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峰:也谈明代紫禁城的名称演变
也谈明代紫禁城的名称演变
李新峰
题要:明代中期,皇宫城池的内城始称紫禁城,区分内外,延续至今。内城的名称演变,如何发生?为何发生?本文在王剑英、李燮平的研究基础上,据制度条文与时人见闻,再探详情。本文的结论是:明初内城本无专名,从内皇城等长期泛称,到砖城、宫城等权宜俗称,到紫禁城及各变体等主流专称,所指逐渐明确、名称逐渐固定。明代中后期,内外城之间地带逐渐向民间开放,至万历时期,内城墙成为皇宫与外界的主要分界线,明初内外一体的观念逐渐让位于内外两重的观念。紫禁城之名,早在明代中期已见使用,遭逢万历时期与明清之际的外城开放、观念变革,由民间的主流俗称上升为官方的权威定名。
明代北京的皇宫城池,分内外两重,内城为紫禁城,外城为皇城[1]。这种指称方式,并非明代常态。明代文献中常见的“皇城”,所指包括外城时,并不专指外城。如北京平民常混进外城买卖游览,明朝反复申明“皇城四门”“皇城各门”之禁,此并非专指外城而不包括内城诸门。即使“皇城”只提及内城情状,若非与外城形成对比,也不一定排斥外城。如《明太祖实录》载,洪武六年(1373),“中都皇城成”,以下详述内城城墙、城楼的规格、装饰[2]。中都的皇宫城池,恰是首次修筑了外城,属“皇城”的组成部分。《实录》虽于外城无一言,却并非以“皇城”专指内城。明代的“皇城”,实为一地理涵义稍嫌含糊的概念。
王剑英概括,明初营建南京、中都、北京宫阙时,专称内城为皇城,外墙即禁垣包括在“皇城”范围内,并据正德、万历《会典》之差异判断,至万历时期,内外方被区分并颠倒过来,内城改称宫城或紫禁城,外城禁垣改称皇城[3]。王氏注重内城的主体地位,视外城为内城的附属物,似认为内城拥有专名后,外城改用内城旧名。李燮平认为,外周垣确立后,原专指内城的“皇城”范围扩大,遂与外周垣统称“皇城”,并推测,内城可能在嘉靖时期更张礼制时,与外禁垣区分开来,由“内皇城”改称紫禁城[4]。李氏注重外城的涵盖范围,视内城为“皇城”的一部分,认为内城改称专名后,外城继承并专拥了旧名。
王氏重内、李氏重外,皆敏锐地注意到,明代前期,并未以截然不同的名目并举内外城。如常欣所言:“自外禁垣出现以后,宫城和外禁垣一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5]按,将皇宫城池视为内外一体的观念,源自从南京延续到北京的瓮城结构。内外城之间建重门高墙的瓮城遗制,令时人对高大森严的内城,缺乏直观感受[6]。若曰“皇城”既可包括外垣,又可专指内城,似自相矛盾。事实上,明朝迁都北京后,“皇城”泛指皇宫城池整体,未见明确专指内城者。即使所指确为内城一部,也就广义皇城之一部而言。在瓮城遗制下,从城外穿过外城门,不但算进入了外城,而且直接进入了比内外城之间绝大部分地区“高级”的准瓮城地带,并无进入内城外围之感。故外城门所在的外城墙,一直被明人视为皇城整体的外墙,自属合理。李氏“继承”之说,较王氏“颠倒”之说,更加精确。
王、李重视明代中期出现内城专名,或言“宫城或紫禁城”,或言“紫禁城”,于其意涵之体悟,则殊途同归。内城拥有与外城明确对应的专名,意味着对皇宫城池的认识观念,由内外一体变为内外两重。“皇城”转而特指外城墙,或内外城之间的地带。此乃清代以来习以为常的方式,然而,明代中期,是否真出现了如此明显的变革,主导此后五百年的观念与称呼?因外城之名向无变化,内城的名称演变,遂成为验证和推进王、李研究的焦点:明代对内城的指称与观念,有无惯例?在明代前期有无其他专称?明代中期出现“紫禁城”,是否意味着内外一体观念的终结?观念与称呼演变的原因何在?
一、根深蒂固:内“皇城”
明代北京皇宫城池的守卫,继承南京的瓮城防御模式,按四个方向分派内外城门间防区,并无单守内城或外城的任务。但是,正德《大明会典》记守卫事务,颇多内外城之别,多称“内皇城”“外皇城”。若此类事务严格按内城、外城分派,则内城必甚“独立”,“内皇城”当与“外皇城”乃至“皇城”整体清晰区分。反之,将说明“内皇城”“外皇城”乃在“皇城”观念基础上,因事而名、权作区分,既非正式冠名,亦非内外两重观念之证。
正德《大明会典》兵部卷,介绍守卫铜符、夜巡令牌之制:
凡各门守卫官,照依地方,各领铜符收掌守卫。承天门领承字号,东安门领东字号,西安门领西字号,北安门领北字号,俱阴文右比。留守卫巡城官员领承字等四号铜符,俱阳文左比。凡守卫官遇巡城官员到来,将铜符比验相同,方许点闸。
凡各门守卫官员, 遇夜各领令牌赍执巡警。午门领申字一号至四号,长安左、右门及东华门领申字五号至八号,西华门领申字九号至十二号,北安门领申字十三号至十六号。
凡皇城,每日轮都督一员,带刀千百户一员,领申字十七号令牌,于内直宿,仍点各门守卫军士。[7]
铜符颁给承天、东安等门守卫官,皆外城门。令牌所颁,有长安左右门,又有东华门、北安门,内外各门混杂,颇不合理,或文字有讹误。正德《大明会典》尚宝司卷,又载各种牌符发放之制:
凡每日,五府都督一员,率领旗手等二十卫带刀千户一员,夜巡内皇城,点闸铺军,各赴本司领金牌,并申字十七号令牌一面。
凡金吾等二十卫守卫官员夜巡,各赴本司关领令牌。午门指挥二员、千户一员,领申字一号至四号四面。长安左、右门各指挥二员、千户一员、东华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申字五号至八号四面。西华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申字九号至十二号四面。玄武门指挥一员、千户一员,领申字十三号至十六号四面。
凡留守五卫巡城官并金吾等二十卫守卫官,各赴本司关领铜符。留守五卫指挥,领承字、东字、西字、北字号四面,其字号俱左半字。金吾等二十卫,端门、承天门指挥二员、千户一员,领承字号一面;东安门……西安门……北安门……其字号俱右半字,以上俱与留守卫比对铜符字号相同,方许点闸。
