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不是作恶的理由
母子俩看到一辆电动车没拔钥匙,母亲不仅没有通知车主,反而让儿子去把电动车偷走。5月23日,偷车的母子俩均被柳州市公安局北雀派出所民警抓获。(5月25日《南国今报》)
无独有偶,黎某广为玉林市陆川县无业人员,近3年多时间内,其在陆川县城内陆续以“直接抬走”的方式共偷盗自行车106辆;偷来的自行车都藏于家中,“供其小孩使用”。目前,黎某广因涉嫌多起盗窃自行车案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之所以要把这两件事情放在一起相提并论,除了两者的行为都算是“小偷小摸”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两者都是个人或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群体。柳州市这对母子,在被警方抓获以后,被问到为什么要偷窃别人的电动车,她给出的理由是正在和老公闹离婚,自己带着上高中的孩子,经济比较拮据,所以一时起了贪念。而陆川县这个偷了上百辆自行车的黎某广,更是常年无业,经济条件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穷困固然值得同情,但这绝对不是把手伸向别人的财物,损害别人利益的理由。尤其是在这两起盗窃案当中,都牵涉了孩子。柳州市这个母亲,看到忘记拔钥匙的电动车,非但没有告诉孩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反而唆使自己的孩子把电动车偷走,并且把钱也留给孩子使用。这样的言传身教,简直就是把自己的孩子往人生的歧路上推。设想一下,如果她已经上了高中的儿子尝到了甜头,感觉这样来钱很快,以后会不会如法炮制?这方面的教训可以说数不胜数。
而在陆川县这起盗窃自行车的案件中,当事人给出的理由是“供其小孩使用”,先不说偷100多辆自行车给自己使用的理由多么荒唐,如果孩子知道了自己父亲的行径,又会作何感想?他要么鄙视自己父亲的所作所为,要么赞同父亲的做法,进而受到父亲不良的影响。
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向贫穷屈服,更可怕的是,为了摆脱贫穷而走上人生的歧途,包括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牟取钱财。如果自己遇到了暂时无法克服的困难,完全可以向有关方面进行求助,或者是向社会进行求助,但是无论如何不能在贫穷面前自暴自弃,不能丧失做人的底线,乃至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一旦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惩处,乃至锒铛入狱,那么只会给现在的生活增添更多的困扰。
当然了,如果是因为贪图小便宜,想不劳而获而进行偷盗行为,那更是无法原谅的,也更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戒。现在,两起盗窃案件的当事人,都即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我们希望他们的遭遇能够警醒更多人,也希望有关方面能够针对他们生活中所面临的困难,给出一些帮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