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左右市场的“庄家”,到底在哪里?

市场上到底有没有能够左右市场的“庄家”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应该回答另一个问题:“谁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事实证明“历史”或者说“历史统计”最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它的回答也最公正,最权威。
 
以市场最发达,历史数据最完备的美国来看,有两种人最接近投资人心目中的庄家的概念:

1

一类为资金十分雄厚,有强烈企图垄断市场动机的外线投资人(或机构)

2

另一类为资金十分雄厚,有强烈企图垄断市场动机的内线投资人(或机构)

先不说这两类操作都是违法的。即使一部分人逃过了执法机构的监管,他们的操作结果通过历史统计也显示出明确的结论。多项依据历史数据做成的研究结果表明,多数企图操纵市场(指股票、期货等二级市场)的操作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其中最著名的案子是美国亨特家族企图逼死白银期货市场一案,结果以

亨特家族倾家荡产而告终。

从统计的观点看,垄断性操作难以获胜的首要原因是由于存在两个基本的制约因素:

1

市场结构,即二级市场以零和博弈为特征。

因为二级市场是纯粹的流通市场,不具备生产性,不产生附加价值。

2

心理因素,即人们的利益驱动心理如何控制的问题。

当操作人由于财力雄厚而能够影响市场价格时,他便面临一个十分困难的选择,即如何控制自己的“度”,如何不使自己成为市场上的“多数”,因为市场上的多数趋于成为市场的输家。
 
很多投资经理(包括中国目前的投资经理)都有这样的体会,即当资金数额足以影响市场价格时,创造帐面赢利(浮动利润)的业绩是十分容易的,但是要想获得实际赢利则十分困难。这里的问题就是“度”的控制问题。当操作者由垄断性操作而有过获利经历后,他更加无法控制自己的心理欲望,很难不使自己逾越区分多数与少数的“度”的界线,而最终走向自己的反面。

一般投资者之所以认为“庄家”能够赢钱,还来源于两个错觉。

第一个错觉

01

把相持能力等同于赚钱能力(这点在期货市场更为明显)。把价格影响力等同于赚钱能力。一般来讲,大额投资资金比小额资金相持能力强。但是,这不等于说大额资金容易赚钱。大额资金比较小额资金自身的弱点也很明显:大额资金都有成本,绝大多数机构投资人的操作资金都有成本,从而形成“成本压力”。
 
大额资金都有赢利目标和实现该目标的期限限制。从而形成“业绩压力”。因此,很多大额资金都是属于“压力资金”,而“压力资金”都较难摆脱操作者心理压力的影响,因而较难获胜。相反,小额资金只要风险控制得当,其相持能力并不一定因此削弱。
 
大额资金比小额资金的真正绝对优势,主要在于:

1

操作条件比较优越。对价格的影响力比较大。

2

科研能力比较强。各种硬件软件都是最好的。

但是小额资金特别是个人投资人中真正的风险资金,由于是非压力资金,因而更容易取得心理优势,从而更容易获胜。

第二个错觉

02

一般投资民众认为“庄家”有能力影响价格,因此有能力赚钱。这是因为一般投资民众看问题时容易形成某种偏向性。他们没有看到,如果某一机构在进场时由于资金量大而对价格产生影响,比方说股票操作,产生求大于供的上涨压力,如果其他条件不变,那么该机构在退场时,也同样会产生供大于求的下跌压力。
 
因此,这种市场影响力是一柄双面刃,既能伤人,也能伤己。在西方投资界这种影响效应被称之为“回波”。精明的投资家对这种回波效应都是极其谨慎的。
 
现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的记忆具有选择性。从生理学的角度上看,人的记忆能力几乎是趋于无限大的。但是从实际上看,绝大多数人的记忆力是非常有限的。这里的差别就源于人的记忆时的意愿,即记忆的选择性。也就是说,人只能记忆自己愿意记忆的东西。
 
在投资上,无论是一般股民还是机构投资经理,对自己的“胜绩”往往是“曲不离口”,但对自己的败绩却往往是“三缄其口”。由于这种记忆的选择性,使投资人对自己相信的东西愿意记忆,对自己不相信的东西不愿记忆。由于绝大多数投资人都缺乏严格的统计学的训练,因此很难依统计学的规则去观察问题。
 
由于这个原因,以中国短暂的股市历史为例,个别机构大户的个别胜迹便被夸大到了严重偏离其统计意义的地步。

由于目前中国还缺乏精确的统计资料,因此无法全面了解机构大户在股市和期货市场的业绩。但是,有很多迹象可以暗示其一般状况。

1

目前因炒作失败负债严重而导致破产或被兼并的经纪机构决不能仅仅被称之为个别现象。

2

绝大多数股票和期货经纪机构都有市场操作的专门队伍,但是目前还几乎都从属于经纪业务,而不能独立成类似西方国家“交易公司”的经济实体。这说明这些机构的市场操作业绩还缺乏稳定性,它们还需要经纪业务收入的支持。

3

目前,绝大多数基金和信托资金都不以二级市场操作为主营项目。

至于个人投资大户,已有媒体追踪报道称第一代个人大户已几乎尽被淘汰出局。至于美国,前面已经提到具有垄断意图的外线操作和内线操作的一般状况。

这里还要提一下另一类合法的内线操作,即由上市公司的高级主管和董事会成员买卖本公司上市股票。由于在美国这类买卖活动都要报备证券监管机构,因此统计资料十分详尽精确。一般投资民众倾向于认为内部消息对买卖股票的成败具有决定意义,因此这类内线投资人的动向十分引人注目。

但是多年来的统计结果表明,从整体而言,这些内线投资人的投资业绩十分平淡,最多只能称之为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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