凡皇城、九门守卫军与围子手,各领勇字号铜牌,计二万五十五面。[8]
此前三段内容对应兵部卷三段,唯顺序相反。兵部卷记“北安门”领令牌,此处作“玄武门”,似与东、西华门等内城门一致。但所记长安左、右门为外城的瓮城侧门,与内城绝对无关,故不能据内城而断定兵部卷“北安门”为讹。正德《大明会典》全书的“内皇城”“外皇城”,皆于“皇”字抬头书写。此处“内皇城”,却于“内”字抬头。据此尚不能判断,“内”是衍字,还是可理解为“内、皇城”。
据两卷相同的“午门”“东华门”与尚宝司卷的“内皇城”“玄武门”,夜巡似属内城事务。但是,兵部卷记夜巡都督职责所及,起语“凡皇城”符合前后行文惯例,令牌颁给“长安左右门”与尚宝司卷同,皆非讹误。则都督夜巡范围,不止内城,“内皇城”不一定精确,“北安门”未必为讹。十六面令牌分为四组,若专属内城,本应四方数量相同。然南方的长安左、右门与东华门相加,方抵西方或北方。若曰南方正面当强化,则东西北三面城墙无区别,东华门配备应与西方、北方相同,为何令牌独少?按,明代皇宫城池的守卫,是由内外城门之间甬道,构成四个以内外城门为枢纽的瓮城式防区,防线沿内外城墙外展,每区由至少四个卫负责[11]。内城外的四方之中,西华门至西安门、玄武门至北安门辽远,东华门与东安门则相距很近,防区最小,防线较短。东方令牌独少,可知夜巡所及,必非仅内城的城门与城墙,而是四个防区及外展防线。换言之,领令牌都督与诸指挥、千户夜巡的“内皇城”,虽难断定原文本意,实际范围则涵盖了内外城各地。
若看领铜符者所在“东安门”“北安门”等,似铜符守卫范围乃外城。但是,领令牌和铜符者,皆“金吾等二十卫守卫官员”,前者可外驻长安左右门甚至北安门,后者可内驻端门、承天门,比长安左右门更“内”。可知二者必非按内外分工,而是职责有别,前者专巡,后者专守。十六面夜巡令牌既按防区分颁,四面铜符亦不当例外,各防区守卫官应例驻本防区某内城门或外城门,负责某一方防区。
领铜符查验守卫的留守诸卫,地位低于各亲军卫,遑论诸上直卫,貌似无权干涉内城事务。但《弘治问刑条例》对应“皇城各门各铺上直守卫该管官旗”之“受财卖放者”,规定“其留守五卫,昼夜轮流点城官员,但受财卖放者,一体参问降调。”[12]“皇城各门各铺”,不限于外城。而“昼夜轮流”,则查验对象还包括守夜官军。万历《大明会典》载:“正德四年议准:留守五卫每日轮指挥五员,领赍铜符,巡点内外门铺官军。”[13]查验范围明确包括“内外门铺”。则留守诸卫“点城”之责,亦按防区配属,查验对象涵盖了上述领令牌、铜符者。
正德《大明会典》载:“宣德三年,令皇城四门,常差御史一员,往来巡视……天顺元年,添差给事中一员,巡视各门……弘治……十年,令各门守卫官军,单日轮给事中,双日轮御史,及本部委官点闸。”[14]按,宣德三年(1428)之“巡视”,《明宣宗实录》作“巡察”[15]。天顺元年(1457)之“巡视”,《明英宗实录》作“点视”[16]。这些御史、给事中,地位尊贵,“巡察”“点视”“点闸”的目标乃整个皇城,主管查核所有守卫官军的所有职守,职责更无内外城之分。
由此,无论武官之守卫、夜巡、查验,还是文官之巡视,貌似有专属内城或外城的事务,实皆无内外之分。上引“内皇城”,不甚可信。但正德《大明会典》载夜间巡铺、坐更等任务时,的确多称“内皇城”“外皇城”:
凡内皇城四围二十八铺,设铜铃二十八,每更初自阙右门发铃,传递至阙左门第一铺止,次日纳铃于阙右门第一铺,夜递如初。外皇城四围七十二铺,铜铃七十八,每更初自长安右门发铃,传递至长安左门止,次日纳铃于长安右门第一铺,也递如初。
凡内皇城左右,每夕轮坐更,将军一百人,每更二十人。
凡内皇城四门,设走更官八员,于内府给领薄籍。每更,各门官交互往来,于薄上用印一颗为信。东华门官,南至阙左门,北至玄武门。西华门官,北至玄武门,南至阙右门。其三门官更赴东华、西华二门,亦如之。
凡外皇城各门,设马直百户十八员,各领全伍,以备随驾。[17]
“内皇城”与“外皇城”的红铺,各自传递铜铃。内城独设坐更将军、走更官,而外城独设马直百户。则此内外之别,似乎无疑。
红铺传递铜铃,固然各绕内城、外城而行,但铜铃在铺间传递,并非每军走完一圈,铺军只负责每铺分管区段。弘治九年(1496),“府军左卫指挥米亮等直东安门,时有丐者夜死于门外之冷铺,而守铺军十名俱不在事……兵部言:'……皇墙各铺直宿,与皇城各门守卫稍异……守卫官有纵放皇墙外坐铺军十名以上者,宜准此例。’”[18]按,府军左卫职守东华门至东安门防区[19]。可见外城东墙下守铺,虽属次要任务,亦属夜巡范畴,由驻东安门的府军左卫官指派,即由领令牌、铜符等候查验的东面防区负责。正德元年(1506),刘大夏因铜铃丢失,详录有关军官责任:
虎贲左卫中所副千户李泰呈称:“正德元年正月初四日,轮该守卫长安左门外第一铺至第二铺。原设铜铃七十八个,本日夜有本卫右所副千户胡安、军人任显等传递到铺,止收七十二个,内少六个。”随据该卫右所副千户胡安呈称:“守卫长安左门外第三铺至第六铺,有羽林左卫中所千户刘让、军人刘忠等传递本夜巡更铜铃,止收七十二个。”又据羽林前卫中所千户张进呈称:“守卫长安右门外头铺,本月初四日夜原发铜铃七十八个,至八铺,摇脱铃子,转回铃二个,西安门又转回三个。次日早,长安左门止交七十二个。”……每夜初更时分,自长安右门头铺陆续发起,一军一铃,相接传递,以严夜警,最为紧要……所据长安左等门上直指挥,并各铺管军千百户,及留守五卫轮该巡点官员,职专管理,不行严谨,俱各有罪……仰行留守中卫指挥马智,督并长安左、右二门守卫官查勘。[20]
虎贲左卫、羽林前卫职守南部防区,羽林左卫职守东部防区[21]。铜铃由东部防区,转至长安左门外东头的第六铺,即南部防区。七十八个铜铃,最终仍丢失了一个,这可能发生在任何防区的任何一个传递环节,无法查核。但长安左、右门外第一铺负责收发铜铃,责任就落到了南部防区的“长安左、右二门守卫官”头上,东安门守卫官无责。可见,各防区分领外城诸铺官军,往上并无某统领外城所有红铺的高官。每个方向的内外守铺,应皆分由各防区统一负责。
