内容是对遣返作业和两岸关系问题的充满智慧的、实事求是的客观解读,正因为如此,在之后的执行过程中才会取得显著的成效。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参与见证”的职责界定是准确而客观的,符合红十字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同时也是红十字组织参与协议的前提和协议成功履行的保障。商谈中就双方的敏感问题如签字书写的年号和商谈主体的称谓等问题经过积极的磋商,最终达成谅解、形成共识,显示出双方积极务实的合作态度。这对于协议的签订是至关重要的。单就金门这个商谈地点的选择来说,也充分显示出两岸合作的真诚。金门是两岸关系的政治敏感区,从“炮击金门”到“金门协议”,32年来金门是两岸关系发展的风向标,能够在金门进行商谈、签订协议,它的象征性意义不言自明。
“金门协议”的公布在海内外产生强烈反响,台湾舆论普遍认为“这是40年来两岸关系的一大突破”,两岸关系“跳出低谷,已出现曙光”。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说:“这是一次堪称历史性的会谈,具有突破性的历史意义。”经历41年的漫长岁月后,第一次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相互间存在的问题,说明只要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珍惜两岸人民间的亲情,中国人就没有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
两岸红十字组织协调处理“闽狮漁”事件(1991)
“金门协议”在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卓有成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两岸关系发展的海上遣返问题。1990年10月8日,双方根据“金门协议”第一次顺利进行了海上谴返作业,首批55名私自渡海去台的大陆居民从马祖回到了福州马尾港。
协议签订后的十余年中,在两岸红十字组织的参与见证下,“从马祖和金门共接运私渡去台人员142批,27890人次,劫机犯罪嫌疑人3批,15人;向台湾遣送违法台湾居民45批,123人”。通过“两岸双向遣返工作的开展,严厉打击了沿海地区的走私、贩枪、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了台湾不法人员将大陆作为逃避惩罚的'避风港’,遏制了两岸人员非法入境活动,为维护沿海地区安全、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值得指出的是,1997年劫机犯的遣返成功,标志着“两岸在司法互助方面又迈出了漫长而艰辛的一步,而这一步无疑是应该载入两岸关系发展的史册的”。历史证明,“金门协议”所规定的遣返原则和策略是极其正确的。这些成就的取得,两岸红十字组织功不可没。
《金门协议》商谈代表重聚金门(2010.9.21)
同时,“金门协议”对发展两岸关系具有重要启示。对于两岸关系而言,“金门协议”为我们提供了思考的方向,对未来处理两岸问题也具有启发性。“两岸中国人通过自己的和平协商找出了解决具体事物的方法,从此使两岸的谈判提到了议事日程。从这个意义上说,'金门协议’是个前奏,它为两岸正式授权的民间组织(海协会、海基会)商谈铺路、催生。”同时,“金门协议”开创了两岸通过民间渠道解决广泛而重要问题的先例。协议的成功签订和顺利执行是长期以来两岸关系发展的需求,代表了两岸难以割舍的血脉亲情和两岸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昭示了两岸关系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