坐更将军、走更官,看似内城独设。《明神宗实录》载,万历三十一年(1603),皇城巡视右给事中吴文灿称:“故事,每日轮将军一百名,分早晚两班,于午门东西听候,夜则坐更。”[22]可知“内皇城左右”,本意为“午门左右”。坐更将军与外城门的马直百户,皆备皇帝不时之需者,并非专为内外城而设。内城的八位走更官,每一更绕内城四分之一圈,跨防区而行。但其出发点,并非同一个,而恰是四个防区的枢纽。两更之后,每人仍回到原处。他们的职责,实近跨区传铃那一类低级事务。
总之,守卫武官颁发令牌或铜符,乃职责有差,非内外城之别。皇宫城池的守卫、夜巡任务,皆按四方防区分派,由专官统领、核查,无专派内城或外城者。“内皇城”“外皇城”的守铺、传铃任务,亦由各防区分任,坐更、走更等低级事务,亦难体现“内皇城”之重。在正德《大明会典》的语境中,皇宫城池首先被视为“皇城”整体,守卫、夜巡、核查、巡视等皆内外一体,在遇到更铺这类绕城而建的特殊设置,或特设于内外城门的某些人员时,才分称“内”“外”。“内皇城”与“外皇城”,略具内“皇城”、外“皇城”之意,无论名分还是职能,仍在“皇城”笼罩之下。
正德《大明会典》所列每项制度,一般先引《诸司职掌》《皇明祖训》《礼仪定式》等洪武旧制条文,后接“事例”即洪武初年以来历年所定细则。若无原文可引,往往略作综述,随列事例。上引兵部卷守卫项,无原文可引,故先详述守卫任务分派的总则,后列事例。总则,基本可以判定为永乐以来相沿不改的定制,事例文本则系历代增添。不过,此处事例,先列上引金牌、令牌、铜符、更铺诸规定,此后才罗列洪武二十七年(1394)圣旨榜例及以下历年细则。则此诸规定,虽内容琐细,地位似系总则。按,早在迁都前的永乐十二年(1414),明朝已“增置北京皇城夜巡铜铃,如南京数。”[23]宣德三年(1428),顾佐称:“萧墙之外置铺,夜巡提铃达曙,已是定制。”[24]而正德《大明会典》于历年细则中载:“成化四年,革马直官军。”[25]可知上引“马直百户十八员”,必成化以前旧制。由此,上引“事例”中不注明年代诸规定,确应永乐以来沿用者。正德《大明会典》成书时,无必要发明“内皇城”“外皇城”等新名目,以专门修订此前的条文。“内皇城”“外皇城”,虽无明分内外之实,称谓却很可能自明初已然。
正德以后,“皇城”仍属常用泛称,“内皇城”“外皇城”也不乏其例。如嘉靖元年(1522),蓝章载,黄珂于弘治年间“督修内皇城,孝庙在便殿见之。”[26]万历《大明会典》在介绍兵部守卫时,承袭正德《大明会典》“内皇城”“外皇城”,而改“二十八铺”为“四十铺”[27]。可知“内皇城”等并非机械抄录,而体现嘉靖以来可能的变化,或万历《会典》作者接受的观念。万历十二年(1584),兵部尚书张学颜有言:“内皇城各门,昔止内使二三,今增四五十。”[28]天启六年(1626),皇城巡视科道虞廷陛等条奏门禁四事:“外城七十二铺、内城二十八铺倾圯者……按法清稽。”[29]此必“内皇城”“外皇城”简称。崇祯年间,吏科给事中吴麟征言:“内皇城四门周围红铺,原额军一千三百余名。”[30]这些“内皇城”“外皇城”频繁出现,可能因现存嘉靖以来史料,规模远超明代前期,但至少说明,内城拥有“紫禁城”专名之后,“内皇城”仍然正常使用。
目前首见于正德《大明会典》的“内皇城”,并非编纂《会典》时首创。它见于此前成文的制度条文,此后亦普遍使用,是一个贯穿明代始终的内城名称,与“皇城”并行不衰。但观其具体涵义,“内”字为辅,“皇城”为主,“内皇城”更具内“皇城”之意。这未体现明确的内外两重观念,而展示了内外一体观念对内城名称的制约,说明明代对皇宫城池的内外一体认识观念,是根深蒂固的。
二、权宜之计:“砖城”与“宫城”
“紫禁城”出现前,时人提及内城,除上述“内皇城”,颇多摆脱“皇城”自立的名目。若这些名目是正式的专称,当体现内外两重的观念。
天顺、成化年间,彭时自述内阁故事:
文渊阁,在午门之内迤东,文华殿南,面砖城,凡十间,皆覆以黄瓦。[31]
文华殿南,即左顺门东南内阁,向南面对内城南墙。至正德年间,王鏊转载此事:“文渊阁在奉天殿东庑之东,文华殿之前,前对皇城。深严禁密,百官莫敢望焉。”[32]彭时细述建筑规格,语气轻松。而王鏊郑重其事,称“前对皇城”,似不肯以“砖城”入文。
成化初年,叶盛载:
六科衙门,在砖城内尚宝司西。永乐中灾,暂于午门外直房署事,遂以至今。[33]
明末,黄景昉载:“六科与尚宝司邻,旧在奉天门西,今工部委官制衣处,犹称六科廊,是也。”[34]“奉天门西”的六科廊所在“砖城”,必指内城。
《明孝宗实录》载,弘治十四年(1501):
修皇城四门红铺,及内府砖城周围红铺,共六十九座。[35]
此“皇城四门”特指外城诸铺,然内城之“砖城”加“内府”二字,似因“砖城”未足明示一城。《明武宗实录》载,弘治十八年(1505),“皇城四门……京城九门……迩来门官太多……命皇城四门仍旧,其余各门自今以四员为则,不许增。”[36]皇城四门又与京城九门对照,似亦指外城或内外城一体合计。但万历《大明会典》载:
则此“皇城四门”,专指“砖城”即内城。嘉靖初年修成的《明武宗实录》,似避免使用“砖城”,而宁可使用虽然常见、实与四年前涵义相反的“皇城四门”。但嘉靖时期,官方并未严格避称“砖城”。如嘉靖四年(1525),礼部建议:
此“砖城”,公然与此处专指外城的“皇城”对照。明末,何乔远录嘉靖五年(1526)席书建言:“皇太后暂离法宫,远出砖城,翟车径太庙过。”[39]这或属席书原文,或系何乔远改写,皆见“砖城”之可用。
明代,“砖城”多指一般城池甓砖,或王府、宗庙等围城。上引诸砖城,尽管确指皇宫城池的内城,毕竟是就外观而言的比较随意的称呼,与偶尔使用的“内城”相似。叙同一事者,即或避免使用“砖城”。所以,它不太可能是皇宫城池内城的专门名称。另外,“砖城”主要出现在明代前中期,除上引明末难判年代之例,嘉靖以后似乎就绝迹了。相比之下,“宫城”这个元代对内城的通称,显然比砖城正式一些,在明代各时期皆见行用。它是否曾经是内城的正式名称呢?
明代“宫城”虽常见,更多地指王国城池,较少指皇宫城池。《明太祖实录》载,吴元年(1367)建成社稷坛,“在宫城之西南。”[40]但此时南京尚未修建外城,宫城即皇宫城池,并非特指外城环绕的一个内城。至宣德、正统年间,突然集中出现了宫城之名。宣德元年(1426),明宣宗袭俘汉王高煦,安置北京,“命行在工部新作馆室于西安门内,处高煦夫妇男女。”[41]次年,明宣宗自述此事:
高煦……将归京师,居之宫城之内,服食寝处悉仍其旧。[42]
按,汉王后来被单独囚禁在逍遥城,位于内城之中西华门内[43]。但此时“夫妇男女”同居,“服食寝处”仍旧,其“宫城之内”当指西安门内的馆室,即此“宫城”涵盖外城。宣德八年(1433),明宣宗御制文称:
北京之万岁山,在宫城西北隅。[44]
此万岁山,即琼华岛,在内城之外西北方[45]。“西北隅”当理解为西北部,此宫城亦指外城。正统元年(1436)、九年(1444),明英宗两次作文:
于宫城之西南,作洪恩灵济宫……宫城之西,灵宇巍然。
北京故有学,在宫城之艮隅……撤而新之。[46]
灵济宫在外城西墙外,国子监在外城北墙外之东北方,已近京城北墙[47]。“宫城之西”恰当,而“艮隅”只好理解为东北方。凡此宫城,皆涵盖内城之外地区,可视为与“皇城”同类的泛称。
成化二十三年(1487),礼部尚书周洪谟上疏:“御制各寺观碑记,及遣祭谕祭各王府并大臣,文字代言之臣,多有用字讹谬者,宜令改正,以示将来。”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同翰林院会议,反对修改:
洪谟曰,御制太学碑云“在宫城之艮隅”,“宫城”当改作“都城”。议以为,自古帝王所居之城,或曰皇城,或曰帝城,或曰宫城,或曰禁城,随人所称,初无分别。今国子监在皇城东北,碑文所言宫城,即皇城也,不必再改。
洪谟曰,御制灵济宫碑云“在宫城之西”,当改作“皇城之西”……议以为,宫城之西,即皇城之西也。
洪谟曰,御制灵明显佑宫碑云“禁城艮隅海子滨”。古者,天子所居谓之禁,禁城指皇城。言“禁城艮隅”,则是在皇城内艮隅,非皇城外艮隅也。今显佑宫实在都城坎位,不在禁城艮隅。议以为,本宫在皇城之北少东,非正北也,洪谟乃谓在坎位,是自谬也。
洪谟曰,御制大慈延福宫碑云“卜吉址于城东”,城指都城言,城之东,是在城外。今延福宫在都城朝阳门,不可言城东。议以为,本宫正在皇城之东,非差也。[48]
周洪谟细究字词,认为某“隅”应严格指“之内”,某“东”“西”应严格指“之外”,而其第二条似乎认为,宫城当指内城、皇城当指外城,不容混淆。但综合诸条,可知周洪谟反对的,不是皇城与宫城的混淆,而是“宫城”这个词本身。他建议换用正确体现地理状况的“都城”“皇城”,并非认为“宫城”应当专指内城。而会议者很反感周洪谟之喋喋不休,干脆以更加含糊的理解方式回应:“隅”“东”,皆即可指内、亦可指外,至于宫城、皇城乃至禁城、帝城,都可以混用,指内城、外城、京城。观两方意见可知,此时必无元代那样以“宫城”专称内城的惯例。
万历《大明会典》较正德《大明会典》,增添了介绍内外城门、城垣的章节,区分外围“皇城门”和内部“宫城门”:
午门……左掖门……右掖门……东华门……西华门……玄武门……自午门至玄武门,俱宫城门。
阙左门……阙右门……端门……承天门……。
大明门……长安左门……长安右门……东安门、西安门、北安门,以上六门俱皇城门。
东上门……西上门……北上门……以上十二门,在皇城宫城外。[51]
本节大体由内而外,列举宫城内、宫城四面门、南面内外之间门、皇城门、其他三面内外之间门。看六个皇城门,“皇城”似指外城加上南面直至大明门的瓮城,则“宫城”当指内城加南面瓮城了。但六个宫城门并不包括瓮城的承天门等,“宫城”未与“皇城”严格对应。承天门、端门等,没有纳入“皇城宫城外”等任何一类,而“皇城宫城外”,似指“皇城”的“宫城外”,未直言“皇城内、宫城外”或“皇城宫城间”。则本节介绍,仍未截然分内外,而是以宫城加南面瓮城为前半,以其他为后半,未脱以“皇城”泛指皇宫城池的观念。
此后,与“皇城”对照的“宫城”并不多见。如万历三十四年(1606),沈德符记游西苑事:“辛丑年,于禁城内乾方筑一高台……闻落成时,主上以软舆升陟,则宫城外巷陌街逵,如灵济宫前后一带,皆近在眉睫。”[52]辛丑即万历二十九年(1601)。如前引,灵济宫在外城之外,此“宫城”包括外城,与筑台的“禁城”同为皇宫城池整体泛称。万历四十一年(1613),郭正域系统介绍皇宫城池:
中朝曰奉天殿,通为屋八千三百五十楹。奉天殿左曰中左门……奉天门……午门……端门……承天门……其后曰东安门、西安门、北安门,正南曰大明门。建极殿左曰后左门……文华殿东南曰东华门,武英殿西南曰西华门,宫后门曰玄武门。皇城内、宫城外,凡有十二门,曰东上门……。[53]
此或最早系统介绍明代皇宫城池者。郭正域乃重组《会典》文句,改变了叙述次序:先由最核心的奉天殿,沿中轴线述至最外围的大明门,简述外城诸门,再回到奉天殿后的建极殿,重述内城,最后介绍内外之间诸门。这个次序,比《会典》更淡化内外城之别,拆分了内城,将皇城整体截然两分:奉天殿至大明门核心区为前半,其他地区为后半。“皇城内、宫城外”,看似规整,仍不含南部核心区的端门、承天门,当系略订《会典》原文,并无深意。
此后,“宫城”似乎绝迹。至清初,史玄回忆明末规制,正式分为皇城和宫城:
大城内为皇城,皇城六门……皇城内为宫城,八门……皇城之内,其山万寿……宫城亦云紫禁城,处皇城南隅。[54]
所谓六门、八门,乃将内外城南面的瓮城计算在内,以大明门为皇城门,承天门为宫城门,分述内外。此将皇城、宫城视为两个大小相套的方城加南瓮城,简单明了,与万历《大明会典》、郭正域区别甚明。至康熙年间,顾祖禹述永乐时营建北京,遂理解为新建两重城池:
缮治京城,于内为宫城,周六里一十六步,亦曰紫禁城。南曰午门(亦曰承天门)……外为皇城,周一十八里有奇。南曰大明门……。[55]
此以午门为宫城南门,不包括端门、承天门等瓮城地带。据李燮平计算,“六里”周长不包括承天门瓮城,而“十八里”周长包括大明门瓮城[56]。则此以四方城池为宫城,与史玄不同,而阐发了万历《大明会典》中的宫城与皇城之分。午门之“亦曰承天门”,显误,顾氏不当犯此低级错误,或处观念演替之际,兼记两种认识,指承天门亦可视为宫城南门。至此,内宫城、外皇城的观念,方在清代对现实的直观视野和对历史的简单解读中,确立下来。
总之,“砖城”与“宫城”,与“皇城”同见明代各时期。明代前中期,偶尔以不太正式的“砖城”称呼内城,后期绝迹。“宫城”乃承金元之旧称,但转而为皇宫城池泛称,偶见专指内城,亦未能起到明确区分内外的作用。万历时期,内外两重观念尚未全面取代内外一体观念,故内城仍无需正式专名,需要确指具体到内城的范围时,可临时选用“砖城”“内城”“宫城”。但这些名目的郑重程度,似乎还不如“内皇城”。
三、后期主名:“紫禁城”
明代后期,砖城、宫城名皆不甚著。此除因“皇城”观念仍重,更因“紫禁城”已后来居上。万历《大明会典》介绍诸门用“皇城门”和“宫城门”,介绍“城垣”则另有标准:
皇城,起大明门……周围三千二百二十五丈九尺四寸。内紫禁城,起午门……东西各三百二丈九尺五寸。[57]
“紫禁”指可拟紫微垣之宫禁内府,本有内城内院之意,常见六朝唐宋诗文。但结合“紫禁”与“城”,则始于明代中期。这是一个用字独特、别无所指的专有名词,则内外城之区别似已无疑。不过,《会典》城垣一项,只分“皇城”与“京城”两节,“内紫禁城”只是“皇城”项的一部分,并未获得与“皇城”的对等地位。
万历《大明会典》此节,难以判断成文年代。成化、弘治年间,马中锡为官京师,某年夏季有诗云:
紫禁城西紫陌傍,重门深掩昼苍凉。[58]
马中锡曾两任京官,成化十二年五月入仕至二十一年(1476-1485),任刑科给事中,弘治五年至九年(1492-1496),任大理寺少卿[59]。卷中诸诗,大体按年代排序,此下第二首为《寿阁老商先生》,称“年年二月逢初度”[60]。按,商辂于成化十三年(1477)六月致仕还乡[61],此诗必作于本年春。则此前之夏,乃成化十二年(1476)之夏。此或北京“紫禁城”最早见于现存明代文献者,甚至早于正德《大明会典》开始编纂的弘治十年(1497)。
嘉靖年间,谢榛居京师,访“刘稽勋体乾”,有诗云:
阴接黄云塞,春归紫禁城。[62]
刘自强字体乾,嘉靖甲辰即十九年(1540)进士,授广平府推官,“征为吏部考功主事,历稽勋、文选……迁太仆寺少卿。”[63]《明世宗实录》载,嘉靖三十五年(1556),“升吏部文选司郎中刘自强为太仆寺少卿。”[64]则刘历任推官、考功主事、稽勋员外郎、文选郎中共十六年。计其观政、考满与可能丁忧等,“刘稽勋”时“紫禁城”,在嘉靖二十六至三十二年(1547-1553)间。
万历十五年(1587)刊行《会典》前,以“紫禁城”称北京皇宫内城者,似仅此数例[65],况皆诗句用语,尚难为确证。此后,“紫禁城”屡见。如虞淳熙自称:
领徒作乾东紫禁城。[66]
虞淳熙“万历癸未”即十一年(1583)中进士,次年丁忧,当十五年(1587)前后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后迁礼部主客司员外郎、改吏部稽勋司,“万历癸巳”即二十一年(1593)罢官归乡[67]。领“乾东”五所之工,当非吏部事务,故此“紫禁城”在万历十五至二十年(1587-1592)间。万历二十二年(1594),明神宗“以修理紫禁城垣,遣尚书衷贞吉祭告后土司工之神。”[68]工科给事中张涛为此上言:“数月之内,多工递兴,积帑浩费。紫禁城甫毕,北上门未竟,忽径传养心殿工矣。”[69]可知万历《大明会典》一经刊行,“紫禁城”即行用无碍。
此后,刘继善诗云:“驿梅几树黄河曲,宫柳千行紫禁城。”诗卷按年代排序,此前第十五首为《忆长男京邸》,下注“时为国子学正”,诗云:“一游燕市五经年。”此后第九首为《恭读新天子登极诏志喜》[70]。按,刘继善长子刘永澄,万历“辛丑”即二十九年(1601)进士[71],五年后为万历三十四年(1606)。计诸诗位置,此诗约作于万历三十五至四十五年(1607-1617)间。万历三十四至四十七年(1606-1619)间,沈德符曾言“厚载门内,逼紫禁城,俗所谓煤山者”[72],与此约略同时。
现存万历时期成函数的史料,规模甚巨,而“紫禁城”之名,仅上述寥寥,似不甚著。似直到明末,“紫禁城”才普遍起来。崇祯元年(1628),蒋德璟载:“宫市者,皇城之内、紫禁城之外。”[73]《崇祯长编》载,崇祯五年(1632),工部官员建议修“紫禁城、都重城”等[74]。此后刘若愚介绍皇宫城池,凡内城皆称紫禁城,凡外城或整体皆称皇城,并首先介绍规制:
皇城外层,向南者曰大明门……向东者曰长安左门……东安门……向北曰北安门……向西曰西安门……曰长安右门……此外围之六门。墙外周围,红铺七十二处也。
紫禁城外,向南第一重曰承天之门……南二重曰端门,三重曰午门,魏阙两分曰左掖门、右掖门,转而向东曰东华门,向西曰西华门,向北曰玄武门,此内围之八门也。墙外周围,红铺三十六处。[75]
红铺串联成的两重圆圈,其实并不包括向南的瓮城。刘氏虽按“墙外周围”分两重,却分别将瓮城顶端的承天门、大明门视为内、外城南门。此或上承万历《大明会典》,下开清初史玄记述,是规范的内外双重视角。但刘氏称“皇城外层”而不称“皇城”,仍如《会典》,略存以“皇城”为整体泛称的遗迹。
万历《大明会典》刊行前后,“紫禁城”又有各种变体,并行不悖。如张元凯《西苑》诗云:“春城壶峤紫城隅,掖路云深柳万株。”以下第六首为《申太史席上漫呈》[76]。张元凯父亲任苏州卫指挥,嘉靖丙寅即四十五年(1566)去世,张元凯此后袭职,曾督漕运至京[77]。申时行为嘉靖四十一年(1562)状元,至隆庆五年(1571)初一直任翰林院修撰[78]。则此诗作于隆庆元年至四年(1567-1570)间,“紫城”当为“紫禁城”简称。
如前述,成化末年,“禁城”“皇城”可以互通。至万历初年,以往偶作泛称的“禁城”,开始特指内城。《明神宗实录》载,万历三年(1575),南京工部建议:“系内外出入之防者必修,外围皇城、内围禁城是也。”[79]万历《大明会典》载,此年准修“皇墙、禁城等垣”[80]。此虽南京事务,亦可见“禁城”“皇城”之内外并列。万历三十四年(1602),沈德符载:“南内,在禁城外之巽隅。”[81]万历四十三年(1615)商周祚上言,建议“清理私占:禁城之外东西二阙并玄武等门,周围设立红铺四十座”[82]。南内、东西二阙、四十铺,皆内外城之间[83],“禁城”特指内城。《明光宗实录》载,万历四十八年(1620):
饬禁兵屯卫各门,勇士营兵二千八百七十九员名,护卫禁城四门,四卫兵一千八百四十八名,护卫皇城六门。[84]
“禁城四门”“皇城六门”,取代了“皇城四门”而分称内外。此“禁城”,或与“紫禁城”之推行有关。不过,在此期间,“禁城”在很多场合还是作为泛称,甚至指外城。如沈德符虽称内城为“宫城”“禁城”“紫禁城”,如上引又称西苑某地在“禁城内乾方”,万历四十七年(1619)尚称“禁城北安门”[85]。而“皇城”“皇城四门”等,在明代后期历朝《实录》也更常见。
万历二十五年(1597),王士性载:“宫阙之制,紫金城固正中,而外垣则东狭西阔、西员东方。”[86]不称皇城而称“外垣”,而“紫金城”殆紫禁城变体。万历三十五年(1607),刘元霖题称:“七月初五六等日,大雨倾盆……内外城垣倾塌二百余丈,甚至大内紫金城及皇墙亦坍坏四十余丈。”[87]亦以“紫金城”与“皇墙”即外城并列。
崇祯年间,胡维霖录上引万历二十二年(1594)衷贞吉抗议兴工之言:“今紫城、北上门工未竣,而三役并举,非命名意。且禁城重地,数兴工作,人役杂冗,易生他虞。”[88]原“紫禁城”约为“紫城”“禁城”。崇祯十六年(1643),秦徵兰《天启宫词》诗云:“内河环绕禁城边,疏凿清澜胜昔年。”注云:“神庙静摄年久,紫禁城内河壅淤不通。”[89]按,此诗同句,另有版本作“内河环绕紫城边”[90]。三名互通,其中“禁城”所指宽泛,尤见明末“紫禁城”之名,既普遍使用,又尚未定型。
据上引马中锡、谢榛“紫禁城”、张元凯“紫城”、《明神宗实录》“禁城”,可知万历《大明会典》刊行之前,紫禁城之名已见。但“紫禁城”及各种变体,又的确是《会典》刊行后普遍使用的,《会典》或有推动之功。不过,“紫禁城”与“皇城”的关系,尚未对等。可知明代后期仍未消除“皇城”整体观念,而“紫禁城”作为专名的稳定性也不足,尚未成为内城的权威专称。
入清后,遗民回忆,多径称紫禁城。顺治十年(1654)[91],傅维鳞系统介绍“宫殿及禁城内规制”:
皇城正中曰大明门,内曰承天之门……再内曰端门……巍然南向曰午门……钦安殿后曰顺贞门,其宫墙外则紫禁城之玄武门。
皇城外层则有六门……内曰紫禁城……皇城内自北安门里,街东曰黄瓦东门……。[92]
本段内容,实据上引刘若愚《酌中志》。刘若愚先总述皇城、紫禁城规制,再细述皇城内北、东、西三面,再回到南面,从大明门开始介绍承天门、端门、午门,直至紫禁城内。如此,可视为先皇城内四面,后紫禁城内。而傅维鳞将大明门直至紫禁城内置于最初,然后总述皇城、紫禁城,再细述皇城内三面。在傅维鳞心目中,从皇城南门至紫禁城北门是一体的,即紫禁城与午门外、承天门外瓮城构成的中轴线地带,是第一位的,其他皇城内、紫禁城外地区,是第二位的。此几乎回归上引万历后期郭正域所述,内外双重的观念反而不如刘若愚。顺治十七年(1660)[93],孙承泽记皇宫城池规制:
皇城外围墙三千二百二十五丈九尺四寸,其门凡六……紫禁内城墙南北各二百三十六丈二尺……其门凡八。
午门之内曰皇极门……过长庚桥则玄武门矣……紫禁内城之外,北安门东曰黄瓦东门……。[94]
观孙承泽简记各处建筑顺序,可知除增补万历《大明会典》载墙长度外,与刘若愚所记属同一系统。而孙氏先总述内外城,再述紫禁城内,再述皇城与紫禁城之间,较刘若愚之先外后内、有以午门外瓮城与紫禁城合一之“嫌”,已更加区分内外。唯特称“外围墙”与“内城墙”,仍略见高低崇卑,未彻底“平等”。
总之,明代后期普遍称内城为紫禁城,且有紫城、禁城甚至紫金城等变体,基本取代了砖城、宫城等临时称呼。万历《大明会典》似乎推动了“紫禁城”的流行,但此名早在弘治时期已出现,恐非官方认定的权威专称,而是民间逐渐行用的俗称。这个主流俗称,体现了时人观念中内城不断增强的独立性。但晚至明末,“皇城”这个整体泛称,仍未被“紫禁城”排斥为外城专称,“内皇城”及其简称“内城”,仍在使用。可见对皇宫城池内外两重的新认识,仍未彻底取代内外一体的观念。
四、余论:内城名分与外城开放
明朝官方与民间,将皇宫城池视为一个整体,称皇城。视为内外两重的观念不甚明确,甚至因内外城之间设瓮城,而比元代模糊[95]。但早在明前期,在整体泛称的基础上,存在内外双重的表述。基于整体泛称的“内皇城”贯穿始终,区别内外的“砖城”“宫城”等内城俗名不绝如缕,“紫禁城”更在明代后期渐成主流。至明末,“紫禁城”与“皇城”两分,渐成介绍皇宫城池规制的常见模式。可见明代中后期,的确发生了从内外一体到内外两重的观念变化。但它并非来自官方新定名目或推行典制,而是一个从明代中期开始的渐变过程,至明末尚未彻底完成。
内城专名,由临时性的、比较随意的“砖城”“内城”,转向固定的、比较正式的“宫城”特别是“紫禁城”,意味着时人越来越需要明确区分内城城内和内外城墙之间地带。而这个演变过程,与外城的开放,颇见同步。
作为整体的“皇城”,在内外门之间的瓮城地带,设有重重门禁。官民进入外城门后,需要陆续穿过诸多中门、上门、上东西或上南北门、华门等等去往办事地点。对他们而言,重要的是穿过东安门、长安左门等进入了“皇城”。至于继续穿过内城墙上的东华门、午门,看似隆重,其实与穿过内外之间的东中门、东上北门、端门、阙左门,乃至穿过内城以内的左顺门、东角门、乾清门,都是在“皇城”内穿过一道道高墙,并无本质区别。高大规整的内城,固然醒目,对办事行路者而言却并无特别意义,无需特意命名。
“皇城”范围很大,除宫殿、苑囿,更广设各种宫廷机构和少数中央官署。正常进出者,除办事官员,主要是大量在内居住的宦官、轮番守卫的军人,与供应宫廷生活的工匠军民。他们的日常生活,需要头绪繁琐而规模庞大的贸易支撑。宫苑禁密豪奢,也吸引了众多好奇之辈,想法设法入内参观游览。所以,从明初开始,“皇城四门”门禁就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上引宣德三年(1428)命御史巡察皇城四门,原因就是:“时四门官军玩法怠犯,凡官吏工匠无关防牌者,恣其出入不问,而民间有进纳内府财物者,故生事留难,必得贿赂乃得入。”[96]可见建都之初,民人就可混入皇城,而朝廷似乎也欢迎“进纳内府财物者”。至正统十四年(1449)底,景帝训斥道:“守卫官军,例必辰时换直,欲彼此相识,以辨奸伪。乃今于五鼓未朝时,即纷然排拥出入,甚至杂以贩鬻者。此恐惧之心何在?其榜谕皇城四门,自今俱宜遵祖宗法。”[97]此时瓦剌军甫退,四郊尚多垒,而皇城守卫门禁仍甚松弛。不过,混入皇城者就算公然“贩鬻”,似亦只能在某些防范不严的地带活动,恐不得涉足内城和禁苑。叶盛曾郑重记录天顺三年(1459)杨鼎得赐游西苑之事:“天顺三年十月六日早,有旨,赐侍郎、佥都御史、通政、詹事、学士、卿尹等官若干游西苑……出西华、西上、西中、西苑四门,北入椒园……北至太液……仍由西苑门入至西华谢恩……前此,内阁、尚书等有赐,此不能记。”[98]此时苑囿,不向一般官吏民人开放。
但至明代后期,皇城以内、内城以外似已无甚禁区。刘若愚载,今北海、中南海一带,冬季已成娱乐胜地:
神庙临御久稀,禁网疏阔,每于河冰冻后,近京贫民于皇城内外,凡有冰处,拉拖床以糊口。遇雪满林皋,坐拖床者艳素杂遝,交拉如织,亦有兴豪乘醉而频往来者。[99]
贫民到太液池拖冰床谋生,或属官方漫许。而前述蒋德璟载“内市”“宫市”,则为官方正式认可。《明神宗实录》载,万历二十年(1592):
礼科给事中马邦良等题:“……玄武等门,每月逢四开设内市,刀剑弓矢不禁,万众出入无忌。深邃之地,即承平犹宜慎防,况倭虏交讧乎?”上谓:“内市开设已久,多事之际,只宜严精,不须罢革。”[100]
此十日一次的内市,明神宗言“开设已久”,或万历初年甚至隆庆以来即如此。至万历四十三年(1615)爆发梃击案,内市又成议论焦点:
御史刘廷元……抗疏言:“……张差踯躅禁庭之日,乃内市纵横之日。夫内市,未谂起自何年,恬不为怪。自有内市,而人迹綦溷,货物綦变,铦帑利刀,纷错禁地。即奉明纶,犹当议革,矧无成例,讵可漫沿?伏乞……禁内市以消隐祸。”
小近侍张启传旨:“皇城四门在里各门,内官每日昏闭亮开,严加搜检,有穿衣服及面生可疑之人,不许放入。如有夹带凶刃,即拿来奏。”[101]
诸臣建议罢内市,因“群阉嫉之”[102],不了了之。明神宗遭此变故,仍决意将内城之外地带让给民人,退守“在里各门”即紫禁城了。不过到天启元年(1621),东林党上台,为防后金间谍,总算将内市迁出了皇城[103]。但天启七年(1627),魏忠贤将内市迁回玄武门外:
朕念成周盛时,礼制所载,匠人营国朝市井。我祖宗则而法之,其意良是……内市暂移北安门外,于今七年矣。器物颇觉不敷,溷亵殊非长策……可将内市自八月初四日为始,还遵累朝旧典,仍移于玄武门外……复我祖宗以来面朝后市之典、朕轸恤商民至怀。[104]
至此,定期开放皇城为市场的意义,上升到“轸恤商民”“累朝旧典”甚至“面朝后市”的高度。如上引蒋德璟所记,内市于崇祯初年相沿未废[105]。尽管举办典礼之时门禁尚严,但开市之日,势必无甚苛查。内外城之间地带的禁例,可能仅剩不得擅自建房居住、夜行这一类底线了。《日下旧闻考》称:“皇城之内,前明悉为禁地,民间不得出入。我朝……牵车列阓,集止齐民。”[106]入清之后,宦官人数大减,内外城之间必多空地闲房,当有大量官民入居,外城和内外之间诸门残存的门禁,或即消失。
总之,皇宫城池本严禁民人随意入内,明代中期,逐渐向民间开放外城而退守内城,至明末愈演愈烈。外城的逐步开放,令时人的活动禁区,从本不可随意出入的整个“皇城”,缩小到巍峨森严的内城。以“紫禁城”为代表的内城专名,或随之不断强化、普及。明人对皇宫城池的认识,遂从内外一体的皇城,转向内外两重的紫禁城与皇城。
本文原刊于《故宮学刊》第21辑,2020年。
如需引用,请参考原文
[1]明清以来,对皇宫城池的称呼,有“皇城”“宫城”“禁城”“大内”等,所指不一。本文姑以“皇宫城池”指整体,以“外城”指现代称为皇城的外围,以“内城”指现代称为宫城的内围,以免歧义。
[2]《明太祖实录》卷八三,洪武六年六月辛巳,“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校本,台北,1962年(本文所引明代历朝实录,下同不注),第1483页。
[3]王剑英:《明中都》,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45-46页。
[4]李燮平:《明代北京都城营建丛考》,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第108页。
[5]常欣:《紫禁城守卫与红铺的变迁》,《历史档案》2002年第4期,第87页。
[6]李新峰:《论明代北京皇宫城池的瓮城结构》,《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第151页。
[7]正德《大明会典》卷一一八《兵部·车驾清吏司·守卫》,影印明正德刻本,东京:汲古书院,1989年,第560页。
[8]正德《大明会典》卷一七五《尚宝司》,第515-516页。
[9]叶盛著、魏中平点校:《水东日记》卷二二《守卫四城官军揭帖》,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20页。
[10]正德《大明会典》卷一七五《尚宝司》,第516页。
[11]李新峰:《论明代北京皇宫城池的瓮城结构》,第146-148页。
[12]黄彰健编著:《明代律例汇编》卷十三《兵律·宫卫·宿卫守卫人私自代替》,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4年,第616页。
[13]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四三《兵部·车驾清吏司·守卫》,影印明万历刻本,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9年,第2007页。
[14]正德《大明会典》卷一一八《兵部·车驾清吏司·守卫·事例》,第564页。
[15]《明宣宗实录》卷四八,宣德三年十一月戊辰,第1172页。
[16]《明英宗实录》卷二八二,天顺元年九月庚寅,第6070页。。
[17]正德《大明会典》卷一一八《兵部·车驾清吏司·守卫》,第560-561页。
[18]《明孝宗实录》卷一二〇,弘治九年十二月丁丑,第2149页。
[19]正德《大明会典》卷一一八《兵部·车驾清吏司·守卫》,第559页。
[20]刘大夏:《为守卫事》(正德元年题本),收入黄训辑《皇明名臣经济录》卷三四《兵部·车驾上》,明嘉靖刻本,藏哈佛燕京图书馆,叶1a-2b。
[21]正德《大明会典》卷一一八《兵部·车驾清吏司·守卫》,第559页。
[22]《明神宗实录》卷三八七,万历三十一年八月乙巳,第7281页。
[23]《明太宗实录》卷一四八,永乐十二年二月壬子,第1732页。
[24]《明宣宗实录》卷四六,宣德三年八月乙巳,第1135页。
[25]正德《大明会典》卷一一八《兵部·车驾清吏司·守卫》,第564页。
[26]蓝章:《大崂山人集》内编《工部尚书黄简肃公墓碑铭》,蓝祯之编辑,蓝仁锡校印,1994年,第17页。
[27]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四三《兵部·车驾清吏司·守卫》,第2006页。
[28]《明神宗实录》卷一五六,万历十二年十二月壬子,第2879页。
[29]《明熹宗实录》卷六七,天启六年正月辛未,第3205页。
[30]吴麟征:《吴忠节公遗集》卷一《巡视回奏疏》,《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81册影印明弘光刻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362页。
[31]彭时:《彭文宪公笔记》,《丛书集成初编》第2796册影印《纪录汇编》明刻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5页。
[32]王鏊:《震泽长语》,收入王鏊等著、楼志伟等点校《震泽先生别集》,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4页。
[33]叶盛著、魏中平点校:《水东日记》卷六《六科衙门》,第62页。
[34]黄景昉著、陈士楷等点校:《国史唯疑》卷二《永乐洪熙宣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1页。
[35]《明孝宗实录》卷一七九,弘治十四年九月辛卯,第3305-3306页。
[36]《明武宗实录》卷二,弘治十八年六月丙子,第78页。
[37]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四三《兵部·车驾清吏司·守卫》,第2007页。
[38]《明世宗实录》卷五一,嘉靖四年五月庚辰,第1290页。
[39]何乔远著、张德信等点校:《名山藏》卷三三《开圣记·睿宗献皇帝》,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896页。
[40]《明太祖实录》卷二四,吴元年八月癸丑,第356-357页。
[41]《明宣宗实录》卷二一,宣德元年九月丙申,第550页。
[42]《明宣宗实录》卷二六,宣德二年三月甲午,第676页。
[43]刘若愚著、冯宝琳点校:《酌中志》卷十七《大内规制述略》,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49页。
[44]《明宣宗实录》卷一〇一,宣德八年四月丁亥,第2258页。
[45]侯仁之主编:《北京历史地图集》“明皇城”,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年,第34页。
[46]《明英宗实录》卷十三、一一四,正统元年正月辛巳、九年三月癸丑,第235、2292页。按,御制文可能由臣僚代作,如正统九年者为杨士奇代作(杨士奇:《东里别集》卷一《代言录·新建庙学之碑》,明嘉靖刻本,藏国家图书馆,叶67a-68b)。然正文“责任人”乃君主,代作文辞与臣僚私人著述有别,所呼名目之公共性较强。
[47]侯仁之主编:《北京历史地图集》“明北京城”,第32页。
[48]《明孝宗实录》卷六,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上庚戌,第110-112页。
[49]刘定之著、华祝点校:《否泰录》,收入邓士龙辑、许大龄等点校《国朝典故》,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479页。
[50]《明英宗实录》卷三三〇,天顺五年七月庚子,第6779页。
[51]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八一《工部·营缮清吏司·营造·内府》,第2480页。
[5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北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66页。按,今通行三十四卷本,系原正、续编各则重编。据作者原序,本书系万历三十四年(1606)、四十七年(1619)各成正、续编(本书书首)。本则见正编卷十四(清正编二十卷续编十二卷抄本,藏国家图书馆;清正编二十卷续编十二卷补遗一卷抄本,藏台北“国家”图书馆)。
[53]郭正域:《皇明典礼志》卷十九《宫室制·大朝宫殿》,《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270册影印明万历刻本,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708页。
[54]史玄著、骈宇骞点校:《旧京遗事》卷一,收入《旧京遗事旧京琐记燕京杂记》,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页。
[55]顾祖禹著、贺次君等点校:《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一《直隶·顺天府》,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442页。
[56]李燮平:《明代北京都城营建丛考》,第81-91、127-134页。
[57]万历《大明会典》卷一八七《工部·营缮清吏司·营造·城垣》,第2549页。
[58]马中锡:《马东田漫稿》卷一《再和夏日病中即事十首》,《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41册影印明嘉靖刻本,第337页。
[59]《明宪宗实录》卷一五三、二六三,成化十二年五月己巳、二十一年三月戊戌,第2798、4463页;《明孝宗实录》卷五九、一一二,弘治五年正月戊戌、九年四月乙未,第1140、2043页。
[60]马中锡:《马东田漫稿》卷一《寿阁老商先生》,第338页。
[61]《明宪宗实录》卷一六七,成化十三年六月丁巳,第3030页。
[62]谢榛著、李庆立校笺:《谢榛全集校笺》卷十六《雪中刘稽勋体乾宅赋此志别》,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731页。
[63]焦竑著、李剑雄整理:《澹园集》卷二六《刑部尚书刘公神道碑》,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375页。
[64]《明世宗实录》卷四三三,嘉靖三十五年三月丙寅,第7465页。
[65]嘉靖前期,皇甫涍诗云:“闲郊春色敞晴扉,紫禁城阴郁翠微。”(皇甫涍:《皇甫少玄集》卷十《早春简施蔡二曹友拟历诸胜共畅羁怀倾迟报章无勤延伫》,明嘉靖刻本,藏国家图书馆,叶12a)全诗实乃咏南京景物。“紫禁”本常用词,明代南京虽有皇宫城池,此仍可能漫称,故不取。
[66]虞淳熙:《虞德园先生集》卷九《孝懿女传》,《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43册影印明末刻本,第306页。
[67]黄汝亨:《寓林集》卷十五《吏部稽勋司员外郎德园虞公墓志铭》,《续修四库全书》第1369册影印明天启刻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24-225页。
[68]《明神宗实录》卷二七二,万历二十二年四月甲戌,第5053页。
[69]张涛:《循职掌陈末议恳乞圣明特饬成法以慎兴作以杜奸端疏》(万历二十二年十一月),收入吴亮辑《万历疏钞》卷四九《工商类》,《续修四库全书》第469册影印明万历刻本,第682页。
[70]刘继善:《掩关集》卷下《春日再送胡春元谒选》,《四库未收书辑刊》第七辑第16册影印清道光刻本,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123-126页。
[71]丁元荐:《尊拙堂文集》卷七《兵部职方司主事静之刘君墓碣》,《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71册影印清顺治刻本,第92页。
[7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四《煤山梳妆台》,第604页。
[73]蒋德璟:《游宫市小记》,载黄宗羲辑《明文海》卷三五九《记》,影印清钞本,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695页。
[74]汪楫辑:《崇祯长编》卷六二,崇祯五年八月戊子,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校本,台北,1962年,第3609页。
[75]刘若愚著、冯宝琳点校:《酌中志》卷十七《大内规制纪略》,第135页。
[76]张元凯:《伐檀斋集》卷八《西苑》,明万历刻本,国家图书馆藏,叶2a-5a。
[77]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八九《署都指挥佥事张君墓志铭》,明万历刻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叶19a;王世贞:《弇州山人续稿》卷四二《伐檀集序》,明万历刻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叶17a。
[78]《明穆宗实录》卷五三,隆庆五年正月丁丑,第1317页。
[79]《明神宗实录》卷三四,万历三年正月己未,第790页。
[80]万历《大明会典》卷二〇八《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第2767页。
[8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四《南内》,第607页。按,本则见原书正编卷二(清正编二十卷续编十二卷抄本;清正编二十卷续编十二卷补遗一卷抄本)。
[82]《明神宗实录》卷五三二,万历四十三年五月辛未,第10046页。
[83]侯仁之主编:《北京历史地图集》“明皇城”,第34页。
[84]《明光宗实录》卷二,万历四十八年七月甲辰,第47页。
[85]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安乐堂》,第901页。按,本则见原书续编卷九(清正编二十卷续编十二卷抄本;清正编二十卷续编十二卷补遗一卷抄本)。
[86]王士性著、周振鹤点校:《广志绎》卷二《两都》,收入《五岳游草广志绎》,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04页。
[87]《万历邸钞》万历三十五年丁未卷,闰六月“京师淫雨”,影印清初钞本,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第1435页。
[88]胡维霖:《胡维霖集·长啸山房汇稿》卷二《左都御史洪溪衷公神道碑》,《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64册影印明崇祯刻本,第583页。
[89]秦徵兰:《天启宫词一百首》,收入朱权等《明宫词》,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0页。
[90]秦元方(按,即秦徵兰):《熹庙拾遗杂咏》,《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55册影印旧钞本,第670页。
[91]据武玉梅《傅维鳞明书的编纂与流传》,《史学史研究》2006年第2期,第61-62页。
[92]傅维鳞:《明书》卷八四《营建志·宫殿及禁城内规制》,《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39册影印清康熙刻本,第128-131页。
[93]据王剑英《点校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前言》,收入王剑英《明中都研究》,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5年,第590页。
[94]孙承泽著、王剑英点校:《春明梦余录》卷六《宫阙》,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46-49页。
[95]李新峰:《论明代北京皇城的瓮城结构》,第139-140、151-152页。
[96]《明宣宗实录》卷四八,宣德三年十一月戊辰,第1172页。
[97]《明英宗实录》卷一八五,正统十四年十一月庚辰,第3668页。
[98]叶盛著、魏中平点校:《水东日记》卷四十《杨鼎自述荣遇数事》,第382页。
[99]刘若愚著、冯宝琳点校:《酌中志》卷十七《大内规制述略》,第142页。
[100]《明神宗实录》卷二五二,万历二十年九月壬戌,第4689页。
[101]《明神宗实录》卷五三二,万历四十三年五月甲子、甲戌,第10028、10055-10056页。按,“检”,原本作“简”,系抄手避明思宗讳,今径改。
[102]《万历邸钞》万历四十三年乙卯卷,五月二十八日,第2226页。
[103]《明熹宗实录》卷八,天启元年三月丁卯,第409页。
[104]《明熹宗实录》卷八六,天启七年七月戊子,第4180页。按,《实录》称迁至“北安门外”,然刘若愚载,天启元年内市实“挪改于东安门外戎政府街”(刘若愚著、冯宝琳点校:《酌中志》卷十六《内府衙门职掌·东厂》,第101页)。
[105]按,崇祯八年(1635)刊刻的《帝京景物略》载:“内市……今移灯市张矣,犹称内市也。”(刘侗等著:《帝京景物略》卷四《城隍庙市》,北京:北京出版社,1963年,第161页)作者刘侗于崇祯初至京,于奕正则为土著,所记“今移灯市”似指崇祯时期又挪出皇城。前引《实录》载,天启元年(1621)迁至北安门外,但刘若愚载迁至东安门外,正是灯市一带。则刘侗等所记,亦可能系天启间状况。为慎重,今不取。
[106]《日下旧闻考》卷三九《皇城》,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6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